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貴智
2024-09-05發佈
2024-09-20更新
柯文哲遭羈押禁見 北院:明知違法仍執意為之
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涉嫌圖利,北院認為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串供的可能性,考量不法行為讓沈慶京獲利超過 200 億元,為保障公共利益,予以羈押禁見。
柯文哲遭羈押禁見 北院:明知違法仍執意為之
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涉嫌圖利,北院認為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串供的可能性,考量不法行為讓沈慶京獲利超過 200 億元,為保障公共利益,予以羈押禁見。
北院指出,柯文哲明知讓京華城容積率增加超過 560 %,屬於違背法令,卻仍然執意貫徹,導致共犯沈慶京獲得超過 200 億元的不法利益,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
北院還指出,雖然依據檢方目前掌握證據,形式上只有符合圖利罪,但柯文哲是否有收受賄賂等情況,仍待檢方調查清楚。
根據《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即使沒有收取賄賂或不法利益,仍可能成立圖利罪。但如果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或不法利益,則會成立刑責更重的收賂罪,最低刑期從 5 年倍增為 10 年,且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就此部分,北院考量柯文哲可能會翻供,或者勾串共犯或證人,而且柯文哲目前供述已經與沈慶京、應曉薇、彭振聲不一致,這更增加滅證串供的風險。
北院表示,被告權益及公共權益,必須在動態平衡中審酌比例原則。考量本案不法利益超過 200 億元,影響公共利益深遠,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方式取代羈押,故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法律白話文運動|白廷奕、楊貴智報導
*依據無罪推定原則,判決確定前, 本報導所涉對象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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