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圈ICO泡沫會掃到你嗎?談談什麼是ICO與監理方向|林紘宇

林紘宇

2018-03-14發佈

2023-03-05更新

幣圈ICO泡沫會掃到你嗎?談談什麼是ICO與監理方向|林紘宇

幣圈ICO泡沫會掃到你嗎?談談什麼是ICO與監理方向|林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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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Initial Coin Offering)可以稱之為數位貨幣或代幣的首次發行。數位貨幣與代幣之不同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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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圈ICO泡沫會掃到你嗎?談談什麼是ICO與監理方向|林紘宇

ICO(Initial Coin Offering)可以稱之為數位貨幣或代幣的首次發行。數位貨幣與代幣之不同以後再慢慢談。

ICO的主要目的就是募資。ICO原本是由一群有想法但是缺錢的網路駭客發起的募資專案。
ICO發行者運用區塊鏈技術(如果還不知道區塊鏈是什麼,可以先看過《區塊鏈懶人包》這篇是市面上寫的最清楚明瞭的)創造出有特定功能的數位代幣,並向市場兜售它。換取的代價比較特別,通常不收通用貨幣,你要買代幣,必須拿出數位貨幣來換,例如比特幣。

但數位代幣的首次發行(ICO)與一般公開發行募資(IPO)最大不同之處在於取得者為「使用權」與「所有權」之別。

一般公司IPO融資(Initial Public Offerings,即「首次公開發行」)取得的是所有權,投資人可以獲得公司的有價證券(股票),投資人就成為了公司的股東,並是該公司的「所有人」之一。

ICO則是取得使用權,將前者「股票」換成該區塊鏈公司發展特定項目的「代幣」,投資人可提供對價購買該公司所發行的代幣,看不同個案可能獲得該事業項目的「使用權」。而這個使用權有兩個誘人之處:

第一,排他性:全世界未持有代幣的人,無法使用該公司所提供的區塊鏈應用服務,例如未持有比特幣,就無法享受到「可越過銀行或其他第三方直接匯款」服務。

第二、如果該代幣所表彰的使用權,引起了其他市場人的興趣,那麼有越來越多區塊鍊交易中心,會提供交易場域來進行市場交易,例如比特幣、乙太幣交易所。若有適當的交易場域,投資人在取得代幣後,可轉售該「使用權」來賺取價差。

這場ICO盛宴是全球性的

2014年9月—乙太坊
作為比特幣強有力的競爭對手,後者募集到市面上31531枚比特幣,按照當時價格相當於1800萬美元。乙太幣自發行以來價格成長超過1000倍。

2016-2017年—中國ICO發展規模驚人
根據中國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技術平臺發佈的《2017上半年國內ICO發展情況報告》顯示:上半年,中國已完成的ICO項目共65個,融資規模折合人民幣達26.16億元。

「中國比特幣首富」—李笑來
李笑來投資的一個ICO項目後,在沒有白皮書的情況下融資了近2億美元。並說:

「白皮書是提供了也沒多少人看得懂,甚至也沒幾個人看。」也就是,投資人根本不管你在做什麼,看到有區塊鏈,看到是ICO,就投錢了。風起,連豬都能飛。

風起:ICO優勢在於免於政府監理

為什麼連豬都能飛?
ICO的區塊鏈技術本質與所承諾附帶的高報酬吸引了投資人的目光,而發行機構也無須經過政府的審核和複雜的稅務,可以快速地拿到錢,因此ICO這行業正在持續快速發展中。

那麼為何ICO得免於監理,必須從ICO定性問題開始講起。

ICO定性:能不能管?

關於ICO在法律上的定位各說紛紜,依據其所發行的加密貨幣性質,主要有兩種看法:

  1. 證券:投資人取得類似於傳統意義上的證券,以區塊鏈技術達成於表彰一定權益亦可達成《證券交易法》所稱的有價證券。
  2. 區塊鏈工具:發行代幣就是區塊鏈運作的激勵機制或工具之一(utility token)。區塊鏈依參與者不同,可分為公開鏈與私有鏈。對於公開鏈而言,為了達到最大的分散效果,必須提供誘因來鼓勵公眾投入。發行不可篡改、去中心化的代幣作為驅動該區塊鏈的運作,因此彼此無法分割。

以夾娃娃機舉例,如果夾娃娃機是一個區塊鏈生態系統,櫃裡有不同的商品(例如娃娃機商品有化妝包或小叮噹,就像區塊鏈可以發行有不同「使用權」的代幣),而娃娃機必然會有一個「投幣孔」,讓投資人投錢進去,這個投幣孔在區塊鏈中可以視為一種運作區塊鏈技術「不可分割的工具之一」。但與娃娃機不同的地方是,機器上的代幣只有一個,而在ICO募資中,概念上每個人都會拿到「自己專屬的投幣孔」

因此,如果是採前者看法,那著重的面向是實質上是否自市場取得資金,在數位貨幣能輕易轉換為通用貨幣的狀況下,等於把ICO看作IPO,國家會傾向於以類似IPO的監理模式套用於ICO。

如果認定ICO接近後者「區塊鏈技術下不可或缺的工具」性質,則看重的面向是技術上的應用,那麼將會使ICO處於「法律真空」的狀態,在多數國家尚未表態下,這個法律真空狀態將持續,因此讓更多人趨之若鶩。

政府態度:曖昧

各國政府為保障投資人,避免以ICO外衣包裝非法集資,從2017年開始相繼表明態度,包括美國、韓國均是將ICO納入監理體系中,未來將依據證券的相關法規來進行監管,且針對發行人也將追溯進行審查。中國尚在研擬中,但去年9月已有國家金融指令命暫時停止ICO的消息出現,已嗅到即將介入監管的態勢。

目前台灣政府尚未有針對ICO進行監理或處罰的案件出現。但政府態度仍然曖昧不明,似有呼聲說考慮讓ICO納入金融監理沙盒,但目前只聞樓梯響,如何處理這場派對尚未知。

給台灣政府監理方向的建議

要確立監理方向,政府必須要對ICO及區塊鏈技術有正確的了解,並且需要為ICO的法律性質「定調」。為了對於券商公平性、還有投資人的投資保障,應以第一種看法較可採,但監理模式不一定要比照 IPO,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FINMA)近日公布了一份指導方針值得參考,將代幣定義為三大種類:支付代幣、功能代幣、資產代幣;而分成三種不同監理方針,因材施教。

筆者認為台灣政府對於ICO的監理主軸應該放在:

  1. 加強揭露。
  2. 抓出不具技術含量的假ICO即可。

政府的行動不能太慢,這場幣圈泡泡正在壯大,ICO的魔力就在於區塊鏈技術震撼人心,但現在中國及各地都發現,有快八成以上的ICO其實是來自傳銷體系的再包裝,用騙術把狗屎變黃金,讓你以為找到黃金了,但人生的腳會踩到的,通常是一坨狗屎。

參考資料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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