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中,香港《港區國安法》的大鐘響起,許多自 2019 年反送中時期站上街頭的社運人士、NGO工作者、以及媒體,開始遭到拘捕與關押,迫使許多民主與人權團體終止運作,不少人士紛紛流亡海外。

根據陸委會統計,2019 年中至 2024 年 4 月的來臺港人,以不同方式居留的人數共計 43,365 名,尚不含學生簽證方式入臺者。而此期間離開香港,遷移至世界各地的港人人數更達 24 萬人次。

換言之,當加拿大、英國、美國或澳洲都有針對港人,啟動相對非常友善的協助移民計畫,卻有超過五分之一的港人選擇來到臺灣。然而在我國無難民制度的情況下,除了專業移民、投資移民等較高門檻的方式外,還有什麼方式可以協助港人入臺?

2020 年中,臺灣政府為了展現挺港決心,同年 7 月發佈《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成立「臺港交流辦公室」(簡稱「交流辦」),協助來臺港人,其間效果又是如何(註)?

本文將透過訪談與整理,爬梳港人尋求庇護的路徑與情境,一起思考我們是否能做得更多。

## 港人來臺會如何落腳?

港人在台,若要尋求專案身份落腳,其申請流程,通常需先將所需文件以電子郵件傳送至交流辦。

其中,根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Q0020008&flno=17)》規定,在申請文件中應包含「保證書」,而保證書就需要有臺灣人願意擔任「保證人」。

「有了工作身份時,雇主會擔保你,後續的工作許可就是由雇主當保證人;用學生身份你的保證人就是學校,所以不用個人擔任保證人;還有一種保證人就是專案到最後,在你還沒找到工作時會先提供一張個人工作許可,是一年一簽的,不用雇主,只要有專案資格就可以來申請。而個人工作許可的申請就需要保證人。很多學生畢業後獲得專案身份,比較難找到人幫忙保證,所以就會找協助他們的家長或是像我們這樣的信任的 NGO。」NGO 工作者 A 娓娓道來。

另外,前述辦法更有所謂「[旋轉門條款](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Q0020008&flno=22)」,只要任職於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不論是醫護、記者、教師、或郵差、警消人員等,其無法獲得身份的機會就大大提高。

接著,交流辦會聯絡申請人確認資料無誤後,即安排初次面談。面談完畢後,交流辦確認經歷與風險後,便會將資料交至陸委會進行初審,通過後即可提供每月 2 萬元的基本生活補助。

如同受訪港人 G 表示:「他們會問『如果你拿到專案身份,可以在台灣做什麼貢獻』也會問兩岸三地的價值觀、你怎樣看待自己,例如香港人的身份認同等等。我的回答就是我的認同就是香港,中國是迫害我們的。他們也了一些令人傻眼的問題,例如香港的擁武派被抓,是不是一個活該的行為。」

隨後,移民署會與國安局、勞動部或衛福部等部門聯合進行面談,深入了解申請人的背景和需求,包含申請原因、背景、對兩岸的想法等。最終才交由聯合審查委員會決定是否批准專案身份。

然而,申請流程繁瑣,且欠缺明確規定可循,申請人常需仰賴口耳相傳或臺灣 NGO 提供協助。整體而言,流程缺乏透明度,申請人往往感到壓力與不安,對未來的不確定性更增添心情負擔。

【圖示:交流辦申請專案身份之過程】

![來台流程](//images.ctfassets.net/3jfbqsyeg8et/16oXAUmp8y0oe0Y67aq2aL/4ec442202ce5cdd43abab9c4e3e99432/image1.png)

## 現在的制度有哪些問題?

第一,根據法律,交流辦僅協助已入境台灣的香港人。這代表人在香港的申請者,無法事先申請或了解案件是否可被受理,很容易直接被拒於門外。交流辦成立初期,制度尚不完善,許多申請仍依靠民間團體協助溝通。

2021 年的一篇論文《[以香港居民來臺尋求庇護案件論我國政治庇護機制與公私協力運作](https://hdl.handle.net/11296/b6eb53https://hdl.handle.net/11296/b6eb53)》就發現,在同樣申請的背景下,港人若要申請母親來臺,有 NGO 協助才會被接受;若自己接洽,則容易被拒,更顯示機關的標準難以捉摸。

受訪的 NGO 工作者 B 表示,交流辦成立後,協會會幫忙申請書撰寫、資料篩選和風險說明,以便提交交流辦;也會在交流辦和港人之間擔任協調者,特別是針對不信任交流辦、不願配合的申請者。

「專案身份要等多久?如果你有認識牧師或 NGO,基本上會比較順利,但是經常也要超過半年,也有超過一年的。很多來台灣的人會先報名學校,再來求助專案,因為等待時間都非常長,不知道為什麼。」尋求庇護的港人 J 也是感同身受。

第二,專案審查所面對的對象,是經歷過高度衝突的政治難民,不能以一般對象而視之。換句話說,在討論於香港發生的衝突或迫害時,就有造成二次傷害的高度可能。

因此交流辦或陸委會應設計社工相關訓練,並由專業心理師或社工師提供專業服務,方能給予全面且不令申請人拒斥的環境,使他們感覺安全而能好好說話。

國際上,不論歐盟或是聯合國機制,都非常重視這部分的操作方式。難民從危難或緊急的環境中來到新的地方,不論到達的國家有沒有要提供居留,至少在面談時可以提供使尋求庇護者安心、舒服的環境和情境,提供「以面談者為中心」的談話環境,了解其身體、心理與情勢狀態,做時間上和陳述過程的適當調整,才不會使難民感到威脅,面試時也才有機會獲得當事人最接近真實的樣貌。

第三,前面提到過去曾有特定身分的人,比較不容易申請成功,而根據監察院 2023 年 8 月的報告,這樣提高審查門檻,固然是出於國家安全考量,避免移民來台從事間諜活動,危害社會秩序及國家安全;然而,監察院也提醒此舉應審慎考量,避免造成過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