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許多重大賽事落幕,如巴黎帕運、台北羽球公開賽等,行政院院長卓榮泰等人接著在今(2024)年 9 月 9 日國民體育日,邀請產業界與基層選手們,召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諮詢小組會議,宣布明年將正式掛牌運作。 作為一個努力認真運動、買票進場看球的小球迷,想要用這篇文章說明近期我對體育/運動新聞、部分球賽的觀察,以及對未來體育部成立的期待。 ## 觀察巴黎奧運前後的三大爭議 巴黎奧運結束短短一個月至今,台灣許多運動項目陸續嶄露頭角,例如帕運桌球、跆拳道、少棒隊、排球、拔河等運動,都在各式國際賽上傳出好成績,不過,回顧過去幾個月的體壇新聞,卻有幾起爭議值得討論。 ### 瓊斯盃出賽費竟因性別大小眼? 巴黎奧運前,最受矚目的莫過今年 7 月初,發生於國際籃球賽瓊斯盃的「出賽費性平事件」。 根據《[國民體育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H0120001&flno=21)》規定,特定體育團體舉辦商業性賽會時,應支付選手「出賽費」。然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籃協),卻規定男籃選手領 5 千元,女籃選手領 3 千元,形成同工不同酬的情況。 此舉引發男籃選手集結發聲、自願少領,更讓各黨立委質詢砲轟,教育部張廖萬堅次長亦表態不排除扣減給籃協的補助款。雖然籃協最終以「激勵獎金」的名義補足女籃選手兩千元的差距,如此做法依然遭受民眾和球迷諸多批評(更多分析[詳見連結](https://plainlaw.me/posts/money-be-made-playing-for-the-national-team))。 接著,也許是痛定思痛,立法院在同年 7 月 15 日《國民體育法》三讀通過修法,[條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H0120001&flno=5)明定「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應......切實推動體育活動,並促進運動參與之性別平等」,並於 8 月 7 日經總統府公告生效。 對此,職棒工會、職籃工會及女足工會均發[聲明](https://www.facebook.com/TBPA.ONEGOAL/posts/pfbid0hjCfiM2zPGjuBJr5JBbB85VRxGevtoQDtbNRMCq7WvDv8fg1RiUQwGd7SpKWjHmPl?__cft__[0]=AZWjiDIDv6bSJC8yOHo9dQxucd7iczMgFU-cRRE30T2g1gtfCW5lxy7coYGunFZP4ZefySOUe9Igk7S5Q4u7t-ZZEPun1ZShlxQ6FXOvh0n0ZdekpcIcud-i-3--Z8F7eGRKJ7JNhNJFjZT0qWoMWXeEGAyhSHb3DdGRp21ikK1n8clgQuFGdSTaAMfOOMkUSQFX2LOgsYAQ7rblnoRjGKos&__tn__=%2CO%2CP-R)提到,希望透過此次修法,促使體育署要求各運動單項協會落實「性別平等」,讓運動員不再面對性別不平等的待遇。 然而,此次出賽費的性平爭議,是否只發生在籃球這項運動? 《國民體育法》在 2017 年增訂出賽費條款後,至今 7 年間,各式具商業性質的運動賽事,是否都依法支付選手出賽費?體育署有無善盡本法所付[職責](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H0120001&flno=43),監督體育團體改善?我們這些小球迷,追蹤球星社群動態的同時,也可以一起關注選手的權益和勞動保障! ### 吵「奧運免費看」的背後,勿忘培訓運動傳媒人才 隨著巴黎奧運熱烈進行,賽事到底要由民眾付費或免費收看的問題,引起熱議。朝野都有立委公開呼籲政府,應主動取得奧運轉播權,避免讓民眾額外付費觀賞部分賽事,卻有許多球迷、體育主播、記者、立委發聲支持「使用者付費」原則。 面對這幾乎四年討論一次的話題,事實上,以本屆奧運轉播分布來看,免費收看的公視和華視無線電視頻道,確實有轉播部分台灣選手參與的重要比賽,但轉播場次遠不如付費頻道愛爾達,確實讓部分民眾不滿。 關於政府是否有責任讓民眾「免費看所有奧運賽事」,國立體育大學陳子軒教授 9 月 7 日以〈[巴黎奧運激情後,談運動轉播的文化公民權](https://www.twreporter.org/a/saturday-features-long-game-olympic-broadcasting-and-cultural-citizenship)〉一文做了詳細解析,該文從「奧運文化公民權」與商業價值的衝突,談到國際奧會的規定,還有世界各國的轉播做法,最後提供台灣運動賽事轉播的建議。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陳教授提到:「目前台灣的無線頻道中,僅有《華視》有專責的運動編制,連曾經著墨甚深的《民視》都進入轉型期,淡出運動轉播與報導。《公視》雖承諾持續運動轉播,但在運動專責編制也未見成長」。 的確,讓我們用生活情境舉例,就像很多民意代表期待一間醫院能夠升格為醫學中心、擴增更多病床,可是,如果沒有足夠的醫護人員診療和照護,即便有再多病床,那對病人來說又有什麼用?最優先的還是專業人力的培育及留任。 所以,退一萬步而言,就算真的由政府出資,取得奧運轉播權,之後由哪些電視負責播出?哪些電視台有意願承擔時差及廣告收益風險,來播出所有奧運賽事?台灣哪些電視台,具有足夠多的專業體育記者、主播、軟硬體設備人員,來撐起龐大的轉播工作? 我認為,支持政府出資的人,也必須同時負起責任針對上述問題思考好的解方。 ### 奪牌才有高額補助?政府的補助邏輯? 今年 8 月 25 日「鞍馬王子」李智凱的教練林育信,出席公開場合表示:巴黎奧運結束後,未取得本屆奧運資格的李智凱,就遭到體育署在「黃金計畫」自第一級降至第四級,導致運動科學、比賽器材、專屬運動防護員及體能訓練師的人力等補助經費,面臨千萬元大腰斬。 對比其他奪牌選手光榮返台,李智凱的遭遇,引起社會關注和媒體報導。運動員工會辦公室副主任焦佳弘[發文質疑](https://www.facebook.com/jabchiao/posts/pfbid037jxV9kGeSwKRVrwqzynQedwPxrv8ZEM6LKN4VeLJnQb5Vr7VoWTTyTx1EXuNN9A5l),「對於選手的支持,只能在賽會結束、沒有拿到奧運資格後瞬間歸零、直接降級處理嗎?運動員不是遊戲角色,可以一個按鈕就能馬上切換到下一個人生角色。」 他認為,體育署完全沒有預留給選手緩衝時間。 除了以奪牌思維來補助運動員,焦佳弘指出,「不只是沒有拿到奧運資格的選手會被降級,令人驚訝的是,有選手明明已經取得奧運資格,卻還是被放在第四、第五級。黃金計畫目的是投資未來?還是論功行賞?」 另外,奧運金牌羽球選手李洋也在行政院會議[發聲](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9090329.aspx),希望政府能關注二、三線選手培育,特別是 18 到 24 歲,比較不是屬於「黃金前三級」選手,可以有更多資源讓他們到國外參賽,累積經驗。 其實,體育署補助計畫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爭議,本屆巴黎奧運體操銅牌選手唐嘉鴻,去年 2 月就曾發文控訴,「為什麼出國前偏偏突然安排我改變場地回中心測驗,結果造成阿基里斯腱全斷裂!!黃金計畫的獨立性到底在哪裡?為什麼可以這麼不尊重選手隨意介入!」 同日,唐嘉鴻的教練翁士航受訪呼籲,「黃金計畫的獨立性若能提高,對這些選手都能越來越好。」 針對上述事件,體育署雖回應場地安排是遵循往例,但是對選手的影響已經造成。我們能做的,就是監督後續改善情形。更何況以上案例,還是曾有過奪牌好成績、有聲量的運動員才能引起社會關注,更多的是培訓中的選手、基層教練、運動防護員的困境需要被我們看見與理解。 ## 小球迷的期待:未來體育部能開放基層參與 2021 年東京奧運,戴資穎、李洋、王齊麟奪牌後,台灣捲起一股「羽球熱」。那時起,我對打羽球產生興趣,漸漸培養定時運動習慣,開始付費支持線上或實體觀看比賽。 就像台北羽球公開賽,是經過世界羽球聯盟(BWF)認證的 Super300 等級國際賽事,可說是在台最高等級的羽球賽事,世界知名選手林丹、李梓嘉、成池鉉等人都曾來台參賽。 近三年的北羽公開賽,我都是買套票進場支持、一連幾天到決賽都看好看滿,每年我都會撰文分享觀賽心得(詳見[連結1](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0970/6486004)、[連結2](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0970/7263150)),更開始關心國內體育賽事的相關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