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林小姐著急地來到律師事務所諮詢,講沒幾句就潸然淚下。

原來她的父親,在生前親筆寫了一份遺囑,慎重交給身為長女的林小姐保管,請林小姐依照父親的意思,將遺產分配給兄弟姊妹。怎料到,兄弟姊妹就遺囑的效力,吵到不可開交,還對簿公堂,最後被法院認定父親的遺囑不符合《民法》相關規定,根本無效。

為了照顧後人或免去爭產等原因,長輩經常慎重地預立遺囑,但為何卻會被認定無效?

這是因為,《[民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1189)》規定遺囑的作成方式有五種,分別是「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口授遺囑」、「代筆遺囑」。為求慎重確保立遺囑人的意志,遺囑的作成必須符合法定流程,才能讓遺囑好好生效。

接下來就讓我們分別留意該怎麼做吧!

## 自書遺囑該注意什麼?

這是最簡便的方式,立遺囑人拿起紙筆就可以自己完成。

[顧名思義](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1190),這必須由立遺囑人「親自書寫」遺囑「全文」。有種錯誤很常見:當因財產很多,或繼承人也不少,該分配給誰、每個人多少比例等,往往需要寫很多字,又擔心寫錯,索性用電腦打字、列印後簽名──這種情況,就會不符合「親自書寫全文」的要件,而讓遺囑無效。

另外,遺囑上還要寫明作成的年、月、日,更要讓立遺囑人親筆簽名,才能成為有效的遺囑。如果有增減、塗改,還要註記增減、塗改的地方以及字數,並再簽名,才能算數。這邊可以再提醒兩點。

首先,在書面文件上蓋章或簽名,兩者原則有同樣法律效力的;但在「自書遺囑」的情況,就必須由立遺囑人親筆簽名,不可用蓋章方式代替。如果立遺囑人沒有親筆簽名,就會導致遺囑無效。

其次,之所以要記明年、月、日,是因作成遺囑後,立遺囑人生前都可以隨時修改,甚至用後面的遺囑,把前面的遺囑變更或全部作廢。因此,為了能夠確認立遺囑人最終的意思,也就需要用日期來確定版本──如果沒有寫清楚年、月、日,也會讓自書遺囑無效。

## 公證遺囑、代筆遺囑為什麼會無效?

[公證遺囑](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1191)必須找公證人作成,因此,遺囑的真偽比較不容易起爭議。

此時,立遺囑人必須指定二位以上的見證人,並且在公證人面前用言詞表達遺囑意旨,再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確認後,並記明年、月、日,經公證人、見證人及立遺囑人一起簽名於遺囑上,便可完成。

如果立遺囑人無法簽名,可待公證人記明理由後,用按捺指印的方式替代簽名。

[代筆遺囑](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1194)則是當立遺囑人無法或不會寫字,但還能夠口語表達時,經常使用的方式。

此時,必須由立遺囑人指定三位以上的見證人,然後由立遺囑人用言詞表達遺囑意旨,由其中一位見證人──也就是代筆人,負責筆記、宣讀、講解。經立遺囑人確認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的姓名,由全體見證人及立遺囑人一起簽名於遺囑上。如果立遺囑人無法簽名,應用按捺指印的方式。

過程中,容易導致這類遺囑無效的情形像是:

### 1. 見證人未全體、全程在場見證

所有見證人都必須全程在遺囑製作過程中參與。實務上常見,因遺囑內容複雜,製作過程太久,見證人不耐久候,可能單獨離席,或相邀到室外去抽菸、聊天,直到要簽名的時候才出現。

這就可能因部分或全部見證人沒有全程參與,而讓遺囑被認定無效。

### 2. 見證人的資格不符

按照《[民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1198)》規定,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的人、繼承人以及受遺贈人、繼承人及受遺贈人的配偶或直系血親、公證人的助理或受僱人等,都不能擔任遺囑的見證人。

如果有人違反規定擔任遺囑見證人,就不得算入法定的見證人人數,萬一見證人的人數因此不足額,遺囑就會無效。

### 3. 立遺囑人未口述遺囑的意旨

立遺囑人一定要用「言語」表達遺囑的主要內容,這是為了確保遺囑內容的正確性,避免其他人左右立遺囑人或者誤解立遺囑人的意思。

過往案例中,曾有立遺囑人雖具備一定意識,但已無法言語,故並未親口說明遺囑意旨,僅由他人提問,並以點頭、搖頭或擺手勢等動作,表示同意與否的意見,因此被法院認定公證遺囑或代筆遺囑無效。

### 4. 立遺囑人非無法簽名卻只按捺指印

為求慎重,原則上公證遺囑或代筆遺囑,依法都必須由立遺囑人簽名,除非有無法簽名的原因,才能夠按捺指印替代。如果立遺囑人並非不能親自簽名,卻只按捺指印,就不符合法定方式,而會導致遺囑無效。

## 密封遺囑又該怎麼作?

此類方式則較為隱密。如果立遺囑人不希望生前被其他人知道遺囑內容,可以在遺囑上簽名後,將遺囑密封,並在密封處簽名,指定二位以上的見證人,向公證人提出、說明這是自己的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