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20 年 1 月 11 日時,每個人走進開票所,手中會拿到三張選票,一張是投給總統,也就是那張選票上面有 3 個人選,我想每個人都很清楚,今天我們來談談另外兩張選票,那兩張選票,都是要投給立法委員,可以大家一定覺得奇怪,為什麼投給立法委員會需要兩張選票?而為什麼又要有這樣的設計?以下我們就來介紹「分區立委」和「不分區立委」選票。

分區立委

在我國現今的憲法體制之下是採所謂的「單一選區兩票制」,簡單來說就是你會有兩張選票,一張給分區立委,一張給不分區立委。而一張給分區立委的選票,在眾多候選人中只能選一位候選人出來,也就是單一選區的意義,而在我國一共有 73 位分區立委。

我們先來介紹過去的分區立委選制( 2005 年前)

一個選區可以當選很多人!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在 2005 年我們憲法第 7 次修憲以前,並不是採取單一選區兩票制,而是採所謂的「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SNTV)」,簡單來說就是就是在此選區中,可以選出多位候選人,但一位選民仍只有一票,而有較高票的幾位候選人當選。

這樣還是有點抽象,我們舉一些實例,以下是 2004 年台北市第一選區立委選舉的狀況:

在現今的制度底下,台北市總共有 8 個選區,每一個選區都選出一個立法委員,而在過去的台北市,總共分成兩個大選區,以上舉台北市第一選區為例,在台北市第一選區中,一共有 22 位立法委員參選,一位選民一張選票,總共選出 10 位立委。

小黨容易當選,地方派系易出頭?政黨內鬥?

在這樣的制度底下對小黨看似比較有利,因為並非如現在單一選區兩票制下,當選的分區立委必須超過 50 %的得票才能當選,以上圖為例,在台北市第一選區得票最高的是國民黨的丁守中,得到 10.86 %的票數,但其實根本不需要得那麼多的票,看看最低票當選的為民進黨的林重謨 5.92 %。在「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下,只需要得到一定的票數就足以當選,對於小黨的突圍比較有利。

但在這樣的制度底下也有許多缺失,因為在過去台灣的經驗,在這樣的選制底下,政黨的政治人才會遭到派系給壟斷,因為在地方派系上,如台北市第一選區中為例,只需要大約得到 6 %的票就足以當選,反而加助了地方派系穩固自己的勢力。

再者,因為不需要強大的民意下就可以當分區立委,有人認為這樣導致地方派系下,有許多地痞流氓因此可以進入國會,造成分區立委素質不佳,立法院打架的畫面更經常登上國際媒體。

另一方面,也讓自己黨內同志的競爭會大於政黨的競爭。因為在競選期間的競爭對手根本不是對方政黨,而是自己的黨內同志,這樣導致在選期間,每位候選人都必須做好市場區隔、加強樁腳甚至顧好死忠鐵票,但同時也想盡辦法去挖黨內同志的選票,因為票源是相同的,到最後就是犧牲黨內同志來成全自己,造成內同志的惡性競爭。

2005 修改憲法

因此,在 2005 年兩大黨的主導修憲下,將過去的選制取消,改成現在的單一選票兩票制,並且將立法委員人數減半,希望改善過去派系林立、國會素質不佳及黨內同志惡性競爭的狀況(但也另一說表示,當時國民兩黨修憲的目的就是希望讓台灣政治成為兩黨制,國民黨可以封鎖新黨民進黨可以封鎖台聯黨)。總之,現在底下就是一選區,一人一票,選一個立法委員,也就是分區立委。

現在分區立委選制的問題

單一選區制是不是有比較好?

現在底下採行的單一選區兩票制,因為一個選區只能選出一位分區立委,所以在過去那種只要拿到5%就可以當選的情況已經不見,派系林立的狀況雖不見得立即改善,不過至少提高他們的成本,要他們自己整合,否則分裂投票對他們自己本身極為不利。

另一方面,國會素質的狀況雖然沒有明顯而立即的改善,但打架的狀況似乎較以前少,整體國會議事效率似乎有獲得初步的改善。

但又產生甚麼問題?「立法委員里長伯化」

雖然改善一些過去的問題,但新制度底下又產生一些問題,在分區新制度底下產生最大的問題就是「立法委員里長伯化」。因為在現況底下,一個選區只選出一位分區立委,每一位分區立委當然要無所不用其極地來爭取當地選區超過 50 %的選民。

因此大多數的分區立委,都會把應該在立法院的時間花在地方服務,台灣的選民也習慣拜託立委喬事情,所以把地方議員的事情通通丟給立法委員來處理,造成分區立委經常要去跑紅白帖,根本變成地方的大里長,雖然這樣可以鞏固自己在地方上的勢力,但似乎與理想上分區立委應該做的事產生落差。

地方選出的立法委員要代表誰?

大家一定覺得很奇怪,地方選出來的分區立委難道不是代表地方嗎?可是有沒有想過,立法委員的目的是要審預算、審法律,似乎真的和地方的利益沒有那麼有直接關係,但也有人認為,地方立委也應該要代表地方,把地方的聲音在中央發聲,因此有了以下兩種爭論:

有人認為地方的立法委員是地方選出來,所以應該是代表地方人民。但也有人認為立法委員的工作是以「全國」為主,所以應該要代表全國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