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廷奕
2024-06-05發佈
新北割喉案後司法院提修法 刑滿 3 年內再犯不塗銷前科
新北市日前發生國中生割喉案,被害家屬要求檢討少事法。司法院近日提出草案,提高前科塗銷門檻,少年在執行完畢後 3 年內無故意犯罪才塗銷前科。說明稱,修法旨在促使少年保持善良品行,預防再犯。
新北割喉案後司法院提修法 刑滿 3 年內再犯不塗銷前科
新北市去年發生國中生割喉案,一名少年涉嫌持彈簧刀連刺被害男同學,釀成死亡。被害家屬聲明希望檢討少事法。司法院近日通過修正草案,提高前科塗銷門檻。
草案規定,少年若因涉入少年事件受處分或遭判刑,於處分或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後,3 年內未因故意犯罪,再次受到保護處分或遭判刑,前科才會塗銷。
修法說明指出,少年前案塗銷的規定,目的在促使少年保持善良品行,發揮預防再犯的效果,因此將條文修正如上。
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保護處分或刑罰執行完畢 3 年後,前科一律塗銷。
去年 12 月,涉案少女疑似因為找隔壁班朋友聊天,遭被害男同學喝止,心生不滿,找來涉案少年前往理論。不料過程發生爭執,少年疑似是掏出預藏彈簧刀朝被害人頸部、頭部連刺,導致其送醫不治。
媒體報導,涉案少年曾有傷害、詐欺、恐嚇取財及性犯罪等前科,犯下割喉案前,也剛從少年觀護所出來,與涉案少女經常出入宮廟,是校方定期追蹤輔導的關懷對象。
新北地檢署日前依殺人罪起訴兩人。得知起訴消息,被害男同學父親發聲明要求重判,並呼籲修正少事法。
他指出,涉及刑事案件 5 年以上刑期的未成年人,應適用《刑法》,不適用少事法保護,且只要涉刑案都不應塗銷相關紀錄,認為少年應學習承擔責任,不是無止境縱容。
*提醒您:於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被告為無罪*
法律白話文運動|白廷奕、楊貴智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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