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廷奕
2024-04-02發佈
把女友媽媽電話貼論壇 稱「便宜好用」遭判刑
台東許姓男子因感情及金錢糾紛,非法公開女友母親手機號碼於JKF論壇,稱「年輕貌美」。台東地方法院依非法利用個資罪,判處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把女友媽媽電話貼論壇 稱「便宜好用」遭判刑
#法律白話新聞
台東許姓男子因為與女友有感情及金錢糾紛,心生不滿,把對方媽媽的手機號碼貼上 JKF 論壇,還稱「年輕貌美」、「便宜又好用」。
台東地方法院近日依非法利用個資罪判處他 2 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許男發表貼文,標題寫著「宜蘭.花東正妹年輕貌美。價錢可談。便宜又好用」、「高雄年輕貌美 1500服務到好」。結果女友媽媽果然接到陌生來電,詢問她按摩服務。
個人資料不需指名道姓,只要能夠讓個資使用者透過個資辨識他人身分,就是個資法所規範的個人資料。
雖然電話號碼只是一串亂碼,但持有他人電話號碼的人,藉由撥打電話或對照其他資料等方式,就能辨識電話號碼主人的身分。因此電話號碼具有專屬性,屬於個人資料。
個資法規定,取得他人個資,必須出於特定目的,而且也只能在取得個資的目的內使用他人個資。個資法則規定,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或家庭活動之目的,而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不受個資法規範。
許男未經女友媽媽同意,將她的手機號碼貼上論壇,已經超出單純個人或家庭活動目的,因此屬於非法利用他人個資。
若出於損害他人的目的而違法利用他人個資,最高可處 5 年有期徒刑。法官認為許男雖未因此取得任何財產利益,但他的行為已使被害人私領域曝光,導致被害人承受精神上痛苦,不過念在他事後坦承犯行,決定判處 2 月有期徒刑。
法律白話文運動|白廷奕、楊貴智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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