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第一」、「全台唯一」、「全台首創」有風險

廣告中最常見的用語,莫過於「第一」、「唯一」、「首創」等標榜自身產品優秀、具有獨特性或創新性的字眼。

雖然消費者不一定會相信,也或多或少會對於這些字眼抱持懷疑的態度,但對公平會而言,這樣的字句你敢寫,就要經得起檢驗。像是曾有商品標榜是「全台第一雙認證」等類似用語,但經查證後,發現其他家商品於更早之前,就已取得認證,所以被認定有廣告不實。

另外,有商品廣告在 2019 年至 2022 年間都宣稱是「業界唯一!五年皮革保固」,但後來經過公平會查證,發現有其他廠商在 2020 年 4 月起,也提供了相同的「五年皮革保固」──這時廠商還宣稱自己是業界唯一,就有與事實不符的情況。

如果商品要宣稱是「全台唯一」或「全台首創」的產品,並藉此吸引消費者購買,就必須要事先查證,並確保相關資訊與實際相符。

「市場最低價」不要輕易說出口

在銷售商品的過程中,為了彰顯自家商品經濟實惠,就會使用「市場最低價」等用語,希望透過「市場最低價或較其他販售價格更低」等印象吸引消費者。

但別當公平會是吃素的,他們在查證時會實際訪查比價。在過去案例中,公平會就會實際訪查同時期其他通路的銷售價格,如果不是市場最低價──不僅只有買貴退差價的問題,而是會被公平會認定有廣告不實、進而受罰的問題。

現今消費者購買商品的管道很多,不管是實體通路、官方網站、網路商城或代購等,都會因各家促銷活動不同而使產品價格波動;如果打著市場最低價的廣告,就要時時刻刻關注其他業者的售價,一旦發現有其他業者的商品售價比自家低,就要馬上更改廣告,否則就會受罰。

可想而知,這樣做生意也未免太辛苦了,所以在無法確保自己是最低價的情況下,還是不要輕易說出「市場最低價」比較好。

提升幾倍?機率多高?說之前要引用確實數據

為了要取信消費者,業者也會呈現數據,彰顯自家產品的效能優良,藉以獲得消費者的青睞與購買,但此時數據如果有誤,就影響消費者作出錯誤決定,進而發生廣告不實的情形。

像是新冠肺炎緩和後的現在,空氣品質已成為民眾最在乎的事情。許多空氣清淨機、冷氣機都會標榜獲得認證,或是提出檢測數據證明產品能力。但公平會就曾針對某商品廣告宣稱「經濟部節能標章」、「SGS 認證 5 分鐘內細菌去除率 >99.9%」及「SGS 認證甲醛去除率 >99.7%」、「最多醫師使用」等內容,而進行實際訪查。

結果發現,業者提出的 SGS 檢測報告,以及節能標章獲證商品型號與廣告商品不同,且 SGS 報告並不具認證功能及性質,業者也沒辦法提出商品為「最多醫師」使用及「評價最高」的客觀資料或數據佐證,因此被認定有廣告不實的情形。

而在最近引起討論的遊戲道具製作機率[爭議](https://tw.news.yahoo.com/%E6%87%B6%E4%BA%BA%E5%8C%85-%E4%B8%81%E7%89%B9%E6%A7%93%E4%B8%8A%E9%81%8A%E6%88%B2%E6%A9%98%E5%AD%90-%E7%B4%AB%E5%B8%83%E4%BA%8B%E4%BB%B6-%E5%90%B5%E4%BB%80%E9%BA%BC-%E7%88%AD%E8%AD%B0%E6%99%82%E9%96%93%E5%BA%8F-220509810.html)中,公平會也認為:業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台版與韓版製作虛擬寶物的機率不同,且也表示台版設定製作機率 5%、韓版設定製作機率 10%,但卻在座談會中宣稱「台版機率都是跟韓國一模一樣的」,也讓座談會的表示與事實不符,卻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遊戲的內容產生錯誤認知,並做出購買決定之虞。

另外,市面上也很常見廣告標示「5 倍提升」、「10 倍效果」等強調商品效果的用語,不過公平會在面對這樣的廣告詞,都會要求業者提出相關科學學理或實驗依據佐證,如果業者無法就廣告所宣稱 5 倍、10 倍提升的效果提出科學學理或實驗依據,就會被認為是廣告不實。

亂蹭要小心,對決要公平

除了強調自身產品的好,有時候業者也會透過比較他牌產品的方式,來彰顯自己的產品優於其他品牌產品;但這樣的廣告方式,也應該要忠實且正確揭露資訊。

公平會就曾對業者在網站上傳自家商品與他牌商品的比較影片,但查證後發現:業者拍攝廣告的方式,是將他牌商品包覆機身的外蓋拆除,使消費者誤認他牌商品不具有「防捲入保護」功能,這樣與雙方產品的實際情形顯然不符。

再來,公平會還進一步查證廣告影片中,「引用官方影片」等標註文字。後來發現,除了業者無法提供國外經銷商完整測試紀錄等相關資料外,業者所引用的官方影片也不是出自原廠,而有廣告與實際情形不符的情形。

浮誇文案要注意,有憑有據才放心

透過公平會的處罰案例,可以發現廣告文案中,應該要盡量避免使用「第一」、「首創」等較為誇飾的用語,如果要使用,也一定要做好事前查證並確保相關資訊與實際相符,如果要在廣告中使用「唯一」等用語,就必須在廣告期間隨時查證,避免其他業者跟進後,反而發生廣告不實的情況。

簡單來說,廣告的呈現應該要做到「真實」,對於實際取得認證或第三方單位檢測通過的產品,業者當然可以大方廣告,不過對於沒有取得認證的其他產品,是不能抱著魚目混珠的心態。引用相關數據或檢測報告時,也要充分表示客觀條件並提出資料佐證,千萬不能有移花接木的情況。

在廣告上的一字一句,都要能經得請查證,如果有宣稱特定的功能或效果、或是有提到時間、倍率等客觀陳述時,都應該要有所憑據或佐證資料,以確保廣告內容的真實及正確性,避免投放廣告還沒收到效果,就已經被公平會處罰。

__【本文作者】__

劉時宇

執業律師、《法律白話文運動》資深編輯,持續的用鍵盤斜槓,在追求衣食無憂的同時,也希望可以透過分享,讓大家可以親近法律,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