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啤酒的法律保衛戰

楊貴智

2025-05-29發佈

2025-05-28更新

國產啤酒的法律保衛戰

國產啤酒的法律保衛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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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啤酒低價搶市,造成本土啤酒業者產能、利潤及就業持續下滑,釀酒商協會提請對中國啤酒課徵反傾銷稅。經濟部初步認定產業受損,後續仍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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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夏天,台灣的夜市、熱炒店與超商冰櫃裡,琳瑯滿目的啤酒瓶罐成為下班族消暑首選。但你注意過手中的啤酒從哪裡來嗎?來自中國的啤酒品牌,正悄悄瓜分台灣市場。

這些外來品牌悄悄擴張市占,消費者未必察覺背後的產地變化。就在這看似尋常的飲酒時刻,台灣釀酒產業,正無聲迎來一場保衛戰。

2025 年 3 月,台灣釀酒商協會正式向政府提出反傾銷稅申請,指控中國啤酒「低價傾銷」,嚴重衝擊本地產業,要求對中國製啤酒課徵反傾銷稅。

依據《關稅法》與《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經濟部與財政部已啟動反傾銷調查機制。經濟部已在 4 月下旬完成產業損害初步調查,更在 5 月 28 日公開初步調查報告,認定國產啤酒確實因為中國啤酒受有產業損害。中國啤酒如被認定構成傾銷,未來可能將面臨臨時性甚至正式課稅的處分。

什麼是傾銷

WTO 強調自由貿易,原則上不允許對外國產品課徵關稅,或設下不必要的限制,避免扭曲市場機制,妨礙自由貿易。

然而 WTO 貿易體系將傾銷視為不正當貿易行為,因此允許會員國對傾銷產品課徵反傾銷稅,以保護本國產業,成為自由貿易的例外。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反傾銷協定》(WTO Anti-Dumping Agreement),所謂「傾銷」,是指出口廠商以低於正常價值的價格在國際市場銷售商品,對進口國產業造成實質損害。

在本案中,釀酒商協會就指控中國製啤酒,以低於正常價值的價格,將啤酒輸入台灣,藉此在台取得更多的優勢。

中經院區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劉大年強調,WTO 所追求的自由貿易,並非毫無界線,而是「公平的自由貿易。」因此反傾銷制度的目的,不是懲罰低價商品,而是針對「不公平低價」所帶來的危害,給予國家保護產業的手段與機制。

因傾銷隱含外國廠商削價競爭以逼迫本土對手退出,藉此取得價格主導權的疑慮,美國在 1921 年就制定《反傾銷法》,隨後透過國際貿易體系,將該制度推廣成為國際法。

不過劉大年也提醒,雖然傾銷會讓人聯想到掠奪市場,但其實兩者並不相等。根據現在的 WTO 規定,傾銷只要出口價格低於本國市場價格即可成立,不需要證明有掠奪市場的「惡意」。換句話說,只考慮低價出口的事實,而不考慮其成因及動機,讓反傾銷成為國內廠商較容易使用的制度。

國產啤酒的法律保衛戰 - 4 (WTO反傾銷協定,來源:WTO網站,楊貴智截圖)

中國啤酒低價搶市,衝擊本土產業與社會經濟

釀酒商協會的申請資料指出,中國啤酒出口到台灣時,出口價格與正常價格相比,傾銷差率高達近 60 %,削價幅度達 40 %,相當於每罐 330ml 中國啤酒進口價格,比起台灣本土啤酒出廠價格低 5 元,本土啤酒業者很難競爭得過。

什麼是傾銷差率 傾銷差率:指的是外國廠商把產品賣到台灣時,價格比他們自己國內賣的還要便宜多少,用百分比來表示。傾銷差率越高,代表賣得越便宜,差距越大。傾銷差率的多寡會影響最終的傾銷稅率,足以扭轉競爭態勢。對進口業者而言,這將直接影響其產品進入台灣市場的成本與價格競爭力,攸關生存發展空間。
什麼是削價幅度 削價幅度:指的是同樣的產品,進口貨比台灣本地的價格便宜多少,用百分比來表示。削價幅度越大,代表進口貨比國產品更便宜。削價幅度主要用於評估傾銷對國內產業的實際影響。即便存在傾銷行為,若削價幅度極小,國內產業實質受影響有限,則主管機關可能不會課稅,或採取象徵性課稅。反之,若削價幅度大,顯示國產品難以與之競爭,損害明確,則可能會採取救濟措施。

在經濟部的聽證會上,釀酒商協會代表指出,2024 年,中國啤酒在台市占率突破 33 %,但其他國家的進口啤酒數量卻持平。換句話說,中國啤酒銷量的成長,其實是來自排擠本土啤酒的市場空間。

而自 2016 年中國開始扶植啤酒產業起,國產啤酒業者產能連年衰退。與 2023 年同期相比,2024年下滑幅度高達近 15 %,營業利益下降 12 %,庫存率則上升 45 %。

國產啤酒產量越來越少,賣不掉的卻越來越多,2023 年現金流量嚴重下滑達 253 %。

釀酒商協會理事長曾煥昌表示,由於遭遇中國啤酒的嚴峻挑戰,台灣菸酒旗下啤酒廠多遇缺不補,善化啤酒廠員工數從 451 人降到 283 人。竹南啤酒廠則從 451 人降到 311 人。除此之外,台灣啤酒使用的農業原料數量也下降,物流商的運量也降低。曾煥昌強調,台啤產業受到的損害,會影響整體社會經濟發展。

海尼根看好台灣市場,於 2022 年在屏東設立生產基地,不過目前產能尚未完全釋放,就已面臨中國啤酒傾銷的衝擊。若未來因此調整全球生產或市場佈局,勢必也將對台灣產業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標題國產啤酒的法律保衛戰 - 3 (台灣啤酒市場近年面臨中國製啤酒競爭,攝影:廖伯威)

中國啤酒業者控:價格差距不大,消費者口味才是主因

WTO 法律要求,傾銷行為與產業損害必須要有因果關係,因此國產啤酒市佔萎縮,與中國啤酒低價進口之間的連結,正是這場法律攻防中,雙方激烈爭辯的核心戰場。

中國啤酒進口業者反駁指出,協會將「中國酒進口價」與「台灣酒零售價」相比來計算削價幅度,導致進口商的經銷成本未被納入。事實上,中國製啤酒的零售價格實際上並未低於台灣製啤酒,並無搶佔國產啤酒市場的疑慮。

本站實際走訪 7-11、全家兩大超商,實際比較中國製啤酒與台灣製啤酒價差,發現售價差距不大,甚至部分中國製啤酒的售價,略高於台灣製啤酒。以 330ml 的罐裝啤酒為例,台製的海尼根金額略高於中國產的百威,而台灣啤酒價格,與麒麟 Bar 並無太大差異。從消費者的角度觀察,似乎難以感受中國製啤酒,存在較強的價格優勢。

國產啤酒的法律保衛戰 - 1 (數據整理:楊貴智、製圖:林晏竹)

進口業者進一步主張,啤酒屬於消費性產品,消費者選擇多受口味、品牌影響,價格並非主導因素。市占率的提升,主要反映市場多元與口味趨勢,而非低價傾銷的結果。因此,即使存在傾銷現象,也不必然是國產啤酒市場萎縮的主要原因。

百威雪津公司則認為,各品牌啤酒風味各異,旗下產品具異國情調,本就有吸引消費者的潛力。中國代理「百威」的南聯公司則表示,百威移到中國生產後,配方有針對台灣市場調整,雪山啤酒亦然,以貼近消費者口味。

台灣麒麟也在公聽會表達反對意見,表示麒麟每年行銷預算占營收至少 10% 以上,積極開拓市場。台灣麒麟也向本站表示,憑藉對市場動態的掌握與積極行銷,「麒麟 Bar」有幸贏得消費者青睞,無法接受所謂「不公平競爭」的說法。

南聯也反指,台灣菸酒公司曾聘請球星陳傑憲代言台啤,但南聯旗下品牌從未舉辦過電視廣告,認為市場競爭本就存在多元因素。

中國製啤酒獨占成長 台灣業者質疑:真的是口味偏好嗎?

前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鄧振中指出,衡量產業是否遭到實質損害,不能只看市占率起伏,還得把產量、就業人數、企業獲利能力等指標都拉進來一起看。他強調,這些數據的變化,也有可能來自其他經濟因素,比如原物料或人事成本上升,因此要小心釐清,不是看到產業下滑就直接歸咎傾銷,畢竟《反傾銷協定》要求我國課稅之前,必須證明因果關係。

鄧振中進一步分析,進口業者強調「是口味吸引人、不是價格便宜」,其實就是想淡化傾銷與國產業衰退之間的連結。他提醒,不能只靠一張嘴說「消費者喜歡口味不同了」,必須拿出市調數據證明消費者選中國啤酒,真的跟價格沒關係,才站得住腳。

劉大年則不諱言,民眾對於啤酒品牌忠誠度通常不高,「如果看到某牌啤酒有促銷,就會馬上拿去結帳」,如果進口業者沒辦法拿出完整的市場調查來佐證「口味才是關鍵」,恐怕很難讓主管機關買單。

曾煥昌就質疑,啤酒口味本來就多元,而台灣是國際開放的市場,各國啤酒都有各自口味上的優勢與獨特性。但是近年來,卻只有中國產製的啤酒市佔率大幅上升,恐難以口味變化為由,解釋此種現象。而針對南聯主張「百威」為台灣市場特別調整配方,曾煥昌語帶懷疑,國際品牌對全球一致性極為講究,呼籲南聯拿出證據來支持說法。南聯公司則以傾銷調查正在進行為由,表示不便接受本站訪問。

曾煥昌直言,雖然表面上市售的終端售價差不多,但中國製啤酒的進口價壓得低,讓進口商手上有大把預算可以砸在行銷上。他形容,這幾年中國啤酒的促銷檔期幾乎是「一波接一波、花樣不重複」,從「一瓶 50 元變三瓶 100 元」,到「買一手送冰霸杯、再加送保冰袋」,讓人眼花撩亂。他苦笑說,台灣菸酒公司常被經銷商提醒:「你們要跟人家學一學啦!」但他也無奈坦言,國產啤酒要在這樣的競爭中撐下去,真的很辛苦。

中國啤酒涉傾銷 經濟部初判損害成立

制度上,台灣反傾銷程序規定,產業若認為遭遇傾銷,可舉證提出申請,由經濟部進行損害初步調查,再交由財政部釐清是否有傾銷行為,最後再由經濟部做成最終認定。一旦最終認定成立傾銷,政府將可課徵反傾銷稅,最長可維持五年,期滿後可進行延長的「落日複查」。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針對產業損害做成初步調查結果,認為中國涉案貨物確實有挾其國際品牌優勢並透過產品打折、搭贈等降價競爭方式於台灣推廣促銷,銷售量及市場占有率均有成長,對國內產業造成不利之影響。

根據貿易署的初步調查報告,中國啤酒業者雖然強調,他們之所以受到歡迎,是因為產品有獨特風味、包裝精緻、行銷有個性,還營造出特別的飲用風格。不過主管機關認為,這些行銷手法,其實和台灣本地啤酒或其他國際品牌並沒有太大不同,現有相關資料,無法以「口味」推翻中國啤酒傾銷與台灣產業損害的因果關係。

貿易署指出,消費者在選購啤酒時,會受品牌、口味、新鮮度、取得便利性與價格等多重因素影響。雖然口味和品牌是常見的選擇依據,但價格促銷依舊具有強大吸引力。像是廠商提供的折扣、試飲、贈品或買多送多等行銷手法,往往會左右消費者的購買決定,因此價格仍是不可忽視的競爭關鍵。

報告指出,台灣本土啤酒業者在 2024 年試圖反映通膨與原物料上漲壓力調漲價格,卻難敵中國啤酒的大量促銷與低價競爭,結果內銷大幅萎縮,市占率下滑,營業利益與現金流也雙雙惡化,產業經營面臨困境。

此外,與啤酒生產相關的多項經濟指標亦全面下滑。從總產量、生產力、產能利用率,到整體僱用人數,都出現明顯衰退,顯示國內啤酒產業正面臨經營頹勢。儘管員工平均工資略有調升,但仍無法彌補整體產業下行的趨勢。

至於中製啤酒代表主張,應以終端零售價格作為計算比較基礎,但貿易署認為,促銷活動本身就是一種變相的降價競爭,像是折扣、買一送一、加贈贈品等,都需要廠商投入成本,實質上就是降低售價來搶市佔。而這些促銷手法不只發生在超商或賣場,也可能出現在供應鏈的各個環節,例如品牌代理商對經銷商的讓利,甚至進口商配合的多層次促銷。

報告也強調,啤酒從進口到上架經過多道通路,每一層的利潤空間與實際交易價格難以全面掌握,根本沒有統一或透明的參考基準。既然如此,若只拿終端零售價來比國產與進口啤酒的價格,恐怕會低估實際的價格競爭效果,難以反映真正的市場情況。

國產啤酒的法律保衛戰 - 2 (貿易署調查發現多項經濟指標顯示國產啤酒廠商受損情況嚴重,來源:「台灣釀酒商協會申請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啤酒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產業損害初步調查報告,製圖:楊貴智)

在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產業損害初步判斷完成後,財政部關務署預計將在 70 日內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否構成「傾銷」,決定是否開徵臨時反傾銷稅。

台灣過去也曾數度對中國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中國毛巾案。財政部自 2006 年起對中國毛巾開徵約 30 %的反傾銷稅,成為我國對中國產品開徵反傾銷稅的首起案例。

依據財政部資料,2006 年課徵反傾銷稅前,中國毛巾市占率約 43 %,國產毛巾市占率則約 14 %。至 2022 年,中國毛巾市占率只剩下約 8 %,國產毛巾市占率則上升至 62 %。 鄧認為,這代表反傾銷制度確實能有效保護國產業者,避免遭受不公平競爭。

不過鄧振中指出,台灣政府辦理反傾銷調查時,官員及委員經常因顧慮物價,導致成立反傾銷認定的案件並不多見。鄧提醒,反傾銷是 WTO 賦予的產業保護工具,產業如認為受損應勇於申請,政府則應依法審慎評估,避免受不相關因素干擾,才能確保制度正常運作。

此次中國啤酒傾銷爭議,不僅是價格戰與市佔拉鋸,更牽涉自由貿易原則下的產業公平競爭與制度防線。未來調查結果,將成為觀察台灣是否能善用 WTO 所賦予的反傾銷工具、有效守住我國產業防線的重要指標,也牽動台灣在自由貿易與產業保護間的制度平衡。

文字|楊貴智 製圖|林晏竹 攝影|廖伯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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