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閱

典藏

行政院:即日起中國大陸人民非屬中華民國國民,自不享有負擔中華民國國民之權利義務

行政院宣布中國大陸人民非屬中華民國國民,不享有中華民國國民之權利義務,廢止高雄地院於中國錢姓男子國賠案件判決中所引用的函釋。

楊貴智 · 2023-05-25

行政院宣布中國大陸人民非屬中華民國國民,不享有中華民國國民之權利義務,廢止高雄地院於中國錢姓男子國賠案件判決中所引用的函釋。

行政院指出,中國大陸人民是否具有我國國籍,涉及公民資格認定,應以法律為依據。未來相關法制應檢討,有關中國大陸人民權利義務,均應配合檢視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