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建智
2021-08-10發佈
2022-11-21更新
那些成立「有限合夥」的大小事|法白商感情
上次在《不想負擔全部責任,又想合夥,來試試有限合夥!》介紹了有限合夥的特色,忘記的朋友也不用擔心,只要掌握關鍵 …
那些成立「有限合夥」的大小事|法白商感情
上次在《不想負擔全部責任,又想合夥,來試試有限合夥!》介紹了有限合夥的特色,忘記的朋友也不用擔心,只要掌握關鍵字「組織彈性、部分人可以只要負擔有限責任」而接下來要跟大家分享,如果要成立有限合夥,有什麼待辦事項。
勇者,銀彈準備好了嗎?
在成立階段,大家最關注的事情之一就是:「我要出多少錢?」(法律用語就是「出資」),不過出的不必然都是錢,大至廠房土地、小至鍋碗瓢盆都可以是出資範圍。
而立法者認為,有限合夥人通常是金主,並不是實際去執行組織業務的人。因此,有限合夥人不可以用「信用、勞務」出資,只能拿現金或現金以外的財產來辦理。
但如果是其他的「普通合夥人」,與一般的合夥相同,不僅可以拿傳統的現金出來,更可以拿信用、勞務出資。所以如果在成立初期,突然殺出個程咬金,大聲嚷嚷著他的信用很好,想要成為普通合夥人,在法律上確實是行得通的。
不過仍要注意,畢竟信用到底價值多少,你我也說不準。因此,法律明文規定拿這種「空氣」出資,是有一定比例限制的,主管機關也有做出說明、劃定範圍。
當大家說好出資內容,紛紛掏出身上的東西,而一旁的小諭,卻突然說出:「我OK,你先請。」公平出資理所當然,這樣不同步調的出資是可以的嗎?
有趣的是,法律確實允許有限合夥契約可以約定分期出資,不用一步到位的。甚至,還可以另外附加條件,比如:等組織獲利,再進一步出資,這在實務也是很常見的。分期出資的好處,是可以避免過度出資讓資金閒置,能做更彈性的安排。
來登記,讓有限合夥誕生吧!
談完錢的事情後,就可以來登記了,像之前文章說的,有限合夥必須經過設立登記,才可以獨立用自己的名義來從事商業活動。所以在開始放鞭炮慶祝開張大吉前,務必先去經濟部申請設立登記。
需要登記才能成立組織,不是一件罕見的事情,畢竟公司法也有相似的規定。
但有趣的是,因為有些登記事項,經濟部是必須要公開的,理由之一是為了讓交易透明化,但如果我們仔細看有限合夥法的規定,會發現在登記事項中,需要公開的事情,在合夥人資訊的部分,只有要求普通合夥人姓名,並沒有提到有限合夥人的姓名,僅有在出資額、責任類型才有要求都要公開。
所以有限合夥人是誰,可能只有有限合夥裡面的人才知道。但這種法律賦予的隱身術是合理的嗎?類似的如果仔細看看公司法,有關於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的規範,是找不到相同的情形的?
原來,這樣可以提升「低調」的有錢人投資的誘因。
也就是說,考量到有限合夥中的出資人,往往不希望被人發現他有投資的事實,為了保護他們投資的隱私,所以立法者也就沒有強制要求他們公開資訊;但如果有限合夥為了讓市場知道有強力的出資人幫忙,所以內部自行約定要公開有限合夥人,也不是不行。
總之,有限合夥制度,仍有不少跟傳統合夥、公司規範不同的地方,各位如果未來要組團時,可需要事先掌握好資訊,才能在商場中,暢行無阻啊!
(本回作者|執行編輯 黃建智)
*本專欄「法白商感情」,每週一、四更新。星期一:財法名詞小學堂,星期四:分享創業、經營與投資相關法律資訊。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