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曾經想要透過直銷賺錢嗎?或是已經入坑開始做直銷了呢?

今天要分享的主題,是關於進入直銷產業所要了解的法律知識。

一般所稱的直銷在法律上稱為「多層次傳銷」,直銷成員稱為「傳銷商」。

傳銷商通常加入直銷前要簽署「參加契約」、繳納入會費、認購商品,再透過銷售產品、吸收下線的獎金制度賺取報酬,然而,傳銷商恐受到人情壓力、經濟誘惑而無法理性評估投入直銷產業的風險。

為避免傳銷商因為衝動加入直銷造成難以承擔的後果,及契約內容單方面獨厚直銷事業之不公平的結果,公平會藉由《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與《公平交易法》等法規,確保直銷事業的商業模式合法、入會費與認購商品金額合理,商品有短期售罄的可能性,以及合理的退場機制。

尤其當傳銷商不想再繼續做直銷時,兩者間潛在的對立問題會浮現,那些曾經繳納的費用、認購的商品,傳銷商能否或如何辦理退費、退貨,《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更是有明確的規定,本文根據幾個常見的問題,分別說明與分析如下。

・我做的直銷工作合法嗎?

・直銷跟老鼠會有什麼不同,加入後會不會有刑事責任?

・我不想再做直銷了,要怎麼退出呢?

・退出直銷後要如何退貨、退費?

・直銷公司告訴我要扣除相關費用後才能退款,如果認為費用不應該扣除,要怎麼救濟?

「如何判斷直銷與老鼠會的差異?合法多層次傳銷事業須報備!」

經營直銷事業的目的是要賺錢,不是要去坐牢,如何判斷直銷工作是否合法,是相當重要的門檻。首先要先區別「多層次傳銷」與「老鼠會」有什麼不同?

第一、加入組織的目的是否跟產品有關:

合法的「多層次傳銷」公司招募成員或人頭,目的是在推銷公司的產品或者所代理的商品;非法的「老鼠會」招募成員目的,只是要求介紹新成員或新人頭進來,再由新成員或新人頭,廣攬新新成員或新新「人頭」,來擴大不法的組織。

第二、獲利的方法是否跟產品有關:

合法的「多層次傳銷」成員是透過合理市價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為收入來源,推銷的工作做得愈好,所得的折扣或佣金便愈多;非法「老鼠會」付給參加者的好處,靠的是最底層次入會成員或人頭所繳交的入會費或其他其他不同名稱款項的抽佣。

「老鼠會」本身只是一個空殼子,一旦招募新成員或新人頭的工作出現停滯或斷層,或收入無法支應付出時,最後加入的成員或人頭,便成為壓跨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此時上層成員早已捲款銷聲匿跡,隨者連鎖骨牌效應,整個組織會瞬間瓦解。

第三、是否成立刑法加重詐欺罪、銀行法:

「多層次傳銷」是一種合法的商業模式;「老鼠會」成員人數超過三人以上,施用詐術招攬下線的行為,則會構成加重詐欺罪,根據刑法第339條之4規定,處以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同的召募對象算是數次犯罪,例如召募5個新成員恐被認定為五個加重詐欺罪,另外頂層、中層上線尚有可能因為公開招攬下線(例如舉辦講座、說明會),向下線成員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約定顯不相當報酬,而處犯銀行法第29條之1、第125條,須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屬於頗重的罪,千萬要當心避免觸法。

根據《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規定:「多層次傳銷事業,應使其傳銷商之收入來源以合理市價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為主,不得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換言之,如果是以顯高於合理市價銷售商品,或要求繳納高額講習費、保證金,或是以介紹費為主要收入,又稱變質多層次傳銷,即俗稱的老鼠會,是違法的組織。

總結的來說,投資前要先詢問如何計算報酬,如果是要先繳一筆錢,無論那筆錢是稱作會費、投資或其他名目,只要未來是以介紹幾個人進來,可以賺多少獎金,那個是老鼠會絕對不要加入;如果是要銷售產品為主要獲利來源,那麼請至公平交易委員會網站查詢「傳銷事業報備名單」(網址:https://www.ftc.gov.tw/fair/report/report_search.aspx )確認是否已經報備為多層次傳銷事業,若是,則務必請事業提供完整書面參加契約。

「我不想再做直銷了!扣除產品價值減損後,退貨退費拿回九成。」

無論你是因為人情壓力下簽約但還沒付款、業績不好想離開、單純想轉換跑道,都可以根據《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0條及第21條規定,以書面通知傳銷事業解除或終止契約。

退出直銷的方式就是透過「書面通知」,舉凡填寫解約單、電子郵件或寄發存證信函都算,記得保存證據。

至於何時退出直銷,可有學問在了。隨著傳銷商加入直銷期間的長短,分別有不同階段所享有的法律保障,簡單來說有兩大原則,第一是加入直銷時間愈短,保障愈高,大致上是以傳銷商簽約後有無滿30日作為分水嶺。第二是實體商品與無形服務分別有不同的認定標準,實體商品有保存期限的問題,所以退貨保障期限比較短,要看可領取的商品有無超過六個月期間。掌握這兩個原則後,讓我們來看完整的說明吧!

(一)在簽訂參加契約後30日猶豫期間內,可以無條件解除契約或終止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