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徵」指的是稅收收入高於預算

「超徵」這個詞很容易讓一般大眾產生誤解,認為國家「違法課稅」,所以超收了很多不應得的錢。但事實上,所謂超徵指的是:超過原本編定的歲入預算。

那為何要預估「歲入預算」呢?這是因為國家必須量入為出,因此每年編製預算的時候,就會預估今年國家歲入有多少、國家才可以知道今年能花多少。

但公部門預估歲入的時候,則很難精準命中;這如同公司編列年度預算時,沒辦法預期到隔年公司商品大賣,營收比原本的預算高了不少,國家也是如此。

舉例言之,年度遺產稅的收入,取決於當年有多少人過世,如果該年度過世的是個遺產稅「大戶」,那遺產稅的收入就會比原本的預估高不少;而證交稅的收入取決於股市交易量,如果編列預算時,預期股市交易活絡,但隔年卻遇到熊市,股票市場一片靜默,那證交稅就可能會「短徵」。

因此,預算的歲入部分,只能按照以往的數字,加上對今年經濟景氣的感受來「預估」。而預估的結果,難免跟實際情況有落差,不然財政部就可以當投資大師了(註一)。

於是,我們現在知道,預估歲入會有所謂「超徵」或「短徵」,這都是來自於當年度實際收到的錢,跟預估有落差。這時候也許還是會有人會好奇,是誰繳的稅比原本預估高這麼多?這多出來的部分,算不算「不義之財」?

從哪些地方超徵?

如果我們觀察連續兩年超徵的稅目,2021年稅收增加的部分大多來自「證交稅、營所稅與營業稅」;特別是證交稅增長高達82%,可見2021年的股市交易相當熱絡。

而2022年的超徵,則以「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與營業稅」佔了大宗(2021年活躍的證交稅,反而因為2022年股市相對低迷而有短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超徵,是因為疫情的影響,國內實體消費受到重大衝擊,預估稅收較為保守也不奇怪;另一方面,該稅的大幅增加,也代表上市櫃公司的獲利大幅成長(特別是半導體相關產業外銷的狀況優異),但這當然不代表所有的產業及個人都能雨露均霑,也引發了還稅於民等做法的討論。

超徵該怎麼辦?

我們先前提過,超徵並不違法。但大眾觀感上就會覺得國庫充實了,面對國內的實體消費,如餐飲業等,卻因為過去兩年的疫情苦哈哈,是不是該給大家發個年終紅包?也因此有以下幾個方案的出現。

一、退稅

既然稅收的比預期多,那麼代表國家本來沒打算用到這麼多錢,既然如此何不把錢還給人民呢?這時我們要先釐清的是,還給的人民是誰呢?首先,既然稅收是合法徵收的,那政府也是依法獲得這筆錢,人民沒有請求退稅的退稅請求權。

如果基於政策目的,要額外「退還稅款」,似乎也應該將超過預算的部分,按照繳稅的比例退回。但2022年大幅超徵的,是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營業稅,對小商家或負擔能力較低的民眾來說,其實也沒有繳納那麼多的稅。

這時如果要退稅,也是退給大企業。且退稅的方式,是從納稅人的應納稅額中扣除;那麼原本所得較少,不用繳稅的人(註二),就會完全被排除在外。

二、普發現金

退稅沒辦法雨露均霑,有些人就提出了「普發現金」的建議——乾脆簡單粗暴地每人發一萬,給大家紅包好過年。這個建議的立基點在於減少印製成本,並考量疫情衝擊及物價上漲,同時作為對基層民眾的紓困及產業的補助。

姑且不論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持續將這麼多貨幣投入市場,是否會加劇通膨。此立論既然已經設定了基層民眾,因為疫情衝擊以及物價上漲而生活受到影響,那麼一旦有多的錢,多半依舊會拿去購買基本生活物資,那麼對於其他眾多受影響的產業,恐怕就沒有助益。

況且,普發現金雖然減少了行政成本,但同時也代表有許多獲取現金的人,並不是需要補助的對象。 同時,這樣的做法也會破壞稅收的基本功能。換句話說,課稅本來就是讓負擔能力越高的人,繳越多的稅(註三),也就是所謂的「量能課稅」;但現在卻要把徵來的稅款齊頭式地分給每個人,等同削弱了稅捐量能負擔的功能。

三、消費券

這時也有人建議,既然發現金會被存起來,那何不跟去年一樣發五倍券?首先必須回答的問題,在於目前是否仍需持續「刺激消費」?

特別是在疫情解封之後,實體經濟逐漸恢復,此時振興消費是否仍有必要?退步來說,就算有必要,由於今年的稅收,是反映前一年的所得(註四),因此繳了很多稅的產業,今年不一定特別好過,如何瞄準對的產業就很值得好好討論。

四、償還公債

按照《預算法》的[規定](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T0020001&flno=59),這筆超徵的稅款,還是必須先進入國庫,不能直接用來發現金或消費券,這就是預算法中所謂的「統收統支原則」。

白話來說,大部分的公共收入都必須先進入國庫,支出也由國庫統一發放,不能因為某機關收的錢比較多,多出來的錢就變成自家可以挪用的小金庫。

此時,我們或許也應該思考,台灣在疫情期間仍多次以發行公債的方式籌措紓困、防疫所用的經費,公債也因此大幅增加,並不是財政寬裕到可以任意揮霍的狀態,而如今一有多的稅收,就馬上拿來發放,是否反而債留子孫?

結論

從前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超徵的款項仍需要進入國庫,而不管要紓困、發現金還是其他的政策用途,都必須要編列特別預算為之。

過去兩年間看似稅收持續超徵,但稅收收入增加的同時,國家的支出也是同樣在增加的。超徵的部分,並未把「[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https://www.dgbas.gov.tw/News_hyperlink.aspx?n=1968&sms=10834)」(下稱特別預算)的8,400億,以及後續為紓困追加的好幾筆預算算進去;如果加上疫情期間,國家增加的財政支出,國庫是賺是賠還很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