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號課堂 | 休假攻略(3):一例一休

楊貴智

2018-10-02發佈

2023-04-07更新

1號課堂 | 休假攻略(3):一例一休

1號課堂 | 休假攻略(3):一例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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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年底,立法院在爭議聲中通過「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正案」,各行各業都開始討論如何因應,但是規定實在太複雜了,連身為法學博士的蔡英文總統都說,很多法條她看了三遍還看不懂。除了法條太過複雜,一例一休也引起許多爭議與誤解,今天就帶領大家一起來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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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聽眾朋友大家好,我是法律白話文的站長貴智,每週三在 1 號課堂談勞動法律小知識,用法律觀點看職場上的疑難雜症,一起思考台灣的勞動問題。

2016 年年底,立法院在爭議聲中通過「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正案」,當時政府說,這是為了減少勞工工時,並推動週休二日所推行的政策。一例一休上路後,成為2017年最熱門的話題,各行各業都開始討論如何因應,但是規定實在太複雜了,連身為法學博士的蔡英文總統都說,很多法條她看了三遍還看不懂。

除了法條太過複雜,一例一休也引起許多爭議與誤解,例如有業者表示人事成本增加,公司經營越來越辛苦;也傳出勞工不滿無法加班請領加班費,收入減少了;網路上甚至流傳一篇國小學童寫的作文,說因為一例一休,害得他們全家沒飯吃了。彷彿所有的不幸都是一例一休造成的。

一例一休是什麼意思?到底是幫了勞工,還是害了勞工呢?為什麼一個立意良善的規定,會引發這麼大的爭議呢?我們在接下來的兩集裡,就要談談這些問題,而這一集,我們先來聊聊什麼是一例一休。

什麼是例假日?

一例一休是勞工工作天數的改革政策,在 2015 年修改的「勞動基準法」第 36 條規定,勞工每一週,也就是七天當中,應該有二天休息,其中一天是例假,一天是休息假。先來談談例假,例假是強制休假,目的是強制中斷勞工連續多日的工作,以確保勞工獲得適當的休息,維持身心健康。

所以,雇主原則上不能要求勞工在例假日上班,只有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例如為了搶救災民、疏散群眾等特別情況,雇主才可以要求勞工在例假日上班,而且事後必須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備,並給予勞工雙倍薪水,也就是除了原本的工資之外,必須再加給一天的工資,除此之外,還必須給予勞工補假一天。

也就是說,根據「勞基法」規定,勞工例假日加班,雇主會有三倍的損失。如果雇主違法,會遭到2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

要注意的是,由於「勞基法」只有規定,每七天就要有一天例假日,但沒有規定是哪一天,因此雖然大家比較習慣在禮拜天放假,但是雇主也可以與勞工約定,安排其他日子做為例假日。另外,只要勞工連續上班 6 天,雇主就必須在第 7 天讓勞工放假,因此例假日不像國定假日可以隨意挪移。

不過,應該有聰明的聽眾朋友會發現,所謂「每 7 天就要有 1 天是例假日」的規定,似乎存在著法律漏洞,也就是,老闆可以將例假日安排在第一個禮拜的第一天,以及第二個禮拜的最後一天,這樣符合了每個禮拜有一天假期的規定,但實際上,勞工卻是得連續上班 12 天,休 2 天之後,再連續上班 12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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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雇主這樣的做法違法嗎?事實上,過去勞動部認為這樣做並不違法,但是在 2016 年修法後,勞動部同時也改變了見解,認為如果雇主利用頭尾休的方式規避七休一,就是違反「勞基法」。

什麼是休息日?

休息日和例假日不同的地方在於,保留了彈性加班的空間,雇主可以在獲得勞工同意後,讓勞工在休息日加班,但也透過提高休息日的加班費,減少雇主在休息日要求勞工出勤的機會。

提高加班費是提到多高呢?按照「勞基法」第 24 條的規定,勞工平日加班,加班時間在 2 小時以內,加班費比平日時薪多 1/3 ,但如果是在休息日加班, 2 小時以內,加班費比平日時薪多 1 又 1/3 。如果加班超過 2 小時,之後的加班費則是比平日時薪多 1 又 2/3 。

也就是說,在休息日上班的勞工,除了本來就有的薪水以外,還可以多拿 1 又 1/3 至 1 又 2/3 的薪水,加起來其實比雙倍薪水還多出一些。「勞基法」把休息日的薪水變得這麼高,就是試圖透過以價制量的方式,減少老闆在休息日要求勞工上班的誘因,達到讓勞工在休息日確實休息的目的。

除了發加班費以外,如果勞工同意,雇主也可以提供補休的方式來取代加班費,計算方式是 1:1 ,也就是加班 1 小時就給予 1 小時補休,加班 4 小時就給予 4 小時的補休,以此類推。聽到這邊你一定會發現,站在勞工的立場用加班費應該會比較划算,可是站在雇主的立場則是會認為,給予補休比較能夠控制人事成本,所以這就是一例一休的爭議所在。

聽到這裡,大家終於知道一例一休的「例」是什麼,「休」又是什麼了吧?我再替大家回顧整理一下重點:

  1. 「勞基法」第 36 條規定,勞工每七天應該有二天休息,其中一天是例假,一天是休息假。
  2. 例假日原則上禁止上班,只有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才可以要求勞工在例假日上班,而且事後必須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備,並給予勞工補假一天與雙倍薪水。
  3. 休息日原則上可以上班,但雇主必須支付較為昂貴的休息日加班費,法律試圖透過以價制量的方式來減少休息日加班,進而落實周休二日。

一例一休聽起來立意良善,但為什麼會引起這麼大的爭議呢?這部分我們就留到下一集再說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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