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過勞死 金山區公所應負國賠責任

法白作者

2023-09-27發佈

2023-09-30更新

小編過勞死 金山區公所應負國賠責任

小編過勞死 金山區公所應負國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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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金山區公所因員工過勞死,法院判決須負起國賠責任,賠償家屬 373 萬元。 法院認爲區公所的公務員依《公務人員保障法》及相關辦法必須注意陳嘉緯是否承受長時間的異常工作負荷,卻怠於採取減少工作等措施,導致陳嘉緯過勞死,應負國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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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加班致心因性猝死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新媒體組長陳嘉緯 2020 年疑似因過勞猝死,嘉緯的父母提起國賠訴訟,近日一審結果出爐,嘉緯父母獲得勝訴,共判賠約 373 萬元。

裁判書指出,家緯 2019 年間平均每月加班 80 小時,2020 年 1 月至 7 月間則高達 85 小時,顯示生前有長時間工作的異常工作負荷狀態。

法院發現,金山區人口僅 2 萬人,粉絲團按讚數卻是新北市各行政區之第一名,足以證明陳嘉緯不僅認真工作,甚至處於長期高壓狀態。

儘管主任秘書及人事管理員表示曾關懷嘉緯工作情形,並將加班時數自 70 小時調降為 60 小時,但監察院糾正案文卻記載,他死亡前一個月的加班時數仍高達 83 小時,情況沒有解決。

法院援引台大醫院的職業疾病評估報告書,指出嘉緯是心因性猝死,考量病程時序並合理排除其他原因,綜合判定長期工時過量對此有相當因果關係。

區公所雖然抗辯,正常人血鉀值落在 3.5 至 5.5 mmol/L 間,血糖值則應低於 140,但嘉緯的血鉀值與血糖值卻分別高達 7.7 與 250,屬高血鉀症及糖尿病,無法排除這是真正死因。

但法院認為,評估報告書已經表示,嘉緯發病前沒有任何不適症狀,未曾罹患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也沒有相關就醫紀錄,因此不能作這種推論。

法律要求避免讓公務人員長時間工作

《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公務人員執行職務的安全必須給予保障,而各機關對此必須提供安全及衛生的防護措施。

「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安衛辦法)則訂明,各機關必須對公務人員基於身分與職務活動所可能產生的生命、身體及健康危害採取必要的預防及防護措施。包括預防員工因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而促發疾病。

裁判書指出,因為嘉緯是約僱人員,原則上不受《公務人員保障法》保障,因此也沒有安衛辦法的適用。

此外,法院也認為他不適用一般勞工的《職業安全衛生法》,出現職業安全完全無法獲得保障的法律漏洞。

但既然約僱人員在行政機關服務,國家自然必須保障他們的職業安全。因此保訓會規定,在沒有其他法規可適用的情況下,可以比照適用安衛辦法。法院因此認定金山區公所要負起責任。

法院認為,依照安衛辦法的規定,區公所的公務員必須避免讓嘉緯承受異常工作負荷,卻怠於採取積極保護措施,誘發嘉緯的死亡結果,自應負擔國家賠償責任。

法律白話文運動|白廷奕、楊貴智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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