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貴智
2023-06-01發佈
2023-06-13更新
人選之人真實上演?
一名民進黨前黨工在臉書上聲稱自己在執行專案期間遭到性騷擾,告訴主管時,時任婦女部主任許嘉恬沒有給予適當的處理,這篇文章立即引起了網友和在野黨的質疑,認為民進黨沒有妥善職場性騷擾事件。
一名民進黨前黨工在臉書上聲稱自己在執行專案期間遭到性騷擾,告訴主管時,時任婦女部主任許嘉恬沒有給予適當的處理,這篇文章立即引起了網友和在野黨的質疑,認為民進黨沒有妥善職場性騷擾事件。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雇主知悉員工或求職者遭性騷擾情形,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如雇主未採取有效措施,導致被害者因此身心受有損害,雇主應對被害者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今日,民進黨舉行記者會表示,許嘉恬已立即停職接受調查,並辭去副秘書長職務。民進黨婦女部主任李晏榕表示,黨部已向受害人承諾,將終止與加害人的一切合作,現已立即終止合作。
此外,黨部承諾受害人所需的心理重建、諮商資源,性平部會協助轉介、支付所有費用。黨主席賴清德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向當事人道歉,並升高層級調查。
現代婦女基金會發文提醒,不友善的環境可能會讓受害人延遲或猶豫尋求幫助,並加深他們的創傷。沒有朋友、家人和同事的支持,可能會讓受害人陷入創傷中無法自拔。
此外,延遲尋求幫助可能會使證據隨著時間而變得越來越薄弱,影響受害者的法律權利。現代婦女基金會建議大眾以五原則協助被害人:
- 聆聽和相信
- 認識和理解
- 提供資源和訊息
- 尊重受害者的決定
- 建立支持系統
今天台北市勞動局發布新聞稿指出,如果事業單位知道有員工遭到職場性騷擾,就應該立即處理。即使員工已離職或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事業單位仍應採取措施。
如果員工認為雇主處 理不當,經委員會審議後,事業單位可能會被罰款,最高罰款為 50 萬元,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與負責人姓名。勞動局表示,已要求民進黨於 112 年 6 月 5 日前向勞動局回報處理情形。
【註釋】
- 職場性騷擾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2 條規定,可區分為「冒犯型性騷擾」和「利益交換型性騷擾」兩種。兩種性騷擾均指具有性意味、性要求或性別歧視的言詞和行為。
- 「冒犯型性騷擾」是指性騷擾行為讓受害者感受到敵意、脅迫或冒犯,進而損害其人格尊嚴、影響其人身自由和工作表現;「利益交換型性騷擾」則是利用性騷擾行為來影響受害者的工作條件(如加薪、升遷或調職等)。
法律白話文運動希望透過多元的形式,幫助人們打開通往理解法律的第一扇門,透過各種可能,一同思辨與關懷,並塑造台灣的法律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