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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7日由RCA受害員工組成的員工關懷協會,在台北地方法院獲得勝訴。然而許多罹病員工因為不符合法院認定的疾病,而無法獲得賠償。經過兩年審理,臺灣高等法院終於2017年10月27日宣判:賠償金額達新臺幣7億1840萬元;而本文是要回顧之前在法庭內的攻防與各律師之間的查證與敘事的方式與內容。
典藏 · 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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