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快艇闖淡水「投奔自由」 前中國海軍艇長偷渡遭起訴

白廷奕

2024-08-15發佈

開快艇闖淡水「投奔自由」 前中國海軍艇長偷渡遭起訴

開快艇闖淡水「投奔自由」 前中國海軍艇長偷渡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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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中國男子阮姓駕駛快艇偷渡到淡水碼頭,稱「投奔自由」。檢方調查後,無發現軍事或國安犯罪行為,僅起訴其偷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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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快艇闖淡水「投奔自由」 前中國海軍艇長偷渡遭起訴

今年 6 月發生中國快艇闖進淡水碼頭「投奔自由」的事件,海巡署還因此遭抨擊,海防門戶洞開。士林地檢署昨(14)日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起訴駕駛阮姓男子,並表示該男查無其他軍事或國安等犯罪情事。

檢方指出,阮男花費 3 萬 6 千元人民幣購買快艇,當天晚間 10 點多自中國福建省寧德市三都港駕駛出港,行經馬祖海域時,因風浪過大一度熄火漂流,被海巡人員誤認為作業漁船。

隔日上午 9 點多,海巡署接獲通報有快艇駛入淡水海域。阮男駛抵淡水老街渡船頭碼頭,與往返淡水及八里的交通船發生擦撞,在工作人員協助下停泊上岸,並向人員表示他是「從大陸過來要投奔民主」。工作人員隨即通報警方及海巡人員。

檢察官考量阮男可能逃亡,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媒體報導他向法官供稱,來台是為了反共推翻專制獨裁政權,不滿中國社會主義制度給人民帶來苦難,還表示曾在軍隊任職,可協助台灣對抗中共軍事威脅。

海巡人員原本考量,阮男曾任中國海軍艦艇艇長,在海上航行超過 1 天,沒有儲備食物飲水,但放有備用油料,懷疑阮男有共產黨背景,涉及國安犯罪。

不過檢方過濾手機通聯紀錄、雷達航跡圖、逮捕影像等,無聯繫偷渡證據且僅攜帶少量外幣,認定阮男因個人因素偷渡,不涉及其他軍事及國安犯罪。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投奔中華民國的軍民,過去被稱為「反共義士」。政府視反共義士為統戰宣傳樣板,發給獎金,鼓勵其起義來歸、「投誠」中華民國。

「起義船隻及船員處置獎勵辦法」規定,起義來歸船隻應由政府指派飛機艦艇接應護送,船員到達港口,也應由當地軍政機關發動歡迎,擴大宣傳,予以慰勞,並由交通部查明功績,依等級核發獎金,授與獎章或獎狀。

反共義士中,拿到最高獎金的是孫天勤,他在 1983 年駕駛殲-7 II A 戰鬥機飛抵韓國,選擇來台,獲頒上校軍銜及 7 千兩黃金(時值約新台幣 1.2 億)。

1991 年《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廢止後,中華民國不再視中共為叛亂團體,反共義士的獎勵制度也隨之走入歷史。

*提醒您:於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被告為無罪*

法律白話文運動|白廷奕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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