不願繼續跪著生活的《正義辯護人》──從商人、法律人到政治人|微思客

WeThinker 微思客

2017-07-26發佈

2022-10-19更新

不願繼續跪著生活的《正義辯護人》──從商人、法律人到政治人|微思客

不願繼續跪著生活的《正義辯護人》──從商人、法律人到政治人|微思客
quotationmark image

《正義辯護人》是2013年上映的韓國電影。以1980年代第五共和初期發生於釜山的釜林事件為背景──釜林事件是1981年發生在韓國釜山的一起對大學生、社運人士拘留審訊的事件,而事件涉及刑拘逼供。《正義辯護人》就是在講述一名稅務律師宋佑碩因為突如其來的案件,決心冒著得罪獨裁者的風險,投身人權運動。 本文希望藉由這部電影中為自由奮鬥的宋律師的案例,帶大家一窺許多地方的自由鬥士是如何奮鬥,成為不願繼續跪著生活的「正義辯護人」

quotationmark image

不願繼續跪著生活的《正義辯護人》──從商人、法律人到政治人|微思客

作者:斯偉江/大邦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智慧財產權律師

微思客編註:當下,有更多人在匍匐前進,即便環境日益艱難,仍初心不改。每個人選擇這麼做的動因不同。一些人看不懂,覺得何苦令自己遭難,或認為別有用心。但還是有更多人表達了關注和支持。因為他們懂得,只有大家一起有尊嚴、有自由地生活,個體在其中也才能感到尊嚴和自由。雖然我們各自經歷有別,但有共識——對不幸常懷悲憫,對不公總有憤慨。

image-2-2.png

英雄向來不問出處,《正義辯護人》[note] 《正義辯護人》(변호인)是2013年上映的韓國電影。以1980年代第五共和初期發生於釜山的釜林事件(부림 사건)為背景──釜林事件是1981年發生在韓國釜山的一起對大學生、社運人士拘留審訊的事件,22名被告中有19人被判處一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而事件涉及刑拘逼供。《正義辯護人》就是在講述一名稅務律師宋佑碩(宋康昊飾,原型為當時為被害人辯護的韓國已故前總統盧武鉉)因為突如其來的案件,決心冒著得罪獨裁者的風險,投身人權運動。裡的宋律師並不是法學院出身,一開始也沒有以人權律師為志向。西方第一位被稱為大帝(The Great )的亞歷山大大帝,雖然出身馬其頓王子,但要是不靠自己的絕世武功,也無法被歷史記載為大帝,秦朝的二世,就算父親是秦始皇,其結果就是二世而亡。

宋律師的經歷在中國律師界,實在是太普通了。絕大多數律師從入行,都會從商人開始,謀生是第一位的,當然,我小弟浦志強例外。因為春夏之交的那場風雲,入行之前,他已經是政治人了,這行業本來只是為他提供了一個謀生的手段而已,恰恰這個行業,除了謀生,還可以謀道。因為,法律這個行業,是離不開政治的,或者說,政治是必須要控制或者影響法律的

好的政治制度,會設計好,儘量減少這種影響,如三權分立,但人總歸是人,所以要互相制衡,美國最高法院可以宣佈羅斯福新政無效,但羅斯福也可以運用影響,試圖讓國會修憲,增加最高法院人數,也可以動員社會輿論來影響法官們的態度,最後法官也會順應時勢。然而,不好的制度,就可以控制司法,把司法官員作為螺絲釘,小齒輪,上面一轉,下面全轉,機器隆隆,所向披靡,這機器設置中,稍微鬆動的部件,就是國家不發工資的律師。

有說如女人掌握了男人的胃,就等於掌握了男人,比這更靠譜的,掌握了司法官員的工資,升遷,就掌握了司法官員的心。如果再加上,不聽話可以雙規等手段,那幾乎是如來佛和豬八戒的關係了。[note]「雙規」是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28條第3款,在進行黨內紀律檢查方面調查時採取的措施之一,其要求中共黨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而在接受檢察機關調查前首先受到黨內調查和限制人身自由,是一種隔離審查;主要目的是防止被調查人拖延時間、逃避調查,甚至串供、外逃。在電影《正義辯護人》中,韓國法官居然還讓關鍵證人出庭,而沒有通知檢察官,在中國是不可想像的──在中國法庭上,法官多會事先溝通,而且要彙報法院領導。領導可能還要彙報政法委等。法官在法庭的威嚴不足,與他在法院地位不高緣故有關。人都不傻,你社會上地位有多高,明眼人看得清。

在韓國法庭,居然外媒記者也能進,說明已經比中國現階段好多了;因為中國,不說外國記者,就連一些外國實習生要去上海法院旁聽,都要經過高院批准。我們熟悉的是外媒記者等在法院的隔離區外,架一個攝像機,拍點花絮。江西劉萍案第二次開庭,法院專門設立一個外媒接待區,離法院大門大概有幾百米,外媒知道也沒意思,後來沒去。劉萍,中國著名維權人士、新公民運動參與者。2010年參與營救華澤(劉曉波綁架紀錄片導演、《零八憲章》簽署人),2011年參選人大代表引發關注;2013年4月在新余市動員要求官員公示財產,因此被捕,2014年6月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半。那個外媒區,大概只有法院的幾個工作人員在顧影自憐,到了下午,他們也如小鳥一樣飛走了。

但,韓國政權可以控制自己國內的媒體,卻無法控制外國媒體,所以多少有些顧忌。如臺灣的美麗島案件是在美國的壓力下,才公開審判,要是沒有公開審判和媒體,一百個美麗島案件,都不會有美麗島效應。為什麼宋律師會走向街頭。電影裡宋講到:

為了孩子不再生活在這樣荒唐的時代,也是因為法律人有職責。

image-3-1.png

「小河案兩週年研討會」會場遭破壞,參加律師遭毆打

就我理解,是因為在威權政府的法庭,就算做到宋律師那樣,最後無辜的被告一樣會被判刑。因為,法庭是他們的地盤,規則是他們的訂的。正如小河審判之後,最高法院、最高檢察署制定了很多小河條款,就是為了限制律師的權利,方便自己強行推進庭審,只要把庭開完,剩下的,都是閉門討論,領導想怎麼搞就怎麼搞。[note]小河案又稱「貴陽小河案」,因案件審理地點位於貴陽市小河區而得名。「小河案」被指控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集團案,嫌疑主犯黎慶洪。 該案因偵辦時間長、被告眾多、偵訴審過程一波三折、迷霧重重,尤其激烈對抗的控辯雙方引發廣泛的社會關注,因而被稱作「貴州打黑第一案」。2012年正值中國修訂刑事訴訟法的期間,被法律界人士稱為「中國法制史上標誌性的戰役」。

按照組織法,審委會定的,合議庭必須執行。審委會,不聽審理,不看證據,但有最終的決定權,比包公審案還不如。網路上流傳著一個法院笑話:副院長在開審委會開會期間上廁所,回來後說,「我同意院長的意見」;院長說,我還沒說呢!

所以,在這種制度下,最牛的律師,你可以贏得法庭辯論,但你無法贏得法庭的支持。你律師可以是很好的工匠,但可惜,你的藝術與技術在政治性案件上,是對牛彈琴。而大部分地方的大案,在地方其實就是政治性案件,律師無力回天。回到電影本身,宋律師為什麼會走向街頭抗爭,是因為他知道:

這樣的司法制度,其癥結不在司法,也不是司法改革可以解決,其核心在政治。

在韓國,是政治抗爭,才導致司法獨立。在臺灣,蔣經國在各種壓力下,1987年開放黨禁報禁,但又要經過多年,臺灣才有司法獨立。威權政治的領導往往是要能掌控一切、說了算;如果權力分散了,它也不成為威權了。它所依靠的,就是恐懼、控制和利益。在這種情況下,要說法律人共同體,是無法實現的,因為在司法體制裡面的,是政治人,被控制或者自願服從的政治人,而你投之以法律的瓊瑤,他報以政治的木瓜。

最後逼迫體制外的法律人,只能走向另一個政治,就是對抗政治,反對政治。而反對政治的起點,就在街頭,而不是在法庭,因為法庭太小,觀眾太少,而街頭,看到的,參與的會更多。

當法律(法庭)制度性不公時,抵抗就成為義務。當律師的作用在法庭被閹割之後,被迫或主動走向街頭,成為最後的選擇。現在黑龍江建三江在拘留所裡的三個前律師,我認識他們的時候,都是執業律師,因為不斷辦理敏感案件,後來律師證被吊銷。[note]中國勞教制度於2013年廢除後,關押法輪功學員和上訪者的場所就成為非法場所,由於毫無法律依據而被稱作「黑監獄」。而2014年的「建三江事件」就是因為四名維權律師和九位公民親屬,前往黑龍江農墾總局青龍山農場「法制教育基地」要求釋放被非法關押的公民。3月21日,所有人被當地公安人員帶走,爾後遭以「利用邪教活動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分別作出5至15日行政拘留,並處200至1000元罰款的處罰決定。

不是每個律師都會從商人走向法律人,正如《正義辯護人》中許多辯護律師一樣,他們只會屈從於權力的淫威,而每天逆來順受,或主動逢迎,滿足於商業上的成功。也不是每一個法律人會走向政治人,因為宋律師最後的結局,是一個甘心坐在被告席上的人,因為誰都知道風險。很多法律人會選擇說完該說的,這已經是不錯的律師了;但其實都知道,在辯護席上,這樣的辯護,最多是減輕作用,比如少坐幾年牢,卻無法洗去冤屈。制度性的大規模人權侵害和冤假錯案,以及其他的不公平,靠這樣的法律人,也是無可挽回的。這就是宋律師最後選擇,喚醒民眾的原因。林肯所說,歷史的車輪在緩緩轉動,讓我們喚醒沉睡中的民眾。

image-4-1.png

2016年是大陸民眾維權群眾事件層出不窮,參與者範圍之廣、人數之多、警民衝突之激烈等都呈現升級趨勢(圖片來源:大紀元)

任何專制政權不會揮刀自宮的,晚清制度也一直到了辛亥革命,才有實質性地改變──並非前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所謂的「制度自信」,而是因為利益集團交叉縱橫,難以撼動,他們是有權改革的人,但又是真正的改革的障礙,亂麻交錯──不是一二人所希望的那樣,司法改革、政治改革喊幾聲就能實現。韓國人民也是付出了很大的代價,才獲得政治轉型的,而且,還有美國的特殊壓力。

西元前233年冬天,馬其頓亞歷山大大帝進兵亞細亞,一到弗尼吉亞城便馬不停蹄率部逕往朱庇特神廟奔去。原來該廟完好地保存著幾百年前戈耳狄俄斯王(Gordius)繫的一個複雜繩結(又稱戈耳狄俄斯之結,Gordian Knot)──誰能解開此結就能成為亞細亞王。但每年許多人試解此結均無功而返。亞歷山大大帝拔出戰劍,一劍把繩結劈成兩半,難解之結就這樣解開了。
這不是呼喚暴力,而是強調,利益錯綜複雜時,靠內力是無法解開的,一定是外力到一定程度,才可能解開。

英國著名律師約翰梅因(John D. Mayne)曾說,人類歷史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過程。商人、法律人、政治人的契約地位是不一樣,如柳傳志[note]聯想集團創辦人[/note]這樣的商人,公開說,我哪怕受了冤屈也不去告狀;馬雲[note]阿里巴巴集團董事長[/note]說可以把支付寶送給國家。這都是無權簽訂平等契約的人,他們一方面富可敵國,又是行業領袖,另一方面又知道權力隨時可以KO他們,主動或被動地回避,逢迎。淚花帶著笑臉。坐下來簽訂契約,是要有政治實力的,需要氣候變化的。他們是最聰明的人,因為知道制度變革,氣候變化,總有馬前卒,大部分人似乎是可以搭便車的,這是最實用的哲學──問題是,政治和每一個人習習相關,和律師有關,和法官也有關,和徵地公民也有關,和餘額寶的商人也有關。[note]「餘額寶」是支付寶打造的餘額理財服務;把錢轉入餘額寶,就算是購買了由天弘基金提供的「天弘餘額寶貨幣市場基金」。餘額寶貨幣基金與其他貨幣基金相同,主要投資於短期貨幣工具如國債、中央銀行票據、銀行定期存單、政府短期債券、企業債券、同業存款等短期有價證券的基金產品,投資人得因此獲益。[/note]

我們不能要求每一個人,都能成為勇士,但也有人願意為看不見的付出,為道義付出,這就是韓國宋律師的原型盧武炫最後會犧牲自由的原因,也是為什麼這個國家有那麼多仁人志士會前赴後繼。韓國原來是儒家的文化,後來慢慢多元,基督教文化的傳播,如電影中冒險作證的軍醫,就是基督徒。金大中總統是天主教徒。文化重要,但其他的或更重要。復旦大學國際關係副教授包剛升分析:

1987年韓國人均GDP突破3000美元。韓國經濟的「漢江奇蹟」[note]狹義上「漢江奇蹟」(한강의 기적)是指1953年至1996年間韓國首爾迅速發展的經濟。帶來了幾個重要的政治社會後果──首先是階級結構的變化,工商階級、中產階級與工人階級開始崛起;其次是快速都市化和教育普及,接受高等教育人數的劇增;最後是更加現代化的政治文化逐漸形成,公民權利意識進一步覺醒。

韓國政治轉型的啟動,很大程度上是政治反對派持續抗爭的結果。在1987年的「六月民主抗爭」(6월 민주항쟁)中,6月10日大概包括學生在內有24萬人舉行示威遊行。6月18日,示威人群的規模更是達到150萬左右。從6月下旬開始,韓國的白領階層也開始大規模加入了示威遊行的隊伍。「六月民主抗爭」的政治訴求主要就是要求總統直選。如此大規模的政治抗爭,成了韓國啟動政治轉型的直接驅動力量
image-5-1.png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比辯護人更值得敬重的,是那些為政治轉型付出的當事人,而電影中,辯護人宋律師自己最後成為被告人。這讓我小弟浦志強在內的很多中國律師,潸然淚下,他們洞見了自己的未來。「傅燮之但悲身世,無處求生」;律師之每念死磕,自然流涕。付出未必有現時回報,而不付出,是永遠等不來自由。很多人盼望改革、新政,固然是代價小,但更多的是,想(自己在內)不付出很大代價就收穫轉型,這跪著簽訂的契約,自然是繼續跪著生活。

白話文編輯:李柏翰

圖片來源:Dennis Skley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

【知識新聞的力量】

我們堅持為所有人免費提供內容,因為我們深知,閱讀新聞的機會,不應有任何門檻,尤其是當人權議題備受矚目的時候,這常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契機。然而,如果您有能力,《法律白話文運動》提供高品質的解釋報導,是推廣法律及人權思想的重要力量,每個月不到100元,我們就能在「官網」、「Facebook」、「Instagram」、「Twitter」、「Line Voom」、「Podcast」、「Reels」、「TikToks」、「實體活動」上發佈,沒有比這個更划算的選擇了。

熱門文章

最新文章

富都青年1
vertical logo

專注打造台灣法律文化的垂直媒體。

從法律認識議題,從議題反思法律。

社群媒體

文章投稿,請洽

editor@plainlaw.me

授權與商業合作,請洽

business@plainlaw.me

聯絡客服,請洽

support@plainlaw.me

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本站內容。

Copyright © 2024 Plain Law Movemen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Welly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