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廷奕
2024-05-02發佈
要求廠商給最優惠進貨價 全聯遭公平會開罰2000萬
全聯於前年以115億元收購大潤發,遭公平會禁止實行最惠客戶政策。儘管如此,全聯仍以其他通路價格為基礎,向供應商壓低價格。因違反合併條件,公平會對全聯開罰2000萬元。此舉顯示,全聯通過壓價方式,轉移競爭成本至供應商,損及市場公平競爭,限制消費者獲得更佳價格的機會。
要求廠商給最優惠進貨價 全聯遭公平會開罰2000萬
全聯前年斥資 115 億收購大潤發,公平會要求全聯公司不得採取最惠客戶政策。
但供貨廠商向全聯申請新品上架或調漲價格時,全聯還是會要求售價須為其他通路的一定折數,若不符,也會要求同比例降價;於促銷檔期,也以其他競爭通路的商品訂價作議價基礎,向供貨廠商協商調整促銷售價及進貨價格。
公平會認定,全聯公未履行當時結合決定的條件,開罰 20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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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保市場法則運作,公平會曾對全聯提出要求
為避免大型企業透過併購,取得過於強大的市場地位,導致自由競爭的市場法則無法正常運作,《公平交易法》規定,企業併購在特定條件下,必須經過公平交易委員會審查。
由於全聯跟大潤發的銷售金額已經超過公平會公告的金額,因此全聯於 2022 年併購大潤發時,公平會雖然沒禁止,但附帶提出許多條件,要求全聯遵守,以確保併購為整體經濟利益帶來的好處,會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
全聯當時承諾配合公平會的要求,放棄最惠客戶政策,也就是全聯公司不可以向上游廠商要求比其他通路更低或至少一樣的進貨價。
舉例而言,在商品條件均相同的情況下,假設美聯社以每包 145 元販售某牌衛生紙,全聯公司不可要求供應廠商以每包 145 元以下的價格,將該牌衛生紙供應給全聯。
公平會指出,「禁止最惠客戶政策」是同意全聯併購大潤發的核心關鍵。由於全聯刪除供銷合約及議價單中的相關約款及執行方式,公平會才放行併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