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事件層出不窮,幾乎天天上演,新聞媒體的斗大標語都寫著:「酒駕撞死孝子」、「酒駕撞死年輕護理師」。為什麼酒駕引起那麼多撻伐與不滿?因為酒駕不只是造成駕駛者自身的傷害,更有可能造成同乘者、或是其他用路人的傷害。
酒駕最可怕的地方在於形同路上的不定時炸彈。台灣三天兩頭就會傳出酒駕肇事,很多人第一個反應是「因為罰太輕了,根本不怕再犯!」所以也應運而生出改革的聲音,沒有錯啦!就是最近吵得沸沸揚揚的酒駕鞭刑、酒駕連坐法。
想必許多人的內心裡頭一定會murmur「吼!自己想死沒人攔你,但可能撞到我就是gan阿!」、「罰太輕了吧!霸脫!」,究竟為什麼人會有這麼多憤慨之言?酒駕除了受到道德上譴責與社會大眾的批判外,還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呢?小編今天就來為大家介紹台灣目前的酒駕罰則,請看以下整理。
台灣酒駕根本罰太輕?真的很輕嗎?
行政處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規定,只要是酒駕上路,在行政措施上的處罰會依據酒測值的不同,將有1萬5到9萬之間不等的罰鍰,並會被吊銷駕駛執照1年或2年。也就是說,只要酒駕被抓到,不論有沒有傷害到其他用路人,都會被罰錢且被吊銷執照。如果是讓他人受傷,則是會吊扣駕駛執照2年,更嚴重的可能因為使他人受重傷或死亡,則將被吊銷永久的駕駛執照,並且不能再重考。
[圖片:image-54.png]
(圖片來源:http://h16.s161.ts32.hinet.net/stu/2012traffic/htm/m22.htm)
這邊簡單統整一下:
・酒駕:罰錢+吊銷駕駛執照一年。
・酒駕+肇事(輕傷):罰錢+吊銷駕駛執照兩年。
・酒駕+肇事(重傷/死亡):罰錢+永久吊銷駕駛執照。
刑事責任:醉態駕駛罪。
根據刑法上的規定,只要本身喝酒開車,不論肇事與否,當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是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5以上(沒關係不用擔心,都會有機器檢測,我們只要看結果就好了),只要發生上面兩個情況中的一種,就會被處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還可能會被罰20萬元以內的罰金。如果今天不小心酒駕把別人撞死了,刑期將會延長3年以上至10年以下喔~
況且不只會有上述處罰,還可能會有其他罪行的問題!舉個例子說明,今天小冷撞傷小抖,但撞傷後小冷並未逃跑。此時,須視小抖(被害者)受傷程度:
・如果小抖只有皮肉傷之類的小傷就可能構成刑法上的過失傷害罪;
・造成小抖重傷,則可能構成刑法上的重傷罪;
・造成小抖致死,則可能構成刑法上的過失致死罪。
・如果小冷撞傷小抖後逃跑了,另外還可能構成肇事逃逸喔!
民事責任:侵權的損害賠償+慰撫金賠償。
酒醉駕駛人造成被害人受傷或死亡,這樣子的受傷或死亡,在民事法律上稱為「侵權行為」,被害者可能會因為這個「侵權行為」導致車子或其他財物損失、因傷需要住院治療、或是因傷沒辦法工作。
至於其中有哪些可以請求賠償呢?基本上因為受傷住院或急救付出的醫藥費、精神撫慰金(例如因為受傷心裡很難過)、車輛的維修費用都可以請求肇事者賠償。
如果今天造成被害人死亡,除了上述的損失可以請求肇事者賠償外,法律有規定,因為此時被害人已經死亡沒辦法向肇事者請求賠償了,這時候被害人的父母、兒女可以向加害者請求賠償。
舉個例子,今天小冷酒醉開車,不小心撞死小抖,小抖的家裡還有一個老婆和兩個未成年的兒子,這時候小抖的老婆可以向小冷請求對於小抖的醫藥費、殯葬費、甚至是因為失去小冷而很難過的精神慰撫金喔。
日本酒駕採「連坐法」,ㄟㄟㄟ什麼是「連坐法」?
最近有人建議酒駕的修法修成和日本一樣,改採「連坐法」,那究竟啥摸是「連坐法」呢?「咦?是連在一起坐著就會罰嗎?」才不是咧,這邊補充介紹一下什麼是「連坐法」。
日本的酒駕連坐罰不只限酒駕者本人,連「車輛提供者」、「酒類提供者」、甚至是「車輛同乘者」也都要一併處罰!立法者觀點在於「酒是我們的敵人!你們酒駕被罰都活該!」
日本酒醉罰則是「車輛提供者同罪」,「酒類提供者、同乘者半罪」也是真的,酒駕只要一被抓到,警察也會馬上尋線追查酒類提供者的罪責。舉例來說如果居酒屋店內沒有「宣導禁止酒駕」資訊的話,老闆就會被罰!完全沒開玩笑,完全不唬爛啦。所以即便是賣酒的老闆、同在一台車輛中的朋友都可能會遭罰喔。
看完上述台灣酒駕可能受到的處罰,動不動就罰個好幾萬、吊銷執照、甚至是被關起來或是民事上的賠償責任,這樣還是覺得台灣的酒駕罰則很輕嗎?改成酒駕連坐法、酒駕鞭刑真的比較會遏止酒駕的發生嗎?想必是見仁見智,因為目前尚無定論,只能透過時間來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