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貴智
2017-04-14發佈
2024-01-21更新
爸媽到底能不能上傳自己孩子的萌照呢|生活日常

民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曬親情分享歡樂,是人之常情,跟父母學習維持良好人際關係,對小孩也有幫助,但是界線如何拿捏得當,才能同時保護到孩子,需要更多人一起思考。
楊貴智|爸媽到底能不能上傳自己孩子的萌照呢
這裡其實牽涉很有趣的法律問題喔!
爸媽上傳自己小孩子的萌照,會影響小孩子的隱私權及肖像權。因此理論上要小孩子同意才能上傳到粉絲團。
但是有個很明顯的問題是,民法1086條第一項規定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所以父母似乎可以代理小孩子行使同意權,允許父母上傳小孩子的照片?
好像哪裡怪怪的?這裡存在很明顯的利益衝突(”父母經營粉絲團的利益”跟”小孩子受保障的隱私權及肖像權”),但爸媽似乎可以片面決定。
因此民法其實有規定,這種情況叫做自己代理,父母不能從事這樣的自己代理自己跟小孩之間法律關係的行為。
民法更規定了「父母之行為與未成年子女之利益相反,依法不得代理時,法院得依父母、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為子女選任特別代理人。」
將自己與子女的生活大小事都放上網路「曬親情」,對小孩真的是好事嗎,尤其網路無遠弗屆,又幾乎成為人類的集體大腦,任何上傳到網路的資訊都難以「被遺忘」,網路這樣的特性不能不考慮。
民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曬親情分享歡樂,是人之常情,跟父母學習維持良好人際關係,對小孩也有幫助,但是界線如何拿捏得當,才能同時保護到孩子,需要更多人一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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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