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最受矚目的片之一,我想舉「美國隊長三:內戰」,應該沒人會反對吧。隨著票房熱賣,也越來越多人討論美國隊長的肌肉(尤其是一手拉著欄杆,一手拉著直升機的橋段,爆出來的胸口與手臂線條,更讓粉絲臉紅心跳),由於我們白話文小編們沒有那種東西,只好改透過文章的撰寫,刺激腦內肌肉便是,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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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提升文章收視率,本文也只好開始主打鮮肉了(咦)。圖片摘自YOUTUBE。
<strong>本片副標題叫作「內戰」,即欲突顯美國隊長方與鋼鐵人方對管制價值觀的衝突─是否應簽署並遵屬聯合國協定對於出勤的要求,否則復仇者聯盟本身存在即係對世界的威脅。同時身為一個隊長粉及公法小書僮,在觀賞本片之際,無時無刻都在幫忙想一個解套方式,最後答案就是透過「<span style="color: #ff0000;">比例原則</span>」來檢驗。</strong>
尤其,為了公共秩序的順利運作,有些管制固然是好的,有時那些措施卻也會失靈。比例原則的產生,就是拿來檢驗管制內容是否正當,對關心時事的各位讀者來說,也有溫故知新的可看性。另外,想起新聞或名嘴對於比例原則一詞的濫用,本文尚覺不失有另加敘明的必要。
以下即先回顧美國隊長的煩惱來源,再來簡介比例原則的前世今生,最後把比例原則套入協定加以檢驗。而為寫作便利,國際法的議題都將省去不談,把協定簡化為「國內公權力對私人組織(復仇者聯盟就高級版的鄰里守望相助隊,不是嗎?)之限制」。其次,後面雖有劇透,可是預告裡其實都有,免驚。
美國隊長到底在煩惱什麼?
如同前幾集的鋪陳,歷經數場善惡間的大規模戰爭,復仇者們總能英雄式的拯救世界,可不幸的,亦有許多無辜民眾受到波及甚至喪命。在「美國隊長三:內戰」的開頭,緋紅女巫為使美國隊長免於自殺炸彈的攻擊,使用超能力而不慎導致奈及利亞七名民眾喪命,成了本片英雄被全球各國盯上,乃至彼此互鬥的啟端。
俗話說「忍無可忍,便無須再忍」,為回應這次事端,世界各國領袖端出所謂「蘇科維亞協定」(也就是復仇者聯盟二中最後大戰的地點名稱),打算藉以規制這群超級英雄。當美國國務卿羅斯來到復仇者們面前,打算威之以嚇,提到:「這部協定可是由全球117個國家共同簽訂的,表示復仇者聯盟不再是個私人組織(再次強調,是高級版的鄰里守望相助互助隊),相對地,將交由聯合專案小組營運─由後者決定有無必要出動任務。」
透過劇情的鋪陳,鋼鐵人甫才於前幕,被無辜被害者的母親訓斥了一頓,看到這個協定,當然一股贖罪感湧上心頭,堅定表示:「復仇者聯盟需要這份協定,以向社會大眾提供「問責機制(accountability)」及監督(oversight)。」、「若我們不能接受限制,我們將無異於那些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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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的哭訴,是壓垮鋼鐵人內心防備的最後一根稻草。摘自網路。
另一方面,美國隊長則對政府管制表現十分警戒的態度,反問道:「協定經由人們執行,要是協定事後被更改,又如何?」、「若簽了這份協定,我們將被迫放棄自我選擇權,要是專案小組派我們前往『我們認為不應前往的所在』,又該怎麼辦?抑或有些地方我們應該前去,卻又不被允許?」、「最安全的方式,還是繫諸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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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世界中,美國隊長對於被管制的怒吼。摘自網路
作為觀影者,我們不免能跳脫對被害的恐懼,並擁有對如角色意圖等全面資訊,可是漫威電影世界裡的人民可就不能這樣平和思考了,難免對英雄們心懷其發揮能力時,未能同時善盡責任的害怕。
好啦,說了那麼多,所以法律上的爭點在哪?亦即,聯合國透過協定,限制作為私人的復仇者聯盟執行任務,是否合理?以下就先簡介一下比例原則,再來檢驗聯合國協定的正當性。
此外,也讓預告影片帶讀者更加進入情境。
比例原則可以吃嗎?到底怎麼來的?
所謂比例原則,我國學界、實務多透過德國學說及實務運作,藉由憲法第二十三條之「必要」二字得出。例如司法院釋字第436號所載:「規定軍事審判程序之法律涉及軍人權利之限制者,亦應遵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子內涵大概有:目的正當性(限制目的須符合公益)、適合性(限制手段於能達成目的)、必要性(所有達成目的的手段裡,是侵害最小的一個)及比例性(限制增進之公益,是否優於所限制之私益)。
而論及比例原則的發展,最遠可追本朔源至西元1215年的「英國大憲章」。其中乃規定犯罪與處罰間應具有衡平性,要求國家行使刑罰權處罰人民時,應取決於人民具體犯罪之嚴重性,以定其刑度,可說已出現「權力行使應有所分寸」之觀點,可謂比例原則的雛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