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伶
2017-05-13發佈
2023-03-05更新
陳怡伶|哥哥,我長大可以嫁給你嗎?
咦?在我們的認知中,民法上不是一男一女就能結婚了嗎?難道有哪些原因導致不能結婚嗎?
陳怡伶|哥哥,我長大可以嫁給你嗎?
一個禮拜前,奉奉和奉奉媽說:
「馬麻,我以後長大要嫁給哥哥,當哥哥最漂亮的新娘子!」
「奉奉,妳跟哥哥不可以結婚,這樣哥哥會很困擾的喔!」
「蛤~為什麼不夠嫁給哥哥,我那麼喜歡哥哥,馬麻是大笨蛋!嗚嗚嗚!」(奉奉大哭跑走
一個禮拜後,奉奉又興沖沖的跑去和奉奉媽說:
「馬麻!馬麻!不能嫁給哥哥,那我就嫁給堂哥敏敏好了!」
「奉奉,妳也不行嫁給敏敏喔!馬麻說不行就是不行!!」
「為什麼這個不行那個也不行,我最討厭馬麻了!馬麻是世界無敵大笨蛋!!」(奉奉哭倒在床上
咦?在我們的認知中,民法上不是一男一女就能結婚了嗎?為什麼奉奉不能和哥哥或是敏敏結婚呢?
那是因為就優生學的觀點來說,如果結婚的二人血緣相近,生下的子女得到遺傳性疾病的機率高於其他人許多。不過即使沒有血緣關係的存在,輩分不相同的近親間結婚,又不符合立法當時社會的倫常觀念,很多人會覺得「怪怪的」。
但是,到底如何判斷血緣的親疏遠近,每個人標準不盡相同,搞不好我覺得跟表哥結婚可以,但他覺得跟表哥結婚社會就會毀滅。所以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發生,當時立定民法的過程中,在考慮社會風氣與習俗等等因素下,血親及姻親中,就分別限制幾親等內不能結婚的規定。
什麼是血親跟姻親呢?
簡單來說,血親可以區分為「自然血親」與「法定血親」兩種。
首先,自然血親是因「出生」的自 然事實而產生的親屬關係,又可分成「直系血親」及「旁系血親」兩種。
直系血親就是己身所從出的尊親屬,例如奉奉的父親母親、爺爺奶奶。或是從己身所出的卑親屬,例如:奉奉的小孩(子女)、孫子女等。旁系血親則並非直系血親,但是和你有血緣關係的人。例如:奉奉的兄弟姐妹、姑姑、叔叔、舅舅、阿姨……。
法定血親就是原本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因為法律而成為血親。例如:奉奉媽在多年前因為奉奉媽的大學好友夫婦在一場空難中遇難,收養了他們遺留下的孩子,也就是故事中的奉奉哥。
因為收養,使得奉奉哥和奉奉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因此成了法定血親。
姻親則指因婚姻關係而使夫妻雙方及家人產生了親屬關係,分為血親的配偶(伯母、舅媽、姑丈)、配偶的血親(如自己配偶的父母(親家母公、公公婆婆)與兄弟)與配偶血親的配偶(如配偶舅舅的老婆、也就是旁系姻親)等三種。
那血親及姻親的親等要怎麼計算?舉例來說,要計算奉奉跟哥哥的親等:
- 先畫出家族樹
- 先從奉奉開始往上計算,經過爸爸(生下奉奉與哥哥的同個源頭)
- 再往下到至哥哥(欲計算的血親)
所以奉奉跟哥哥就是旁系血親二親等,兩人因此不能結婚。
再舉個例子,奉奉與堂哥敏敏的親等計算:
- 一樣先畫出家族樹木
- 先從奉奉開始往上計算,經過爸爸
- 再到祖父(生下奉奉爸爸與伯父的同個源頭)
- 接著往下數至伯父
- 最後再往下數到敏敏(欲計算的血親)
所以奉奉與敏敏就是旁系血親四親等。因為是旁系血親四親等,原本是不能結婚的!
但幸好,因為敏敏是被收養的,與奉奉並無血緣關係,就不需考慮倫常的問題,奉奉和敏敏就可以幸福的結婚了。
而奉奉和哥哥是旁系血親二親等,所以依照民法的規定,是不能結婚的。另外,奉奉也不能與表哥(四親等)、堂姪子(五親等)、堂伯叔的兒子(六親等)結婚。
那奉奉長大後可以和曾經的姐夫結婚嗎?
答案是——可以喔,奉奉與姊夫是旁系姻親二親等,輩分相同者。因為既無優生學的顧慮,也沒有倫常上的問題,法律並不禁止他們結婚。所以一般民間說的,兄死亡後,弟弟與兄嫂結婚是可以的。
但如果兒子與媳婦離婚後,公公也不能再娶媳婦,因兩人曾為直系姻親,此生就無緣啦!同樣的道理,因收養而成立的直系血親,兩人因為法律而成為媽媽與兒子,就算終止收養關係,雙方也是不能結婚的喔!總而言之,只要曾為直系姻親或直系血親,就會有倫常上的考量,所以法律是禁止的。
在這個故事中,因為奉奉媽顧慮到敏敏被收養的心情,沒有向奉奉揭露敏敏的身世,把堂哥敏敏當作奉奉叔叔親生的小孩。但事實上他們是可以結婚的唷!(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依照民法第 983 條之規定,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 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