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巨頭──「台灣的」總統們怎麼講
在國際法上有所謂的三巨頭,也就是行政首長、總統,和外交部長。常設國際法院在東格陵蘭法律地位案中指出這幾個人的公開言論,可能產生足以拘束本國的法效果。在該案裡除了其他立論之外,基於挪威的外交部長過去曾聲明不為難丹麥對於格陵蘭島的領土主張,最終國際法院認定該島的領土主權歸屬丹麥。
今天不論我們認為台灣是不是國家,現行民主體制對於人民的代表性和可責性若可得確認,則三巨頭原則理當適用在台灣。這意味了高階官員對外講了什麼,不論是正面或者有害於台灣的法律地位,都可能在未來潛在的領土或相關爭議上拘束台灣。那麼從解嚴後、民主化的初期至今,歷任中華民國總統們又公開說過什麼,進而可能影響對於台灣地位的判斷呢?
1996-2000
首屆的民選總統李登輝在前後任期中,曾被記錄公開喊出「統一」不下百次,在1996年擊敗以「建國」為訴求的角逐者後,其就職演說上曾提及「中國人」、「國家統一」、「兩岸間沒有民族和文化認同問題」以及「不採行台獨路線」。不過往後其立場有所調整,在隔年接受德國之聲的訪問,被視為討論台灣地位的關鍵談話。
李登輝受訪表示從1991年的修憲程序開始,中華民國憲法限縮其施行地域於台灣,也因為立院與國民大會只從台灣人中選出,體制開始具有對於台灣的代表性與治理的正當性。他說明1991年的修憲將台灣與中國的關係定位為國家對國家,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而面對記者提問對於宣布獨立和接受中國一國兩制兩個方案的處理,他以中華民國自1912年建立以來都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回應,因而沒有宣布獨立的必要。
2000-2008
於2000年續任總統職位的陳水扁,相對而言可能是台灣至今在實踐上最貫徹「一邊一國」主張的政治領袖,但其第一個任期其實採取保守傾向的「四不一沒有」政策。他在首次就職演說上保證只要中共無意對台動武,則其任內「不會宣布獨立、不會更改國號,不會推動兩國論入憲,不會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也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的問題。」
2005年於其第二任中,陳水扁與歐洲議會議員會談,表示「台灣已經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國號為中華民國,沒有宣布獨立的問題。而改國號或者宣布獨立,於其任期內都做不到。」同年8月接見外賓時,談論到中華民國的「四階段論」,我們大致可以歸納其立場並未否認中華民國仍是1912年的同一個,只是分別在第三階段「在」台灣,以及當今的階段「是」台灣。
2008-2016
2008年至2016年就任的馬英九總統,立場則跟前兩位有所差異,他普遍被認為意在推動統一,對其言論的解讀也經常被導往這個方向,但細究其發言,立場大致是台灣與中國「既非國與國之間的關係,也不是一國內部的關係」。他同樣曾喊出中華民國或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但也在諸多公開場合強調「一個中國原則」,認為在1992年雙方曾達成各自解讀的共識。歸納起來,恐怕不容易得出其立場認為台灣或者中華民國是自外於中國的單一國家。
2016以後…
2016年5月就職的現任總統蔡英文,於選前強調其兩岸政策將維持憲政上的現狀,選後的就職演說也持相同立場。她曾數次表示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而台灣就是中華民國。同樣的,文字上看起來很「安全」,然而憲法體制存在上述「一國兩區」的問題之外,她所謂的「主權獨立」似乎也具有相對性,只對內部或各國政府喊出,但面對中國時仍持迂迴策略。
先不論這些談話能不能取代「宣布獨立」,我們至少知道這些公開的言談可能在法律上拘束台灣。90年代至今歷任總統的談話的問題,關鍵在於他們是否把台灣當國家看、如何認定台灣與中國之間的關係、如何詮釋台灣與中華民國體制之間的關係,以及各個主張與政府實踐之間的一致性。純粹就文字整理,則四任總統都曾明確談到台灣或者中華民國是獨立國家,然而其中的細節像是「1912年建立」,以及國家主張的相對性,都成了論述上的矛盾。
就實踐上看,中華民國政府至少在90年代之前還未明確拋棄它作為中國代表的主張,而在2007年以台灣名義申請入聯之前,外交部自1993年起至2006年,仍逐年以中華民國名義提出「返聯」申請。在1971年前後,世界各國乃至台海兩個以「China」為名的體制之間,進行的也是中國國家代表權誰屬的實踐。
不論在1949年渡海抵台的「中華民國」是否與原本的中華民國具有事實上的同一性,它確實擁有、也延續了從1912年開始的法律上中國政府的身分。換言之,在這種攸關自身地位的主張中,強調中華民國自1912年開始就是獨立的國家,不只與自身和各國的實踐互斥,也與讓台灣成為國家的主張之間存在競爭關係。
我們往往傾向看見有利於台灣主體的談話內容,而忽視其中反向主張的部分,例如馬英九強調台灣與中國之間不屬國際關係,以及對於一個中國原則的表述。從上面的規則看,或許我們能理解研究者所看見這一連串前後內容並不一致,並且與過去國際實踐脫節的主張,而類似的問題在領土主張上也能觀察到。
作為曾經的中國政府,讓中華民國聲索台灣的潛在問題
在50年代的解密文件,我們可以找到一些材料證明當時蔣介石與其重要首長認知到台灣領土主權仍不在其手上,但往後數十年,中華民國體制向來對外主張擁有台灣的領土主權,這種主張又跟認定台灣的法律地位有什麼關聯呢?今日中華民國對於其控制中、非控制中領土的主張存在不少問題,這裡跳過憲法裡整個「大陸」都還是其領土這種與現實顯然脫節的部分,它對於台灣與澎湖群島以及南海諸島的領土主張,其實也存在結構性的錯誤,間接減損了台灣作為主權國家的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