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白作者
2023-08-16發佈
麥當勞摔斷韌帶 求償 61 萬為何敗訴?
新北市女子於麥當勞下樓梯時跌倒,左腳韌帶斷裂、舟狀骨骨折,提告後遭台北地院判決敗訴。 法官認為女子未能舉證麥當勞的設施存在安全問題。 消保法要求企業經營者確保其商品或服務的安全性,包含提供商品或服務的空間或附屬設施。 你認為如果有客人於麥當勞跌倒,麥當勞應如何處理?
新北市女子於麥當勞下樓梯時跌倒,左腳韌帶斷裂、舟狀骨骨折,提告後遭台北地院判決敗訴。 法官認為女子未能舉證麥當勞的設施存在安全問題。
消保法要求企業經營者確保其商品或服務的安全性,包含提供商品或服務的空間或附屬設施。
你認為如果有客人於麥當勞跌倒,麥當勞應如何處理?
女子主張民法,法院認定客人未盡舉證責任
該名消費者主張,麥當勞是連鎖餐飲業,應該派員定期巡視分店,注意樓地板及上下樓梯有沒有階梯及扶手設計問題,也要注意有沒有容易導致客人跌倒受傷的水漬、積水及穢物。
此外,她認為麥當勞疏未注意設施安全,導致她受傷,應該對她負損害賠償責任。麥當勞則抗辯,是女子自己疏於注意腳步才跌倒,且事發時,樓梯及平台也都保持著良好的安全性。
但台北地院調出監視器畫面,發現消費者行走至轉角樓梯平台時步履平穩、並無異狀,但在行走至最後一階踏出左腳時突然跌倒。
法官認為,從該畫面及其他證物無法證明,該分店的階梯及扶手哪裡有設計不周全的地方,或是當時地板或樓梯有水漬、積水或穢物等可能導致跌倒的,認為女子「未盡舉證責任」。
此外,裁判書指出,發生事故的中正永和分店,屬於「建築技術規則」的第四類建築,樓梯及平台寬度要 75 公分以上,級深要在 21 公分以上,級高則要 20 公分以下,而該店均符合規定。
消保法規定,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安全性並負舉證責任
麥當勞屬《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企業經營者」。
消保法規定,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的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必須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2003 年作成函釋指出,企業經營者於提供服務時,對於購買商品的空間與附屬設施,也必須確保其安全性。
因此,麥當勞對於其分店的用餐環境,包含樓地板及平台,都必須確保其使用上安全無虞。
按消保法規定,如果企業經營者沒有確保其商品或服務的安全性,導致消費者或其他人受到損害,就必須負連帶賠償責任。如消費者求償,商品或服務的安全性由企業經營者舉證。
過去發生類似案例,多由企業經營者來證明自己的服務符合安全標準,但本案女子是依《民法》而非消保法規定求償,因此法官要求由女子證明麥當勞服務不符合安全標準。
麥當勞忠孝五店曾因地板濕滑判賠
同樣於麥當勞跌倒,另一案件結果則不同。
2019 年台北市一名女子行經麥當勞忠孝五店時,因地面溼滑跌倒導致腰椎骨折,該名女子亦對麥當勞提告。
女子主張,委外廠商進行廚餘清運時,不慎將油污溢漏於店門口騎樓處,分店員工以濕拖把拖地後,地面仍濕潤、油污也未清乾淨,且亦未設置警告立牌。而麥當勞對此部分事實不爭執。
台北地院因此認定,員工沒有注意避免地面溼滑的危險,導致發生事故,麥當勞提供的服務不符合消保法要求的安全性,判決麥當勞與員工連帶賠償約 71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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