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廷奕
2024-03-18發佈
2024-04-02更新
大學生假冒調查官演講 講太爛被發現慘遭判刑
黃姓大學生偽造調查官身份,騙取母校機會演講,因演講內容與現實有落差被揭穿。彰化地方法院判其僭行公務員職權罪,拘役50日、緩刑2年,並罰款10萬元。
大學生假冒調查官演講 講太爛被發現慘遭判刑
黃姓大學生上網列印調查局徽章,貼在證件上,騙母校老師自己是調查官,還受邀回校演講。結果因為演講內容太爛被老師發現。
彰化地方法院近日依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判處他拘役 50 日、緩刑 2 年,須向公庫支付 10 萬元。
起訴書指出,黃姓大學生去年在中華大學宿舍內上網,將調查局局徽列印輸出,並在證件貼上個人照片,偽造調查官證及服務證。
他回到母校與國中老師見面,拿出假證件在老師面前晃,說自己在台中市調查處「041 調查工作隊」任職,當場把老師騙倒,還被帶進教室分享成為調查官的心路歷程。
後來他又自己上網買防彈背心,配戴腰帶及槍套,手拿警棍、手銬、對講機及 BB 彈玩具槍,再次回到母校對 10 個班級的學生講述調查局職掌業務及薪俸。
沒想到因為演講簡報內容跟外界認知有落差,加上老師認為他 20 歲就當上調查官未免太年輕,被通報教育處並報警抓獲。
彰化地院認為他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佯稱調查官發表「法治宣導」演講,有損調查官公信力,不過跟其他詐欺民眾、非法搜索的案件比起來並不嚴重,決定判處他拘役 50 日,並予緩刑。
《刑法》禁止冒用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的行為,違反者將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 萬 5 千元以下罰金;而根據調查局官網,保防處負責「國民保防教育與宣導」,正是黃姓大學生在本案從事的行為。
法律白話文運動|白廷奕、楊貴智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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