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孟翰| 川普 一通越洋電話掀起的政治戰,談美國總統的彈劾

蔡孟翰

2019-11-19發佈

2023-03-02更新

蔡孟翰| 川普 一通越洋電話掀起的政治戰,談美國總統的彈劾

蔡孟翰| 川普 一通越洋電話掀起的政治戰,談美國總統的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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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美國最熱門的政治新聞,非民主黨宣佈對總統 川普 進行彈劾調查莫屬: 川普 今年 7 月曾與烏克蘭總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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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孟翰| 川普 一通越洋電話掀起的政治戰,談美國總統的彈劾

近日,在美國最熱門的政治新聞,非民主黨宣佈對總統 川普 進行彈劾調查莫屬:

川普 今年 7 月曾與烏克蘭總統 Volodymyr Zelensky 通話,施壓要求 Zelensky 調查美國前副總統拜登及其兒子亨特過去是否有不法行為,並以扣留美國計劃對烏克蘭提供的 3.9 億美元的軍事援助作為威脅──為什麼美國的「家務事」要鬧到烏國呢?原來,拜登在 2014 年擔任美國副總統期間,兒子亨特曾在一家烏克蘭天然氣公司工作;而該公司曾發生過貪腐事件,即便亨特本人未曾受到不法指控。

對此, 川普 承認曾與 Zelensky 通話,但否認對他進行施壓。然而,作為目前角逐民主黨 2020 年總統提名候選人的領先者,拜登很可能成為川普拚連任的對手,民主黨也因而對此事極為看重:民主黨籍的美國眾議院議長 Nancy Pelosi 便表示川普應承擔責任;而拜登自然也支持此次彈劾調查。

這其實已經是川普上任後第二次民主黨計劃對總統進行彈劾了,上一次是「通俄門」──有關川普疑似在競選總統期間與俄羅斯合作,使俄羅斯影響美國總統選舉並讓立場較為親俄的川普當選。不過此案經過美國司法部特別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川普有聯合俄羅斯操控美國選舉的事實,而未發動彈劾機制。

說到這裡,讀者或許想問:到底什麼是「彈劾」?以下,本文將帶你從「彈劾」概念,認識這則在國際上鬧得沸沸揚揚的新聞。

什麼是「彈劾」?

所謂的「彈劾」(impeach),是指國內立法機關依憲法規定,凍結不法或不當的行政人員(特別是總統)行政權。2017 年韓國首位女總統朴槿惠正是因為「閨蜜案」而被彈劾下台的例子。

以中華民國憲政制度為例,現行法制下(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第 10 項、第 5 條第 4 項),立法院經全體立委 1/2 以上提議,全體立委 2/3 以上決議,可以聲請司法院大法官開啟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和副總統的彈劾。而被彈劾的正副總統就必須解職。因此,彈劾是罷免正副總統以外,讓正副總統下台的管道。

除此之外,我國憲政獨有的監察院,可以對失職或違法的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考試院人員彈劾,必須經2 位監察委員以上提議,9 人以上審查及決定後,提出彈劾。

中華民國彈劾過國家元首過嗎?

中華民國史上,還真的有過副總統被彈劾的例子!

1948 年,中華民國首次按憲法規定(行憲)進行正副總統選舉。而李宗仁經國民大會票選、當選為副總統(當時的總統和副總統並不是像今天搭檔組合進行選舉,而是由國民大會個別票選出總統和副總統人選,例如總統當選人蔣中正屬意的副總統人選,其實是票數第二高的候選人孫科,所以當與蔣不合的李宗仁當選副總統,蔣中正還相當憤怒)。

隔年 1 月,因中國內戰局勢對國民黨不利,蔣中正宣布「下野」,副總統李宗仁因而依憲法第 49 條規定,代行總統職權。

爾後,中共宣布建國、國民黨屢屢退守,李宗仁稱要到香港治病,再由香港轉往美國。之後監察院及國民大會一直要求李宗仁到台灣,但李一直以病為由而推託,蔣中正再次復職。

因蔣李關係對峙,李宗仁一直不願回台。1952 年,監察院依憲法本文第 100 條以李宗仁違法失職案而通過彈劾副總統;1954 年,再由國民大會依憲法本文第 30 條,進行第二階段的副總統罷免。最後國民大會以超過 2/3 的同意門檻,通過對李宗仁副總統的罷免。李宗仁也被免除副總統的職務。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程序和條文是依據憲法本文的規定,與今日的憲法增修條文對正副總統的罷免及彈劾是不同的程序。

彈劾是司法問題,還是政治問題?台美認定大不同

依美國憲法,包括總統及聯邦、州政府的官員都可以是被彈劾的對象。而美國憲法第 2 條第 4 項規定,總統只有在存在有違法行為情況下(如因叛國、賄賂或其它重罪和輕罪)才會有可能遭受罷免。

依美國憲法第 2 條第 2 項規定,只有眾議院有提起彈劾的權力;而每一位眾議院議員都可以發動彈劾程序,例如這次就是由眾議院的議長 Pelosi 所發動的。接著會進行調查階段,經調查相關事證後確認是否有不法行為,再由所有的眾議院議員表決(簡單多數決)對總統的不法控訴是否成立、是否要提起彈劾。

美國國會是採兩院制的,因此眾議院通過決議後,依美國憲法第 2 條第 3 項規定,要再轉由參議院審理彈劾指控的罪行;美國總統的彈劾案還必須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擔任主席,且必須經過出席的參議員 2/3 同意,才會通過彈劾案、解除總統職務。

不同於台灣憲法對總統的彈劾機制,需要經過屬於司法權大法官以憲法法庭審理通過後,才會成立彈劾;美國司法權認為,彈劾是屬於政治問題而非法律問題,因此不會介入彈劾程序,侵犯到權力分立。換句話說,究竟哪些事由可以成立前述彈劾總統的罪行,其實不必然是司法問題,可能本質上是政治認定。

回頭看看美國歷史上,曾有三次對總統的彈劾前例:包括 1868 年詹森、1974 年尼克森、1998 年柯林頓;其中涉水門案醜聞的尼克森在彈劾階段就辭職,而詹森及柯林頓皆未被彈劾成功。

川普這次被彈劾的「成功率」有多高?

最後,彈劾已經開啟調查階段了,那川普被彈劾成功的機會高嗎?

如前面所說的,其實彈劾涉及的是政治問題,最終當然是要國會議員的投票「決勝負」了。目前美國國會中,眾議院總共有 435 席,民主黨佔有 235 席、川普所屬的共和黨佔 199 席,因此彈劾要過眾議院這關,好像蠻有機會的;不過來到參議院,總共有 100 席,共和黨佔 53 席,民主黨佔 45 席,民主黨要拼過 2/3 彈劾門檻的難度恐怕有點高。

雖然民主黨這次要過彈劾不容易,但不少論者認為,民主黨之所以選擇「硬碰撞」,主要目的還在於向大眾揭露川普的不當行為。至於最終本案會如何發展?就讓我們持續關注下去吧!

Photo Credit:Shutterstock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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