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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者:康家穎,律師、東吳大學法律系碩士班公法組 本文認為,目前不僅沒有總統應任命國會多數黨之人作為行政院長的憲政慣例,總統任命誰,理論上並無任何限制,因此若總統要提名與自己不同黨籍的行政院長,須為其「不聽話」的風險承擔所有的政治責任,而不是把行政院長的黨籍作為規避政治責任的擋箭牌。
典藏 · 201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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