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貴智
2024-04-22發佈
2024-04-25更新
見證人不拿錢成逆轉關鍵,邱瓈寬恩師裴祥泉遺囑有效
製片人裴祥泉代筆遺囑,留1.3億元給愛徒邱瓈寬及員工,家屬未分遺產遂提訴。最高法院判家屬敗訴。法院認為,遺囑展現裴對親友的情感,且立遺囑時見證人表示不願拿錢,應藉此解釋遺囑真意。
見證人不拿錢成逆轉關鍵邱瓈寬恩師裴祥泉遺囑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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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人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於2015年去世,透過代筆遺囑,將1億3000多萬元的遺產分給包括邱瓈寬在內的愛徒及員工,裴祥泉的家屬則未獲分配。家屬提出訴訟主張遺囑無效。今(22)日最高法院判決家屬敗訴。
裴祥泉為知名製片人,依據判決書內容,因久病在床預立遺囑,內容表示等待公司的帳處理完了之後,剩下的 30% 分給邱瓈寬,其他部分則指定分給公司員工、友人或作為善款等。至於家人部分,則是「一毛錢都不給」。
依據民法規定,遺囑原則上須親自撰寫,如要委託他人以「代筆遺囑」方式撰寫,則必須指定3人以上之見證人,自己口述遺囑意旨,其中 1 名見證人負責筆記,並經過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一起簽名。
民法規定,為了避免利益衝突,因此如果立遺囑的目的,是要將財產在死後贈與給繼承人以外人,受遺贈人不能擔任見證人。由於裴祥泉的見證人為公司員工,因此裴祥泉的家屬提起訴訟主張,遺囑無效。
然而高等法院判決認為,解釋遺囑不能拘泥於字句,還必須考量當時之事實及其他一切證據資料,藉此解釋當事人的真實意思。
高等法院傳喚兩位見證人,以及現場協助見證的護理師到庭,他們表示,因為律師有提醒受遺贈人不能為擔任見證人,他們當時就表示「裴董,我不要拿」,裴祥泉也「不要哦,那你們都不要」。
至於沒有寫進遺囑的原因,證人表示,因為裴祥泉的個性很急燥,不容其他人異議,「他說什麼,我們照做什麼」,而裴祥泉知道他們不拿錢後,沒有多說什麼,所以才沒有寫進遺囑裡面。
法院認為,遺囑展現了裴祥泉對個人生命歷程的重要親友的感念與情懷,為裴祥泉離世前最後之心願。考量裴祥泉有確認見證人同意不拿錢,而且不是法律專業人士,就不能因為內容不完整,就隨意認定遺囑無效。
二審法院判決遺囑有效,全案經家屬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判決家屬敗訴。不過家屬未來仍可能透過民法特留分的相關規定,對裴祥泉的遺產主張權利。由於本案繼承人為裴祥泉的兄弟姐妹,依照民法規定,特留分為應繼分的 1/3 。
法律白話文運動|楊貴智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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