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把女友丟下橋摔死 纏訟 22 年三度獲判無罪

白廷奕

2024-10-30發佈

遭控把女友丟下橋摔死 纏訟 22 年三度獲判無罪

遭控把女友丟下橋摔死 纏訟 22 年三度獲判無罪
quotationmark image

台中后豐大橋墜橋案歷經22年,台中高分院今日再度判決被告王淇政與洪世緯無罪。法院認定證人證詞前後矛盾,無法證明兩人有犯行,並依「罪證有疑,利歸被告」原則改判無罪。

quotationmark image

遭控把女友丟下橋摔死 纏訟 22 年三度獲判無罪

#法律白話新聞 台中后豐大橋墜橋疑案歷時 22 年,今(30)日於台中高分院更二審宣判。被控將女友丟下橋的男子王淇政與其好友洪世緯再度獲判無罪。法院認為,證人證詞與客觀事實不符,無法證明兩人有殺人犯行,改判無罪。可上訴。

王淇政 2002 年因與女友有爭執,約至后豐大橋談判。王姓證人證稱,他當晚在橋下看見王淇政抱住女子,威脅她「如果你要與我分手,我就讓你死」,洪世緯則抓住女子雙腳,作勢往下丟。

女子後來墜橋送醫不治。兩人被分別判處 15 年、12 年 6 月有期徒刑確定。

義務律師團為兩人聲請再審,2018 年最高法院以王姓證人證詞前後不一,裁准再審,台中高分院則改判無罪;但檢方上訴後,最高法院以原判決未查明王姓證人證詞,撤銷發回更審,高分院更審再判兩人無罪,檢方仍上訴,最高法院再度撤銷發回。

台中高分院今日更二審三度判決兩人無罪。判決指出,王姓證人原先證稱,王淇政與女子大聲爭吵,但聽不清爭吵內容,看不到有打架,也沒看到如何墜橋,只聽到女子救命聲後,就看到黑色物體從橋上掉落,證詞前後差異極大,相互矛盾。

法院指出,縱然王姓證人後來所述屬實,據台大蔡武廷教授鑑定所示,因擺盪慣性,王淇政與洪世緯也無法在其證述的位置,將女子抬擲到她實際的陳屍位置。

相驗照片顯示,女子案發時僅穿著短袖上衣及七分褲,手臂手腕及腳踝均暴露在外。法院認為,若女子遭兩人作勢丟下橋,勢必激烈掙扎,但法醫驗屍並未發現她身上有任何指壓或手抓痕跡,也無人為拉扯造成的傷害。

洪世緯曾稱,案發當時人在加油站替車輪打氣,根本不在橋上,但加油站監視器畫面已遭銷毀。法院認為,洪世緯為局外人,沒有殺害女子的動機,不在場證明已無法調取,責任也不在他身上。兩人測謊鑑定也均無說謊反應。

法院指出,基於「無罪推定」、「罪證有疑,利歸被告」的原則,本案無法證明兩人有殺人犯行,應撤銷改判無罪。義務律師團主張,本案自再審開啟已超過 6 年,經 3 次判決無罪,應符《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檢方不得上訴,但未獲法院採納。

速審法規定,案件自第一審繫屬日起已過 6 年,且經最高法院 3 次以上發回,第二審法院若更審維持第一審無罪判決,或更審判決無罪前,同審級法院也曾作 2 次以上無罪判決,不得上訴至最高法院。台中高分院認為,本案自開啟再審後,僅經最高法院 2 次發回。

法律白話文運動|白廷奕、楊貴智報導

法律白話新聞

【知識新聞的力量】

我們堅持為所有人免費提供內容,因為我們深知,閱讀新聞的機會,不應有任何門檻,尤其是當人權議題備受矚目的時候,這常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契機。然而,如果您有能力,《法律白話文運動》提供高品質的解釋報導,是推廣法律及人權思想的重要力量,每個月不到100元,我們就能在「官網」、「Facebook」、「Instagram」、「Twitter」、「Line Voom」、「Podcast」、「Reels」、「TikToks」、「實體活動」上發佈,沒有比這個更划算的選擇了。

熱門文章

最新文章

vertical logo

專注打造台灣法律文化的垂直媒體。

從法律認識議題,從議題反思法律。

社群媒體

文章投稿,請洽

editor@plainlaw.me

授權與商業合作,請洽

business@plainlaw.me

聯絡客服,請洽

support@plainlaw.me

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本站內容。

Copyright © 2024 Plain Law Movemen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Welly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