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Facebook 和 Instagram 上收到各種廣告推播,已是人們日常相當普遍的經驗;這種「定向(targeting)」廣告,是根據個人特徵投放──但大公司為什麼可以這麼做?這樣的問題,在歐洲有了急速的發展,包括最近一連串的法律戰。
今(2023)年 10 月 30 日,Meta [宣布](https://www.france24.com/en/live-news/20231030-facebook-instagram-to-offer-paid-ad-free-europe-subscriptions)將針對 Facebook 與 Instagram,在歐洲推出「付費去廣告」的訂閱制度。簡言之,就從今年 11 月起,歐盟、歐洲經濟區(EEA)和瑞士的用戶,將能以網頁版每月 9.99 歐元、手機版 12.99 歐元的價格,換取新的使用體驗。
這一措施[意味著](https://cybernews.com/tech/facebook-forcing-europeans-choose-pay-up-or-agree-to-ads/):付費用戶看到企業和創作者貼文的同時,則不會看到其他廣告,他們的資料也不會被用於廣告投放。另一方面,卻也讓付費用戶無法投放廣告或透過 Reels 獲利。
Meta 宣稱:訂閱制的推出,將緩解歐盟監管機構,對其資料收集和廣告定向方式的擔憂。但已有許多批評指出:科技巨頭要求用戶為人們本應享有的基本權利付費,且明顯是規避隱私監管的做法。
以下,我們將簡單說明用戶如何受到定向廣告影響、相關法律論戰的最新動態,並討論「訂閱制」到底是不是一個合理的新方向。
## 定向廣告怎麼了嗎?
前述 Meta 的新措施,不只對廣告業界投下震撼彈,也影響歐洲約 2.5 億的[使用者](https://www.reuters.com/technology/facebook-owner-faces-eu-ban-targeted-advertising-norway-says-2023-11-01/)。或許直觀來看:課金之後,就再也不用看到廣告、資料也不會被追蹤,算是可以付錢了事,真是一大福音!
不過,這一連串發生在歐洲的變化,其實反映了 Meta 與歐盟纏鬥中的法律糾結——用戶的權利到底該如何保障?
從 Meta 的[角度](https://about.fb.com/news/2023/10/facebook-and-instagram-to-offer-subscription-for-no-ads-in-europe/)來說:我們相信免費的、由廣告支持的網路,並將繼續為人們提供免費使用 Meta 產品和服務的機會;但同時,我們也提供「付費去廣告」的選擇,讓不同需求併存。
不難發現,Meta 的策略更接近於:提供付費選擇,試圖滿足歐盟的監管要求(但是否滿足,還沒有被歐盟肯定),但沒有要改變廣告收入當作主要收入來源的運作方式──Meta透過鼓勵大家繼續免費使用,收集更多個人資料,持續活化定向廣告市場。
另一方面,歐盟為何對於行為定向廣告有這麼多的管制「堅持」?我們可以從此類廣告的三大實施重點──「追蹤、分析、定向」談起。透過這三步驟不斷循環,用戶獲得越來越精準的廣告投放,但這也讓許多網路使用者感到毛骨悚然。
趨勢顯示,有越來越多的人使用[廣告攔截器](https://techcrunch.com/2019/01/20/dont-be-creepy/),以防堵這樣的現象。
而這種感覺,正可以說明定向廣告如何影響到隱私的重要內涵:人們應該對自己的資料有自主控制的權利;但實際上,用戶不知道自己的資料,被何時、何方法收集與利用,且完全無法弄清交給了誰。
但除了「毛骨悚然」的感覺,定向廣告可能進一步導致更多[具體危害](https://www.eff.org/deeplinks/2022/03/ban-online-behavioral-advertising),包括詐欺性、剝削性、以及誤導性廣告,這些廣告製造者可以依循數據,投放至最可能受到影響的群體。
例如,對高齡用戶投放其不熟悉的但很有吸引力的假藥或假貨廣告、對缺錢的用戶提供高利貸、剝削性工作陷阱、投資騙局廣告等。
此外,收集、分析後的資料,若與金融情報、執法或軍事機構共享時,將不難想像會有權力濫用的危機。最後,儘管廣告商沒有這麼想,但其針對推播對象提出的特徵清單,可能會衍生歧視性的影響,例如依據不同種族推播完全不同類型的住房等。
附帶一提,考量到定向廣告的副作用,替代策略之一就是「情境廣告(contextual advertising)」。比起定向廣告追蹤個人行為,情境廣告則是仰賴瀏覽環境內容,根據用戶正在瀏覽的內容而定。比方說,在介紹旅遊景點的頁面,推播機票特價廣告──這樣一來,對於個資依賴的程度將大幅降低,且會比較符合歐盟對於個資保護的相關要求,事實上,也開始有不少廠商趨之若鶩。
## 訂閱制的初衷,來自法律戰?
今年十一月開始,歐洲區的用戶會收到一則來自 Meta 的通知。以英文版為例,開頭寫著:Laws are changing in your region。
但法律真的變了嗎?截至目前的發展,其實只是既有法律「被執行」的結果。這裡指的「既有法律」,主要就是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本法上路以來,大型科技公司無不努力使其廣告業務符合規範,但成果不盡理想。
比方說,為了化解定向廣告的爭議,Meta主張,既然用戶都同意服務條款了,那麼自己已經與用戶簽訂「契約」,其使用資料的方式也因此就符合了 GDPR的要求。另一個主張是,Meta基於其業務活動的性質,本就可以「合法」地享受衍生的利益。
但是,今年 7 月,[歐盟法院](https://curia.europa.eu/jcms/upload/docs/application/pdf/2023-07/cp230113en.pdf)指出前述兩種理由都欠缺說服力。法院強調, Meta 在社群媒體市場擁有主導性地位,和用戶之間形成明顯的權力落差。這種落差可能使得用戶沒有真正的同意,而Meta必須正視這一點,如果想要對用戶的個資,做出特定的追蹤與使用,那事前必須請用戶提供符合 GDPR 規範的具體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