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國際法學家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召集了許多人權專家共同提出了一份屬於性/別少數群體的權利清單,隨後於2007年3月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會議場外,決定將《日惹原則》(Yogyakarta Principles)視為全球性的同志平權綱領。

《日惹原則》的全名是「關於將國際人權法應用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相關事務的原則」,不過《日惹原則》並不是一份條約,也非人權理事會的決議,只是一堆專家共同擬訂的人權公約解釋與適用方針,所以對國家沒有實質的拘束力。

的確,這份文件本身不算是國際法法源,但它已被許多聯合國文件和國內法院判決(如印度、尼泊爾等)援引,而逐漸產生權威性的解釋效力。今年恰逢該文件的十週年,各地方都有慶祝(與抗議)行動,不過《日惹原則》到底說了什麼呢?

那份文件的基本邏輯是:人人生而自由且平等地享有尊嚴和權利,而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與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是人性中不可或缺的成分,而不得成為歧視的理由——而其中,如何定義性傾向與性別認同就是關鍵了。

根據《日惹原則》註腳一,所謂「性傾向」是指:

每個人對異性、同性或多種性別的人發自內心的情感、愛情和性吸引,並與之發生親密關係和性關係的能力。

根據《日惹原則》註腳二,所謂「性別認同」是指:

每個人對性別深切的內心感覺和內心體驗,可能與出生時被認定的性別一致或不一致,這包括對身體的個人感覺(若能自由選擇的話,可能包括利用醫學、手術或其他方法改變身體外觀和功能)和其他性別表達,包括衣著、言語和獨特的行為舉止。

乍看之下,似乎很符合當代對性/別的想像,但這時候有一個問題來了——一個人的性傾向似乎取決於性吸引對象的「性別」,而一個人對性別的理解則取決於對「身體」的感覺。但我們對身體的感覺有可能固著而穩定嗎?

從「之間性」折射出的兩極

十月28日是一年一度的同志大遊行,十月也是影展季——女性影展、當代敘事影展、酷兒影展等——其中碰巧有幾部片子曾在我的片單上出現過。這幾部看似題材紛雜的影片,卻都隱隱圍繞某個主要軸線上——之間性(in-betweenness)。

這種「介於」A與B的狀態,既非常態,卻無法脫離常態——強調兩極之間、兩者之中,反證了兩極與兩者的存在及其正當性。雖意在攪亂框限,卻加深了界線的意義。於是,當我們針對常態提出質疑時,往往又會導向逐漸確定而僵化的答案。

從這個角度出發,本文想從Stephan Elliott的經典重現《沙漠妖姬》(The Adventures Of Priscilla, Queen Of The Desert,1994),聊聊展演中(performing)的自我——透過身體具象化特定感覺與情緒,是「我」回應他人及社會最直接的方式。

接著再往下談談其他文化中性別多樣的面貌與現代分類學知識所帶來的困境,包括Kiki Febriyanti的《帢拉萊:性別萬花筒》(CALALAI in-betweenness,2015)與Dean Hamer和Joe Wilson共同執導的《跨性夏威夷》(Kumu Hina,2014)。

其中,最後一部是今年當代敘事影展「流動之河」主題中的選片之一,事實上卻早在2015年酷兒影展時就已跟觀眾見過面了。這三部片乍看無關,卻揭開了性別理論中一個深層的矛盾——對「中間狀態」近乎不假思索的著迷,所再現的兩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