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冠肺炎《條例》你需要知道的三件事!|蘇詣倫

蘇詣倫

2020-03-16發佈

2023-03-02更新

關於新冠肺炎《條例》你需要知道的三件事!|蘇詣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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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的制訂背景想來大家都略知一二,自從中國在 2019 年底爆發武漢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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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冠肺炎《條例》你需要知道的三件事!|蘇詣倫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的制訂背景想來大家都略知一二,自從中國在 2019 年底爆發武漢肺炎(新冠肺炎)後,便以席捲全球的驚人速度向外傳播,短短數月以來地球各洲全數淪陷,累積確診的國家也多達30多國,因地緣關係,我國首當其衝。

立法院在近日加緊腳步,欲通過針對協助社會度過武漢肺炎的特殊條例,該條例最終於今年 2 月 25 日通過,我們就來看一下,這個條例有什麼我們需要知道的事情。

為什麼我們需要一個新的「法律」?

我們假想一個狀況。

在疫情仍然嚴峻的一個陰霾天,大家正因為口罩存量不足焦頭爛額,經告知,發現台南的醫療用品大盤商,尚囤積有將近300萬個口罩,足以讓全國的醫療機構使用 3 天。得知消息的部長急忙派員洽詢,並表達國家想要徵購的意圖,希望盤商可以報價後由衛福部統一購買分派。

然而,盤商老闆卻以衛福部並徵收的「無法律依據」,而拒絕政府的收購,且表明了在經濟自由市場的運作下,業者可以緩慢的釋出口罩,配合疫情的嚴峻程度提高口罩的價格,大賺因武漢肺炎而生的口罩財。

部長一氣之下動用公權力,以疫情險峻為理由強制徵收的大盤商的口罩,盤商也不是省油的燈,立刻提起行政救濟程序反制並認為國家這樣的行為屬於不當徵收。

因此我們也可以發現,在這種情況底下,如果要進行「徵收口罩」,是需要「法律依據」。因此在這個條例中的第五條,就有規定是可以在給適當的補償下,國家可以徵用或調用其生產設備及原物料。

另外,一批一批的包機自疫區回來,相關衛生部門如臨大敵,從下機便開始了一系列的檢驗,於初步檢驗陰性後亦要求回國的國人暫時隔離以待潛伏期過去。沒想到被隔離的民眾A,因為雙主菜便當不好吃、隔離處所太無聊等,嚷嚷要離開隔離區域,更有甚者擅自逃離,被抓回之後哭訴國家無端限制人民的自由,最終與前面的大盤商一樣提起救濟。

因此,問題更明朗了,制定紓困條例的目的在於,放寬行政機關,尤其是衛生機關在防疫期間的法律限制,我們先容許行政機關可以依照自身專業判斷須有的作為,以避免凡事都要經過嚴謹而複雜的法律程序,延誤防疫的黃金時間,造成全國不可逆的感染結果。

立法後,國家可以做些什麼?

最前線的醫護每天對抗未知且危險的病魔,紓困條例特別給予他們補償及獎勵,並且在如果真的不幸感染身亡後也有撫育其遺留子女的津貼;受到隔離檢疫的民眾也屬於配合政府防疫作為,在隔離期間所造成的損失,國家也會給予補償。

有鑑於武漢肺炎病毒的未知性與高傳染力,民眾容易陷入不安與恐慌當中,謠言與假訊息隨之蔓延,比如:有訊息傳出口罩原物料與衛生紙和尿布相同,引發民眾搶購衛生紙、亦有傳聞用劇毒的氰化物治療肺炎,逼得衛福部急忙開記者會澄清,若誤食很有可能會失去生命。

因此條例也有規定,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傳播媒體因配合防疫需要而受指定播放防疫資訊、節目,通訊傳播主管機關得視情況,放寬一定期間廣告時間,讓政府可以在廣告中傳遞正確的防疫訊息,以免民眾誤信偏方,導致不可逆之傷害。

且在人命關天的防疫過程中,若放任謠言充斥,將會使防疫工程雪上加霜,故散播有關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對於社會或是其他人產生損害,將被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300 萬元以下罰金。

隔離還一直跑出門,會有什麼處罰!

如果隔離民眾們不斷的偷溜出門、搭乘大眾運輸,讓已經焦頭爛額的防疫機關,更分身乏術的猛開記者會道歉,而且更加深的其他國人的不安全感。

這樣的情況是我們所最不樂見的,也是新修的條例最重視的情況,因此紓困條例對於須要配合防疫機關的作為而違反的民眾,及甚至已罹患武漢肺炎而不配合檢疫及隔離的人,賦予主管機關實施錄影、攝影、公布個人資料等權宜措施。

如果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將受到刑事制裁。違反隔離或檢疫措施,也會遭處最高 100 萬的罰鍰,且如果有傳染他人之虞者,罰鍰將提高到 200 萬元新台幣。透過嚇阻讓所有潛在感染者都受檢疫、已感染或未感染而已隔離者,尊重自己與社會大眾的健康安全,最終減低感染者數量。

另外被隔離的人,工作一定會受影響,在紓困條例之中,給予了他們有寬容的請假規定,且不可以遭到諸如扣除全勤獎金之不利益,公司行號若有違反者,將遭到最高100萬元之罰鍰,讓大家能安心隔離養病,沒有其他煩惱。

發災難財呢?

如果口罩商故意囤積商品,再拿出來以高價販售怎麼辦?

紓困條例也替我們想到了這層問題,賦予主觀機關對於防疫物資,哄抬價格或無正當理由囤積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500 萬元以下罰金。連未遂犯都將遭到處罰,透過最高 5 年徒刑之重刑和併科高額罰金。

祈禱疫情趕快過,讓社會回歸「正常狀態」

本條例施行滿一段法定規定時間後,須向立法院提出疫情報告及相關預算執行報告,以便立法機關可以監督並了解行政機關就本條例的執行效果,讓條例所建構之「放寬國家機器」而不得已法律狀態能回歸正途。

截至筆者完稿時,武漢肺炎疫情仍沒有受到抑制的跡象,人們未來的命運不禁令人擔憂,希望在不久的日子,病情能被遏止、疫苗或特效藥的產出可以露出曙光,讓身陷病毒煎熬的無辜者都能痊癒,重拾正常生活。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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