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神之子到虛位元首

關於[皇室的由來](https://xn--zck9awe6dr30vjfzcuscny2b.com/koushitu-umu/?fbclid=IwAR1TVn9np_NnYEgTstdp18OF4J4iHYonE-nOLNqKiCFhqIJLeAtWAL_MLLs),最有力的說法是根據《日本書紀》。約 2700 年前,初代天皇也就是「天武天皇」,作為日本神話的太陽神「天照大御神(あまてらすおおかみ )」其第五代子孫,征服了現今奈良盆地一帶,建立了日本國。

因此,日本皇室不只是國家的領導者,也是最高等級的神官,至今仍被相信為「人神」,可說是名符其實的「太陽的後裔」。

不過,若仔細回顧,天皇好像在[日本史](https://jp-textbook.github.io/%E9%AB%98%E7%AD%89%E5%AD%A6%E6%A0%A1/1998/%E6%97%A5B/625)上沒有佔太多版面。這是因為從平安時代(西元 794-1185 年)起,貴族取代了天皇,逐漸掌握政治實權;以致接下來的鎌倉、室町、戰國以及江戶時代(西元 1185年-1867 年),都是持續由武家支配政治。

這樣的現象要一直到明治時代,才有扭轉。受到美國軍艦來航、強制日本開國的「黑船事件(註一)」影響,日本一步步邁入現代化,展開「明治維新」(西元1868年)──其中的重點之一,就是實行「尊王攘夷」,把旁落已久的政權「大政奉還」給明治天皇。

好景不常,天皇體系才剛取回主導權不久,日本就在二戰中敗了下來。戰後,日本內閣受到美國的麥克阿瑟將軍要求大幅修憲,也就產生了「要廢除天皇,而改成民主制」的議論。不過,最後日本仍然採取「君主立憲制」,讓天皇成為只具有象徵地位,而沒有政治實權的虛位元首,作為現在大家看到的模樣。

皇室的生活和功能原來是這樣!

那麼,日本皇室都過著什麼樣的[生活](https://xn--zck9awe6dr30vjfzcuscny2b.com/koushitu-umu/?fbclid=IwAR1TVn9np_NnYEgTstdp18OF4J4iHYonE-nOLNqKiCFhqIJLeAtWAL_MLLs)呢?首先,天皇例行公事中最重要的,便是「宮內祭祀」──每天都必須祈求國家和國民的平安。這是天皇身為日本「神道」中最高級的神官,份內的指標工作。

接著,由於皇室具有「人神」的身分,皇室是否也可以擁有和一般人同樣的「人權」保障,其實是有爭議的。皇室不但沒有姓氏、取名必須依照規範(女性需以「子」結尾,男性則以「仁」結尾),也沒有戶籍、不能變更居住地、不能選擇職業、不能移居海外、不能放棄國籍,行動隨時都會受到監視,外出時更不能在沒有護衛下自由行動。甚至連飲食方面,也嚴格被限制每日攝取的卡路里和食物種類。

這樣看來,身為皇族生活上其實也沒有想像中的「好康」?

另外,日本在該國[憲法](https://elaws.e-gov.go.jp/document?lawid=321CONSTITUTION)第一章明訂了「天皇」的相關規範,除了明定天皇的象徵地位及世襲制(§1-§2))之外,也要求天皇不能干涉政治(§3-§5)。而天皇基於元首的地位,目前依舊能夠「任命總理及最高法院法官(§6)」以及「公布法律」、「召集或解散國會」、「進行外交」和「大赦,特赦,減刑」等「國事行為」(§7)。

由於日本憲法特別確保天皇的「象徵性」,開放其從事沒有政治實權的國事行為,因此坊間輿論不乏有質疑「日本皇室真的有存在必要」的聲音,或是對皇室如何對民眾展現其經營日常生活的方式,感到不滿。

日本皇室存在哪些問題?

(一)天皇可以「生前退位」嗎?

首先第一個問題是「[生前退位](https://toyokeizai.net/articles/-/127897?page=2)」,這起因於天皇是「終身職」,除非過世,否則不能「退休(退位)」。其實綜觀日本史,並不是沒有生前退位的先例,在明治維新(西元1868年)前,不少天皇都是生前就退位了;甚至在奈良時代(約西元 8 世紀)還出現了退位後再重回皇位的天皇。

這些當中人,除了自動退位的人,也有不少因為政權爭奪而被迫退位。總的來說,從奈良時代起到明治維新前,大約有 60 位天皇都是生前退位。

那為什麼在明治維新之後,天皇變得不太能生前退位了呢?這是因為,如前文所說,日本到了明治維新時施行「尊王攘夷」,這才把由武家掌控了數百年的政權還給天皇。而要讓天皇好好領導國家,就不能頻頻換人做,以免造成國政動盪,所以才形成天皇「須在位至逝世」的傳統。

二戰後,隨著《日本國憲法》的制定,就也順便訂下皇室的詳細相關事項──即《[皇室典範](https://elaws.e-gov.go.jp/document?law_unique_id=322AC0000000003_20190430_429AC0000000063)》,直接明文規定「天皇駕崩時,皇嗣立即即位(§4)。」

這個傳統一直持續到 2017 年,第 125 代天皇明仁,強烈表達了「生前退位」的意願;雖然傳統派堅決反對,但[多數民意](https://www.nhk.or.jp/politics/articles/feature/1302.html)卻表示認同,指出應尊重明仁天皇的意願。因此,雖然「生前退位」有無必要通盤規定,仍未有定論,但在經過 1 年半的權衡過後,終於想出解決方式,就是量身打造的制定《天皇退位相關之皇室典範特例法》([天皇の退位等に関する皇室典範特例法](https://elaws.e-gov.go.jp/document?lawid=429AC0000000063)),破格規定明仁可在生前就傳位給長子德仁。

雖然這部法律,只適用在明仁天皇的個案,但意義在於權衡了傳統與現實的困境,同時也是「一部可以開創未來先例的法律」。

(二)女性可以成為天皇嗎?

第二個問題則是能否肯認「女性天皇」,這要從皇族產生的方式說起。由於《皇室典範》中明文:「皇族女子和天皇及皇族以外之人結婚時,脫離皇族身分」,而且原則上「其卑親屬亦失去皇族身分」(§12-13),這樣的規定讓女性皇族隨著出嫁而越來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