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如同[媒體報導](https://tw.news.yahoo.com/%E8%B2%A7%E7%AA%AE%E8%80%85%E8%81%B2%E9%9F%B3%E5%A4%A7%E4%B8%B2%E8%81%AF-%E7%A6%8F%E5%88%A9%E4%BA%BA%E7%90%83-%E7%84%A1%E4%BA%BA%E9%A1%A7-%E6%B0%91%E5%9C%98%E6%8B%9C%E6%9C%83%E8%B7%A8%E9%BB%A8%E6%B4%BE%E7%AB%8B%E5%A7%94%E7%9B%BC%E4%BF%AE%E6%B3%95-160000504.html),台灣貧窮率僅 2.6%,被各界批評低估貧窮人口,也讓《社會救助法》應該大幅調整的呼聲四起。
人生百味文化建構協會、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台灣社區實踐協會以及興隆會所社工團隊攜部分精障會員,自去年底展開串聯。他們組成「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短短四個月內,推出民間版修正草案,近日更密集拜會跨黨派立委,倡議積極翻修《社會救助法》。
而《社會救助法》到底出了什麼問題?簡單說,就是看得到用不到,充滿防弊思維。
先從一個日常可見的案例看起
2022 年 9 月,單親家庭長大的少年阿魚,面對負擔家庭經濟重擔的父親因病離世,使得阿魚只能跟仍在讀書的哥哥相依為命。雪上加霜的是,原先租屋處的房東不願意續約,於是兩人努力在雙北找尋合適住處。
最終,他們只能選擇在新北市租間勉強負擔得起的房子,但由於房東不讓遷入戶籍,使得兩人無法申請低收入戶。為了生存,他們只好在課餘時間打工賺取學費和生活費,甚至曾經有放棄繼續就學的念頭出現。
這是因為根據《[社會救助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50078&flno=10)》規定,低收入戶與多數補助皆要求「居住與戶籍」必須要在同一個縣市內;即便生活明顯困難,若未能滿足「居戶同一」,區公所的承辦人員就會直接告知不能申請,連送件都沒辦法辦理。這也使得阿魚無法獲得政府的資源,成為福利資源的孤兒。
針對此現象,內政部多次[回應](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713/2293233.htm):房東若不同意房客遷入時,依《[戶籍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30006&flno=17)》等相關規定,房客可檢具國民身分證等文件,直接向戶政事務所申請遷入登記;再依《[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https://www.ey.gov.tw/Page/DFB720D019CCCB0A/478917df-7599-418f-8715-fd2716b623b4)》規定,房東不得約定房客不得遷入戶籍,否則應依《[消費者保護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170001&flno=17)》規定,讓該約定無效──如房東屆期不改正,還可依《[消保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170001&flno=56-1)》規定處最高新臺幣 30 萬元的罰鍰。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許多租屋者若強硬遷入戶籍,就會面臨房東不願續約或調漲房租的決定;對於像阿魚這樣的經濟弱勢者而言,無疑增加生活更多的風險與不穩定性。
衛生福利部則認為,即使無法取得低收入戶的身分,縣市地方政府仍可以用《社會救助法》的「[急難救助](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araDeatil.aspx?pcode=D0050078&bp=4)」來提供協助。但對於像阿魚這樣的家庭而言,接下來的生活需要長期面對學雜費、生活費、租屋租金等支出,單靠短期且單次性的急難救助,並無法協助他們實現穩定的生活。
在台灣,阿魚的故事並非個案。根據巢運的調查,租屋市場中有 90% 都屬於租屋黑市,亦即房東們為了減少麻煩或節稅,大多不同意房客入戶籍跟申請租屋補助;政府無從得知房租收入以及課稅,更無法監管和處理不合理的居住條件與租屋黑市。
因此,種種現況讓穩定的居住和補足基本生活所需,成為一道困難的單選題,我們認為,這不該成為弱勢家庭必須面對的抉擇,衛生福利部應該修改《社會救助法》相關申請的規範,讓經濟弱勢的租屋家庭可以有穩定生活的可能,讓少年阿魚可以不用提心吊膽的過日子。
不只申請困難,想被列入低收入戶也很困難
在立法之初,國家為了避免人們擁有社會福利後不再工作,成為福利依賴者,《社會救助法》也就規定:每年會重新審查家庭成員的收入──針對已成年但沒有工作報稅資料的人,原則上也會利用「基本工資」,「虛擬計算一份所得」,預設人們會更有動力去工作。
然而,這個看似合理分配資源的規範,卻成為阿魚這樣的孩子,選擇繼續接受大學教育的阻力。根據家扶基金會的調查,有超過 5 成的弱勢家庭少年如同阿魚一般,不斷思考:為了活下去,自己是否要繼續升學,還是選擇提早進入社會?
換句話說,現行法規採取斷崖般的認定模式,在社會福利的提供上,簡單劃分「有」與「沒有」兩個選項。在第一線服務的經驗中,我們經常看見:當成年兄姐被判定為有工作能力,就自動因為換算,導致家庭總收入增加,進而無法被認定低收入戶──這連帶使得其他還在就學的小孩,頓時失去了政府給予的學雜費減免措施,進而影響就學的穩定和意願。
其次,計算收入的另個問題是:法規無條件地列入家庭所有成員的收入進行審核,並不考量家庭或個人的實際需求。舉例來說,雖然法規例外排除在學少年不需被虛擬計算收入;但是,其在打工所賺取的生活收入,卻要被納入隔年度的收入審核中──這將導致家庭因為計入少年打工的收入,而有可能就會被取消福利身份(如學費減免)。對於這些少年來說,一夕之間,除了生活費外,還需要思考另外跑出來的學雜費是否能負擔,再次陷入是否繼續就學的抉擇中。
但偏偏教育是許多弱勢兒童及少年翻轉生命的機會。在現行制度的不友善下,無法負擔的學費、生活費,反而讓安心就學成為孩子們的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