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在難民審核與收容政策上,經常以「國家安全」為理由,嚴格限制尋求庇護者的入境,但這樣的做法是否唯一可行?南韓在處理脫北者問題上採取了截然不同的策略,值得探討。
早在 1992 年,南韓便加入《聯合國難民公約》,成為東亞區第一個簽約國,並在 2011 年通過《難民法》,並於隔年正式實施,使其成為亞洲唯一一個擁有難民專法的國家。然而南韓的難民接受度並不高,每年僅少數難民獲准入境,原因包括資源有限和安全考量等。
不過,在這樣的前提下,該國針對脫北者的政策卻截然不同。南韓政府視脫北者為「大韓民國國民」,並將其歸類為「回到祖國的懷抱」,因此他們不受《難民法》管轄,而適用另一套的公民身分確認程序。
這樣的作法有什麼值得跟來臺港人的政策做比較呢?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 什麼是脫北者?
脫北者通常指因政治或經濟因素,以非法方式跨越邊境,從北韓進入南韓的移民,甚至可指所有採取非法手段入境他國的北韓人,包含所有可取得合法居留或政治庇護的國家。
由於特殊的認同,相較其他移民,脫北者通常被視為移民和南韓自己人之間的一群人。
而南韓政府針對脫北者的安置政策,主要依據《脫北者保護及安置扶助法》,此法自 1997 年施行,明確規範脫北者的接納與安置程序。該法將脫北者明確定義為北韓居民中,未取得其他國家國籍且原本居住於北韓地區的個人。
由於二戰後,南北韓各自認為自己才是朝鮮半島上的唯一合法政府,例如南韓憲法中即表示「大韓民國的國家領土包括整個韓國半島及其鄰近島嶼」,主張其主權擴及整個半島,即使是北韓出生者仍視為南韓公民。這也讓脫北者到達南韓後,可獲得經濟、醫療、就業及教育等支援,以便順利融入社會。
自 1998 年起,金大中執政下的南韓政府推動「陽光政策」,強調與北韓人民之間的「手足之情」,並視接收脫北者為兩韓統一之步驟之一。這項政策不僅傳達人道關懷,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兩韓之間的和解氛圍。
然而,這些努力仍無法減少北韓政府對南韓的敵意,也無法改變兩韓間本質上和政治軍事系統上的對立,因此國家安全仍是南韓不可輕忽的國家政策方向。
## 脫北者入境如何審查?
前述《脫北者保護及安置扶助法》,為脫北者的審查與安置提供了完整流程。根據此法規定,南韓幾乎接收所有脫北者,唯罪犯、國家安全威脅者或濫用庇護者等人除外。
在歷史的脈絡與憲法的明文之下,儘管南韓把北韓看成自己的「失土」,對脫北者態度近似「歡迎回家」般友善,但在國安考量之下仍有嚴謹的審查機制。依照相關規定,審查流程包括四大步驟:
### 一、保護申請
脫北者可向南韓駐外代表機關或其他任一行政機關提出申請。收到申請後,南韓駐外領事館便會即時提供臨時保護,並通報國家情報院和統一部。
### 二、個案審查
統一部在收到通報後 30 日內會進行審查。此時,統一部會組織「脫北者對策協議會」,審議脫北者的保護與安置,並就國家安全的角度,進行高規格的身份審查。
所謂「威脅國家安全」者,包含下列四種情況:
1. 犯內亂外患、叛亂、通敵等罪者。 2. 在北韓黨政機關積極活動者。 3. 北韓最高領導人之配偶或其親族。 4. 持有和國家安全密切之科學情報或其他重要資料者。
若申請者有「威脅國家安全」的疑慮,會先交由國家情報院院長決定申請人是否得享有保護資格,再將決定轉交給統一部部長,做出最後處分。
### 三、身份與保護
為了幫助脫北者,能在短時間完成安置、好好生活,統一部原則會提供北韓難民定居第1年的經濟支援,並在前5年提供住房。同時,北韓難民在第一年時,就會收到南韓的身份證,擁有大韓民國公民的權利。 四、異議申請
若申請遭拒,脫北者可在 90 天內提出異議,統一部需於 60 日內回應,否則將視為接受。
【圖示:脫北者尋求庇護程序】

## 如何安置脫北者?
根據南韓統一部的資料,脫北者在入境後會先接受調查與臨時保護,由國家調查機構進行面談,確認其背景與入境動機。確認身份後,他們會隨即被轉移至「Hana院」,也稱為「脫北者安置支援中心」,這是一個隸屬於統一部的再教育機構,為脫北者提供為期 12 週的社會適應課程,協助其融入南韓社會。
前述課程涵蓋語言、文化、法律與社會習俗的基礎知識,並包括性別平等、法治和人權等公民教育課程。此外,Hana 院還提供生活指導與基本職業訓練,幫助脫北者獲取在南韓生存所需的職業技能。
這個中心的設立旨在減少脫北者在新環境中可能面臨的經濟與心理壓力,幫助他們克服文化差異帶來的挑戰。根據洛杉磯記者芭芭拉·德米克(Barbara Demick)的描述,Hana 院類似於「中途之家」與「職業技術學校」的結合,專注於提供適應南韓社會的支持與訓練。
2005 年後,隨著脫北者人數增加,南韓政府在財政負擔和社會壓力下逐漸將政策從「保護」轉向「培力」。新的政策更加注重實用性,對脫北者在安置、居住、就業和教育方面提供有針對性的輔助,鼓勵脫北者更快適應南韓的生活,以便他們能夠自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