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陣「合夥」開店前的行前須知|法白商感情

林承諭

2021-07-01發佈

2023-02-24更新

鬥陣「合夥」開店前的行前須知|法白商感情

鬥陣「合夥」開店前的行前須知|法白商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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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來來,我們一起開店賺錢。」心動的邀約從耳朵竄到心裡時,好想要就衝一波,跟朋友一起開店。 當你們有錢出錢、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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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陣「合夥」開店前的行前須知|法白商感情

「來來來,我們一起開店賺錢。」心動的邀約從耳朵竄到心裡時,好想要就衝一波,跟朋友一起開店。

當你們有錢出錢、有房出房、有力出力時,不免疑惑,我們之間是什麼關係?這種關係通常在法律上我們稱為「合夥」,但什麼是「合夥」呢?和別人「合夥」要負什麼責任呢?發大財之前,還是要注意一下眉角。

什麼是「合夥」呀?

只要兩個人以上,互相約定「出資」,共同經營一個事業,就是民法上所謂的「合夥」。

出資除了出錢之外,如果有房也可以出,或是有一特別的技術也可以拿來出資。而除了出錢以外,其他的出資方式是需要衡量價值的,但如果真的沒有辦法估算到底出了多少,那就只好用其他夥伴出的錢的平均值,當作你出的錢了喔。

可是出了多少為什麼那麼重要呢?那是因為在合夥當中,如果大家沒有約定彼此的權利多寡,就會按照每個人的出資比例來分配。

舉個例子,如果阿盧出了300萬的店面、阿智出了200萬、阿陳出了100萬合夥開了一間咖啡店,咖啡店這個月賺了600萬,三個人如果沒有約定平均或是其他的分配方式的話,就會以3:2:1的出資比例去分,那阿盧就會得到300萬、阿智得到200萬、阿陳得到100萬。

合夥中常常聽到無限連帶責任?這聽起來好可怕?

「合夥」除了可以開店所賺到的錢,相對的,如果合夥事業有負債的話,合夥人還是要共同負擔債務的,這個責任我們稱為「無限連帶責任」。

簡單講,就是指所有合夥人要跟合夥事業一起共存亡。

沿用上面的例子,假設今天阿盧、阿智、阿陳的咖啡店欠了老林1200萬,扣掉咖啡店可以還的財產600萬時,剩下600萬的負債,就要由他們三人負「無限連帶責任」。

所謂「無限」,是指除了用咖啡店的錢來還債外,阿盧、阿智、阿陳要拿自己的財產來把這筆債還清,直到還完為止;而「連帶」則是指老林可以單獨請阿盧、阿智、阿陳三個人任何一個人還清600萬,而他們三個人也都承擔著這600萬的債。

另外補充說明,如果有責任感的阿盧單獨還完這筆錢後,他也可以向阿智與阿陳,依照上面所說的「出資比例」請他們負擔一定比例的債務;換句話說,也就可以跟阿智要200萬、跟阿陳要100萬,阿盧不用也沒有義務扛下所有的欠債喔。

總之,「合夥」是一種可以一起拚搏事業的方式。但在鬥陣合夥之前,如果可以了解什麼是合夥,並弄清楚該負什麼責任,也才能在成功開創事業的同時,拿到自己應得的利益,並評估自己能不能承擔失敗的風險,方能專心與身旁的好夥伴們一起安心拚事業。

(本回作者|執行編輯 林承諭)

*本專欄「法白商感情」,每週一、四更新。星期一:財法名詞小學堂,星期四:分享創業、經營與投資相關法律資訊。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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