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疼愛是手放開!離婚協議書該怎麼寫?|法學白話文

温凱翊、陳雅婷

2024-04-22發佈

2024-04-21更新

最後的疼愛是手放開!離婚協議書該怎麼寫?|法學白話文

最後的疼愛是手放開!離婚協議書該怎麼寫?|法學白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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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內容該注意什麼,通通一口氣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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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結婚後,因沈迷於網路遊戲,造成與老婆小美爭吵不斷。在對這段婚姻感到厭煩後,小明離家出走並決定與小美離婚。

此時,小明請兩位好友在其預先擬定的離婚協議書上簽名,再回家與小美協議離婚,之後就請其母親到戶政事務所代辦相關事宜。

在這樣的狀況下,小明及小美是否就完成了協議離婚?兩人到底有沒有成功離婚?

協議離婚,與其他離婚方式有何差別?

在法律上,離婚分成協議離婚及裁判離婚兩種。而協議離婚又稱為兩願離婚;顧名思義,此種離婚方式需要得到雙方同意,並由雙方達成離婚協議。

簡單來說,當雙方或一方並不是真的想離婚時,也就無法完成協議離婚。

例如,若小明是為了避免在外投資失敗,進而連累老婆小美,才提出離婚的情形──此時,離婚就會因為小明沒有真的想要離婚,也就不會讓離婚產生效力。

接著,離婚協議要約定哪些事項呢?

1. 小孩怎麼辦?

關於小孩的監護權,通常會在離婚協議書中約定;而監護權又稱為親權,是讓父母成為未成年子女「法定代理人」的權利。

監護權又分為單獨監護權及共同監護權,前者是指只有一方可以成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後者則是指雙方都可以的情形。

如果約定方式為前者,在離婚後,關於子女的重要事項得由具監護權的一方自行決定;若約定後者,則仍須經過雙方同意。

例如,小明與小美離婚後,約定由小美取得女兒小花的監護權,則於未來小花的人生規劃,如是否出國留學,得由小美自行決定而不需小明同意。

2. 未取得監護權,是否還需支付扶養費?

雖然沒有監護權,會喪失法定代理人的地位,但與小孩的血緣關係並不因此遭到切斷。撫養小孩的義務也不會減少。所以,就算不具監護權的一方,於小孩成年前仍須支付扶養費。

等等,那未爭取到監護權的一方,還能跟小孩見面嗎?

如同上面所說,監護權的喪失並不影響父母與小孩的血緣關係。因此,就算未取得監護權,法律仍賦予未取得監護權的一方,能夠與子女見面、相處的權利。

這樣的權利,就稱之「會面交往權」。而會面交往權的內容,如見面的時間、地點通常會在離婚協議書中一併約定。

若一方刻意不讓對方見小孩,他方得請求法院裁定,貫徹自己的會面交往權;如果法院判勝贏後,還是無法與子女見面,則可進一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 離婚後的財產分配方式?

方法一:按照婚前約定的方式分配,而財產制共有三種模式,分別是法定財產制、約定財產制(又可分別約定:共同財產制、分別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就會預設這種。特色是婚後財產較少的一方,在離婚後得向財產較多的一方,請求剩餘分配──剩餘分配的意思就是,由多的一方財產,扣除較少的一方財產後,再除以二所得出的金額。

共同財產制:若雙方約定採共同財產制,離婚時則是把所有財產總額除以二,並各自分得一半。

分別財產制:若雙方約定採分別財產制,則雙方各自擁有屬於自己的財產,互不干涉。於離婚時,也只能取得自己的財產。

方法二:於協議離婚時,雙方得約定放棄因財產制而取得的分配請求權,並於離婚協議書中重新約定,離婚後財產應如何分配。

離婚協議書完成了,最後還需做什麼呢?

首先,要請兩個證人於離婚協議書上簽名。要注意的是,證人簽名時必須已知道當事人雙方都有離婚真意。

由此可知,一開始所舉的小明、小美離婚案中,因兩個證人簽名時並不知道小美有無離婚意思。因此,這樣的證人簽名會無效,兩人的離婚也不會產生效力。

其次,備妥離婚協議書後,當事人雙方應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登記後即可完成離婚手續。至於登記時是否須證人陪同,法律並無規定。因此,可自行決定是否與證人一同前往。

那如果不想再見到另一半,可以委託他人代辦離婚手續嗎?

很遺憾的,在現行法律規定下,協議離婚需要「本人」親自處理所有程序。因此,不得請他人為自己代辦離婚事項,由他人代辦的離婚行為是無效的。

訂定離婚協議書時一定要確保重要內容皆已約定,如上面所提及的監護權、財產分配等。

總之,協議離婚應謹慎約定,並確實完成文章中的各個法定程序。如此,才能使兩人的婚姻關係,好聚好散、圓滿結束。

【本文作者】

温凱翊,秉持著做一個溫暖法律人的初衷,希望寫下這篇文章能幫助到需要幫助的人。

陳雅婷,東吳大學法律系四年級學生,擔任法律服務社圖專長,還在努力學習的路上,謝謝閱讀這篇文章的所有讀者。

【本文核稿】

網站主編,王鼎棫

*生活中有什麼看不懂的法律概念嗎?讓本頻道輕鬆有趣地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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