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采齡、甘庭秝
2024-11-09發佈
隨便提領過世親人的存款,小心觸法!|陳采齡、甘庭秝
小美在父親過世後面臨喪事費用的困境,但若她未經允許使用銀行存款,可能構成偽造文書罪。要避開法律責任,小美可事先取得父親的授權或全體繼承人的同意。這樣就能合法使用遺產,不致違法。注意法律細節,才能維護自身權益,避免不必要的家庭衝突及訴訟。
小美的父親上週意外離世,剩下大學剛畢業的弟弟與她相依為命,本身家裡狀況就貧困的他們,沒有足夠的存款置辦喪事,因此小美決定使用父親生前在銀行留下的存款為其處理身後事,沒想到親戚知道後,告訴小美這樣的行為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到底犯了什麼罪?
開門見山的說,小美若明知沒有取得父親的同意,直接拿著過世家人的提款卡、印章去領錢,進一步處理喪事,就可能構成《刑法》的偽造文書罪,甚至是行使偽造文書罪!
這是因為往生者留下的遺產,屬於全體繼承人共有,若要處分那些財產必須經過全體繼承人同意,或取得被繼承人的授權,如果為了填寫取款憑條、使用亡者印章,擅自使用「往生者名義」,就會涉及偽造文書。
而將前述文書,交付給金融機構辦理提款等行為,勢必將侵害其他繼承人權利,其他繼承人就能提出刑事告訴喔!
晚輩要如何避免觸法呢?
根據上述說明,相信大家已經了解,擅自使用往生者的名義領取存款,儘管出於善意,仍有可能在不知不覺中誤觸法網,而負有刑事責任!那要如何避免這種情況發生呢?以下兩點小提醒不僅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更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誤會產生哦!
1. 事前取得被繼承人的授權
首先當然是事前取得被繼承人的授權,建議長輩可以用生前預立遺囑的方式,明確指定對象以及授權的範圍,切記,範圍必須包含處理後事!若僅是生前授權處理存、提領款項等事務,原授權關係就會因為授權人之死亡而消滅喔!
具體來說,若爸爸生前有授權給小美允許其運用遺產為自己置辦喪事,並且小美有確實遵照爸爸的意願,沒有胡亂使用,按照上述見解,雖然被繼承人已經死亡,仍然不影響他們之間的委任關係。因此,小美並非擅自提領死者存款,並不會構成刑法偽造文書罪及行使偽造文書罪。
2.取得全體繼承人之同意
倘若未取得長輩生前授權,也可以透過取得全體繼承人同意的方式,合理使用往生者的存款,避免一家人在長輩過世後為了爭奪遺產而反目成仇的情況發生!
遺產繼承的問題中有許多眉眉角角要注意,一不小心忽略了細節,可能在不自覺中觸犯法律、影響自身權益,更有可能傷了一家人的和氣,簡直是得不償失,切記相關功課一定要做足,凡事提前做好準備,才能避免觸法哦!
【本文作者】
陳采齡:一個喜歡跳舞、吃吃喝喝、到處旅遊的人!期許自己在未來的某一天能運用所學幫助他人、貢獻社會,並且賺大錢和喜歡的人們一起去環遊世界!
甘庭秝:目前就讀東吳法律三年級,學習法律的路上雖然不輕鬆,但我目前仍然保有對法律的熱情,並期許自己能以微薄的力量為法普的推廣盡一份心力。
【本文核稿】
網站主編,王鼎棫
*柴米油鹽醬醋茶,生活大小事看這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