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戰:華航的利器,工會的死胡同?|龍建宇

龍建宇

2018-06-24發佈

2023-03-04更新

法律戰:華航的利器,工會的死胡同?|龍建宇

法律戰:華航的利器,工會的死胡同?|龍建宇
quotationmark image

罷工後這兩年內,已有6名幹部被懲處,另有2名幹部被約談。「寒蟬效應」下,華航工會的下一步?

quotationmark image

法律戰:華航的利器,工會的死胡同? |龍建宇

華航空服員罷工之前,空服員職業工會幹部洪蓓蒂、蘇盈蓉、沈家源、張書元都曾被懲處停飛,當年的停飛四劍客,很快速就恢復了原職。相較之下,罷工後這兩年內,已有6名幹部被懲處,另有2名幹部被約談。「寒蟬效應」下,華航工會的下一步?

現年41歲的華航企業工會理事張書元,在華航擔任空服員已經19年,對於身經十幾件裁決與訴訟案的他來說,去勞動部打裁決、法庭打訴訟已經習以為常的事情。

在華航空服員罷工前,張書元已經是資方「頭痛人物」。2015年1月22日,他在「憐荒尾牙」晚會上發言,要跟資方爭取年終獎金分配,而被公司懲戒,停止飛行任務。

桃園空服員職業工會前秘書長林佳瑋透露,在被公司停飛後,張書元不顧公司「員工受訪規定」,竟然接受媒體採訪,對於整個工會運動是很重要的轉折。

「公司會發一些員工規則提到禁止個人受訪,到抗爭記者會現場之後,還有兩個主管在等我。」張書元說道。因為他「膽敢」違反公司規定說出員工心聲,這個效應延伸到後來勞基法84-1條、資方恣意更改報到地點等事件,越來越多員工願意接受媒體採訪,進而引起空服員的怒火,最後上街頭罷工。

目前是空服員企業工會理事的張書元,在華航罷工後這兩年,又多添加了好幾件訴訟案。

透過法律宣示懲戒之荒謬

去年6月23日,他在交通部前的「交通運輸業工時大體檢」活動中,擔任抗議行動劇演員而被公司懲處一大過兩小過(此案已被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判定為打壓工會行為)。

2017年,張書元曾錄了一段影片上傳youtube,批評華航公司光鮮亮麗招考空服員的廣告都是騙人的,真正的情況是辛苦又過勞。此案被華航公司以民事損害名譽以及刑事上的誹謗罪提告。【註:本案中民事案件華航一審敗訴,華航正上訴二審當中,刑事部分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

承辦許多華航訴訟及裁決案的律師劉冠廷指出,資方總是宣稱懲戒是公司本來的管理權限,因此工會必須使用裁決來向會員、民眾宣告:資方此舉是打壓工會的不當勞動行為,而不是管理權限。

針對華航公司發動的種種懲戒,張書元選擇訴訟救濟自己的權利是必做的事情。

但多年訴訟下來,張書元越來越明白,「法律,已經是資方的武器!」他說。

「勞裁多到我已經記不得了,再加上民事與刑事的案子,我幾乎都贏,但其實訴訟就是在賭,我只要輸一次就是沒有工作了。但是對公司來說沒有差呀,就算我勞裁贏了,又怎麼樣?公司就是繼續罰錢,然後再走行政訴訟,繼續打官司,我覺得這就是身為一個法人跟自然人的差異吧。」

資方學精了:挾龐大資源打泥巴戰

事實上,華航資方這兩年採取更積極的訴訟手段。過去,勞方發動的主戰場已經成為資方佔領的地盤。

以「禁搭便車條款」訴訟而言,2017年3月25號,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認定違反禁搭便車條款明顯是打壓工會的不當勞動行為,但依照規定,勞動部只可以對華航打壓工會的行爲開罰,法定的額度是3-15萬元。即使能累罰,但都需要再一次申請裁決,即使再罰個3~15萬,華航壓力也不大。

對工會幹部來說,他們真正要的不是對公司罰錢,而是希望能夠落實「會員才可以享有特定權利」的概念,期待未來讓更多人知道工會的福利、認同工會的理念而加入工會。

然而,裁決委員會的決定只能對公司開罰,而無法促成資方執行,於是工會再向台北地方法院再提起訴訟,希望可以得到一個民事判決,強制華航執行。工會要求,如果公司將全體員工外站津貼加薪至5塊錢美金,則參與罷工的會員要再調漲至7塊錢美金。

這訴訟目前還沒有結果,但華航公司在工會提起民事訴訟後,也不甘示弱地去桃園地方法院提了另一個訴訟,主張2016年6月24號當時所簽定的罷工協議,肇因工會採取突襲式罷工,用「造成華航公司與旅客之困擾」的方式,迫使華航接受團體協約。且當時何煖軒董事長與總經理剛到任一天,因此華航公司是在「急迫、輕率、無經驗」的狀況下接受罷工所提之七項協議,法院應該撤銷該項協議。

桃園地方法院受理這個訴訟後,導致台北地方法院暫時停止由工會提起的訴訟。因為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如果要判華航違反契約,應該是以契約的存在且有效為前提,為了避免矛盾,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就裁定暫時停止這個案件,想等到桃園地方法院判出來之後再做決定。

即便後來,這個暫時停止訴訟的裁定被上訴審法院撤銷,但是光是這個停止訴訟到再開啟訴訟,又耗費超過半年時間。

時間顯然站在資方那邊,走法律程序對資方有利多了。

在華航企業工會理事潘家洛被違法調職的案子中,2018年3月2日,雖然裁決會認定調職是違法的打壓工會行為,但華航至今未將潘家洛從地勤調回空職員,華航後又向法院提起「確認調職行為有效」的民事訴訟。

在另一個案件中,工會幹部林馨怡、朱良駿、張書元因為2017年於交通部前抗議過勞血汗的行動劇,被華航公司的客艙組員評議會建議記過懲處,甚至解僱【註:華航內部的懲處規範事先由客艙組員評議會提出懲處建議,最後才有人評會確定懲處之內容,案件所針對僅為提出懲處建議,當時裁決結束前,並未進入人評會】,裁決會在106年10月23日認定,這是打壓工會的不當勞動行為,但是華航不為所動,後來竟還繼續召開人評會,並確定針對林馨怡、朱良駿、張書元決議都記一大過、兩小過,就在2018年6月15日,華航針對林馨怡、朱良駿、張書元的二度懲處又再度被裁決委員會認為是打壓工會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會並重申工會幹部合理的批評公司勞動政策是法律所要保障的工會活動自由。

雖然裁決委員會還了林馨怡、朱良駿、張書元一個公道,但是訴訟所耗費的時間與金錢成本,卻是無法回復的。

朱良駿說:「這就是資方跟勞方最大的差異,資方可以去忍受3、5年的訴訟,最後輸了他也沒有差;但是對勞工來說,就有可能在3、5年間發生一些令人遺憾的事情。」

劉冠廷提到,訴訟雖然是大家都可以行使的權利,但是勞資雙方訴訟資源不對等,對勞工來說,律師費就是極大的成本,但公司只要每年預編訴訟費用,公司出錢就可以。

寒蟬效應已起?

過去工會很重要的抗爭手段就是訴訟,但看準訴訟未必真的對勞方有利的情況下,資方懲戒工會幹部的情形已經越來越檯面化。

空職員職業工會內,華航員工會員代表有27人(身兼理監事者有12人),在他們拿下華航企業工會之前,沒有被約談懲處的情形。然而2017年,張書元他們成功拿下企業工會主導權後,公司即針對空服員職業工會幹部在網路上的言論及工會活動的發言,採取約談懲處的動作,如今已確定有被懲處的理監事共4人(朱良駿,張書元,潘家洛,林馨怡),被約談但懲處尚未發布的有2人(蘇盈蓉,張馨方),在企業工會的部分,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因為工會言論而遭到懲處及秘書長朱梅雪則是因為工會言論被華航控告妨礙名譽。不僅如此,前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林佳瑋(非華航員工)也因為工會言論被華航告毀損名譽。

張書元提及,雖然他們碰到的訴訟大部分都贏了,但最後華航公司可能不理或是一直拖,這些事情對於他個人的生活有很大的影響,別人看在眼裡,或許就不再願意站出來,怕受到一樣的對待。「其實就是一種寒蟬效應,大家都一直都覺得我們受到工會法的保護,但是其實我們在這個裡面,才知道工會法是一個沒有用的東西,連我們工會幹部都受到這種打壓,會影響到說會員都不會出來參與。」他說道。

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則表示,華航不給候補幹事會務假,不讓具有豐富工會經驗的外聘秘書進入位於華航內部之企業工會辦公室已經被裁決會當認定是不當勞動行為。但是後來仍不給會務假,也不讓秘書華航企業工會的辦公室。

劉惠宗理事長質疑,華航的最高階管理階層實際上是交通部指派的,但是對於華航違法、打壓工會的行徑不聞不問,台灣的勞動團結權將來要如何落實?

一位匿名的空服員則說:「2016年我有參與罷工,雖然我曾經是那個大聲疾呼叫大家去罷工的人,但現在華航裡面風聲鶴唳,幾個幹部都被打壓成這樣,根本就沒有人敢出來了。」

雖說工會要團結,但是打壓工會幹部的行為會員們都看在眼中,想要喚起會員勞動意識的言論又會遭到關切。如此一來,工會要如何號召動員?

匿名受訪的4名非工會幹部的空服員都不約而同地提起公司這兩年政策的改變:包括東南亞國家的外籍組員開始出現在以前不用外籍組員的航班裡,如飛中國大陸、日本的航線。還有,華航發布的產學合作計畫,也就是招募學校實習生,每學期提供15萬元獎學金,也就是一年25萬的薪水,讓實習生每個月上飛機服務60 個小時。

2018年6月間,空服員職業工會持續針對華航實習生的開了多場記者會。雖然這兩個計劃的影響還未立即顯現,但空服員認為,這無疑是公司要利用更便宜的勞力來因應未來業務的拓展,一定會對他們產生排擠效應。

不站出來,知道自己的權益可能在逐漸消減中,但站出來,可能立即面臨資方打壓權益受損,多數華航空服員的處境就是如此。

下一步:勞工必須團結

面對資方硬硬兼施的動作,記者在採訪的過程當中問了每個工會幹部同樣的問題,你覺得現在最需要改變的現況是什麼?「團結!」、「會員要團結啦!」、「沒有團結起來爭取自己的權益真的不行!」

對於工會而言,台灣的法律以及訴訟制度無法保護他們,他們沒有辦法跟雇主談判,雇主不理就是不理,說話太大聲反而會被認為是叛亂份子,「因為他們不會解決問題,只會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張書元說道。

但要如何打破寒蟬效應,讓會員更願意站出來?此刻,工會幹部也沒有清楚的答案。他們重申,在此時艱難時刻,能夠支持、保護幹部的就只有會員了。要讓工會幹部知道,他們背後是有會員支持,一來可以讓幹部並非盲目地往前衝,二來也讓公司知道這是大多數員工的勞動權益,而不是少數人意見。除了街頭抗議行動之外,花更多能量在會員經營與溝通上,恐怕是下一階段華航工會必須經營的事。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

【知識新聞的力量】

我們堅持為所有人免費提供內容,因為我們深知,閱讀新聞的機會,不應有任何門檻,尤其是當人權議題備受矚目的時候,這常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契機。然而,如果您有能力,《法律白話文運動》提供高品質的解釋報導,是推廣法律及人權思想的重要力量,每個月不到100元,我們就能在「官網」、「Facebook」、「Instagram」、「Twitter」、「Line Voom」、「Podcast」、「Reels」、「TikToks」、「實體活動」上發佈,沒有比這個更划算的選擇了。

熱門文章

最新文章

vertical logo

專注打造台灣法律文化的垂直媒體。

從法律認識議題,從議題反思法律。

社群媒體

文章投稿,請洽

editor@plainlaw.me

授權與商業合作,請洽

business@plainlaw.me

聯絡客服,請洽

support@plainlaw.me

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本站內容。

Copyright © 2024 Plain Law Movemen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Welly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