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陳建州日前不滿「大牙」周宜霈指控他性騷擾,提起妨害名譽加重誹謗告訴,台北地檢署今(19)日偵結公告不起訴處分,認為大牙所述並非無中生有。

檢察官調查大牙提供的手機截圖並傳喚證人,認定大牙有相當理由確信遭黑人冷凍、在飯店房間內被性騷擾一事都是真的,不是故意捏造,且時值 #Metoo 運動期間,她的貼文並非僅攸關私德,與公共利益有關。

依《自由時報》報導,前、現任經紀人均替大牙出面作證。前經紀人表示,大牙在 2014 年就提及遭黑人性騷擾,後來遇到類似議題,也會重提往事。現任經紀人則稱,大牙 2017 年曾表示不願與黑人同台,追問後才得知性騷擾的事情,也曾因節目類似橋段情緒潰堤。

今年 6 月 27 日,大牙於臉書指控黑人在團隊赴香港錄製節目期間,邀約從事性行為不成,便強行用手環抱她,稱「妳又沒試過,試過了搞不好妳會喜歡」,造成她嚴重心理陰影。

散布足以傷害別人名譽的事情,可能成立加重誹謗罪,但如能證明所述內容真實性,就不會遭受處罰。不過即便真有其事,一旦內容事關他人私人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為保護個人私生活隱私,也會成立犯罪。

憲法法庭曾就誹謗做成憲法判決認為,依據發表言論的人所提供的查證資料,客觀上可認為,發表言論的人相信其言論內容為真實者為合理,不予處罰。

此外,即使發表言論的人使用錯誤的資料,但實際上並非明知內容不實的情況,或查證過程存在重大輕率之惡意情事,也不予處罰。

黑人原與配偶范瑋琪共同對大牙提告要求 1000 萬賠償並刊登道歉啟事。撤回民事訴訟後又至北檢遞狀提告大牙妨害名譽,今地檢署對大牙不予起訴。

__法律白話文運動|白廷奕、楊貴智報導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