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了要報稅的季節,民眾常常都捏著自己的褲袋感到極為緊張,深怕自己的荷包又要大失血,但究竟為什麼要繳稅給國家呢?

這其實就像是大家依照自己房子的坪數計算管理費,每個月繳交管理費給管委會一樣。公寓大廈的公共區域需要修繕、管理和維護,修繕、管理或維護一定都需要用錢,而所有住戶不管用多用少,一定都會直接或間接地使用到這些公共區域,基於使用者付費的道理,當然所有住戶必須共同負擔費用。

繳稅,就是為了讓國家這個家可以維持在國防、外交、治安、公共工程、教育或社會福利等領域的運作,所以讓生長在這片土地上的人民,一起來負擔國家所需的費用,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就直接規定人民有納稅的義務。不過,雖然人民有義務繳稅,但是國家也不是想收什麼稅就收什麼稅,依據憲法的規定人民只有「依法律」納稅的義務,因此必須是法律規定的人民才有需要繳納喔。

中華民國稅的種類

我國稅的種類可以依照徵收機關分為「國稅」及「地方稅」。國稅是由中央機關負責徵收,除了關稅及進口之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與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也就是俗稱的奢侈稅)由海關負責徵收外,還有是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負責徵收的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貨物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營業稅及菸酒稅等都屬於國稅。而由直轄市及縣(市)地方政府所屬的稅捐稽徵機關負責徵收的「地方稅」則有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印花稅等。

課稅課什麼?

人民只需要繳納法律規定的稅,國家只能依法律規定去向人民課稅,而所謂的「法律規定」,必須很明確規定「租稅主體」、「租稅客體」、「稅基」、「稅率」、「納稅方法」及「納稅期間」等等。

租稅主體也稱課稅主體,其實就是指納稅義務人,也就是國家依法可以向誰課徵稅收,而實務上可以視租稅實際負擔的情形分為法律上應該負責繳稅的人及實質上負擔租稅的人。舉例來說,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是銷售貨物的營業人,也就是販賣商品的老闆,但羊毛出在羊身上,老闆會調整貨物價格,間接將營業稅轉嫁給消費者負擔,所以實際上負擔營業稅的是消費者。

至於租稅客體也稱課稅客體,則是指課稅針對的內容,可能是物品、可能是行為,也可能是一項事實,例如地價稅的課稅客體就是土地,房屋稅則是房屋,所得稅是一人或依家庭的所得以及營業稅是銷售額等。

既然提到了課稅主體及課稅客體,就不能不介紹課稅基礎(稅基),所謂稅基是指國家在向人民課稅時,選擇應適用稅率的核定基礎,舉例而言,所得稅的稅基為「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後的課稅所得」,而課稅所得越高的人,在計算稅金時所適用的稅率就越高,其他各稅的稅基也都大不同,像是地價稅的稅基為「公告地價」、房屋稅的稅基為「房屋評定現值」等。

我們可不可以不繳稅?

納稅義務人本來必須繳稅,卻因為某些原因、行為而不繳稅,所謂的某些原因、行為主要可以分成四種狀況,即節稅、避稅、漏稅或是逃稅,當然這些不是全部都是屬於合法的,甚至有可能必須因此要受處罰。為了避免受罰,我們必須清楚知道這四種情況的區別是什麼?

・節稅

節稅是指納稅義務人在繳稅時,透過稅法或相關的法律中免稅或減輕稅捐的規定,納稅義務人可以「合法的」減輕租稅的負擔,簡單來說,就是合法的免稅或少繳稅。由於節稅是稅法規定納稅人合法享有的權益,也是法律所保障的行為,因此稅捐機關多會主動輔導民眾如何節稅,甚至還會有節稅秘笈,有需要的民眾都可以上地方稅稽徵機關及國稅局網站參考相關規定。

・避稅

避稅,簡單來說就是鑽法律漏洞,找到稅法規定不周延的地方,利用法律的漏洞來規避原本應該繳納的稅捐。雖然這種行為並不違法,但是利用取巧的方式來規避納稅,當然就會造成政府稅收的流失,對於誠實納稅的人來說也非常不公平,是違反立法精神的不道德的行為,與前面所講的節稅不同,避稅並不是值得鼓勵的行為。

・漏稅

漏稅是指納稅義務人因為疏忽或不熟悉稅務規定而少繳稅,雖然不是納稅義務人故意不繳或蓄意短報、短繳,但畢竟還是少繳稅,依法當然還是要追繳,而解決漏稅問題的關鍵,就是趕快在稽徵機關調查前或檢舉前,自動補繳報稅,雖然可能會被加徵利息,但如果時間拖得太久,就有可能被稽徵機關查獲而認為是逃稅,到時可就不是這麼好解決的問題。

・逃稅

逃稅是指納稅義務人明明知道自己應該誠實報稅,卻故意用隱瞞或虛報等方式,來達到不用繳稅或少繳稅的目的,比較常見的逃稅案例有漏開發票、跳開發票、虛報進項稅額、短報收入、浮報成本、虛報薪資、虛列費用、虛報扶養親屬等。而逃稅所要付出的代價,除了補繳稅外,還會被裁處數倍的罰鍰,如果被認定是以詐術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的,最重還可能會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財政部目前也在研擬要加重惡意逃漏稅的罰則,都是為了要嚴懲惡意逃漏稅的人,大家千萬不要以身試法,畢竟國家機器可是數位化的,你逃得了一時,可逃不了一世!

其實國家要的沒你想的那麼多—什麼情況人民可以少繳稅或免繳稅?

了解逃稅與節稅的差別後,大家最關心的當然還是我們怎麼樣可以「合法的」少繳稅,攤開行事曆,我們可以發現每年在不同的時刻依序要繳納不同的稅捐,4月的汽車使用牌照稅,5月的房屋稅及綜合所得稅、10月的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11月的地價稅等,還有因為買賣房地而發生的契稅及土地增值稅等各種稅捐,看完真的讓人頭皮發麻。不過,針對這些稅捐,其實財政部的網站上都有提供節稅的方法,大家都可以依照自己的需求尋找適合自己的節稅方式。

就以大家最熟悉綜合所得稅來舉例,納稅義務人可減除的免稅額,除納稅義務人本人和配偶外,如果有扶養親屬,例如年滿60歲的父母、祖父母,或是未滿20歲的子女都可以申報。在扣除額部分,還有標準扣除額(單身12萬元,有配偶者24萬元)或列舉扣除額(計6項,如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等合計金額)兩者擇較高的金額減除,此外還有或特別扣除額(計7項,如教育學費、幼兒學前、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等)可以供納稅義務人申報減除,納稅義務人辦理申報時,可依家戶狀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列報免稅額和扣除額,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減少應繳納的稅額,進而達到合法節稅。大家都可以仔細去財政部的網站好好了解,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