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廷奕
2024-03-27發佈
2024-08-05更新
高虹安助理出庭作證 稱她曾遲疑但仍要求回捐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高虹安貪污案,前助理黃惠玟關鍵證詞揭零用金管理疑雲。黃指高虹安與男友決定零用金制,其中部分涉私人消費未另給錢。案件焦點在於高虹安角色與零用金決策權,法院將進一步審查。
高虹安助理出庭作證 稱她曾遲疑但仍要求回捐
高虹安涉嫌貪污案,今(27)日於台北地方法院展開審理。法院首先傳喚前辦公室助理黃惠玟出庭作證,釐清「零用金制度」的來由、運作,以及誰有動支決策權。
由於高虹安主張自己沒有實際管理零用金,都是黃惠玟負責處理,因此黃惠玟的證詞將影響訴訟結果,法院可能用來判斷高虹安在案件中扮演的角色。
黃惠玟證稱,零用金制度是高虹安及其男友李忠庭決定採用,高虹安有零用金的撥款權限,在她做的帳上,部分項目包含「委員洗頭」、「鮮奶茶」等個人消費,高虹安都沒有另外給錢。
黃惠玟表示,當初是她向高虹安提議可採用零用金制度,但她也有說可採立法院實報實支的作法,而高虹安雖然曾懷疑此種作法可能違法,但經諮詢律師後,考量辦公室裝潢需要費用,還是決定實施零用金制度。
黃惠玟稱她原以為高虹安會採用立法院制度,「因為高虹安不缺錢」,但由於辦公室裝潢支出 80 幾萬,立法院卻僅補貼 35 萬,財務出現缺口。
法庭上,黃惠玟脫口而出,原本李忠庭說「鴻海」會有人幫忙付裝潢費,「後來這個人變卦了」。過程緊急改口,想把「鴻海」兩字從筆錄上拿掉,以避免提及特定人,但法官不准。不過審檢辯均未確認「鴻海」所指為何。
高虹安被指控浮報加班費,未實際發給加班費,而是另外發給獎金。對此,黃惠玟表示「委員人很好」,因為其他辦公室助理都沒有在領加班費。
但話鋒一轉,黃惠玟說,獎金都是高虹安決定怎麼發,「她心情好就給」, 而每月要向立法院申報的薪資數額,也是高虹安決定,不清楚有無客觀標準。
檢察官也向黃惠玟確認,其零用金支出帳本上部分項目,是否為高虹安個人消費、有無另外給錢。黃惠玟回應,有另外繳款的部分會從帳面刪除。法官進一步詢問怎麼確定「鮮奶茶」是誰喝的。黃惠玟則說「辦公室沒人敢喝飲料跟我報帳」。
高虹安辯護人則質疑,黃惠玟未親眼看到高虹安就裝潢費用事宜諮詢過律師。黃惠玟則表示高虹安自己講過,雖然沒辦法指出具體時間及地點,但她印象深刻。
辯護人也詢問,黃惠玟是否先詢問過在監察院工作的先生,才建議高虹安採用零用金制度。黃惠玟則稱,整個決定過程大約一個月,很早就告知高虹安零用金作法。
檢辯雙方花費 3 個半小時完成主詰問及反詰問,將於 4 月 10 日繼續開庭,進行交互詰問,接著將詰問助理陳奐宇、陳昱愷。
*提醒您: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法律白話文運動|白廷奕、楊貴智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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