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鼎棫|社會救助的美麗與哀愁

王鼎棫

2019-10-17發佈

2023-03-02更新

王鼎棫|社會救助的美麗與哀愁

王鼎棫|社會救助的美麗與哀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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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政府及輿論多將貧窮歸究於個人不努力,忽略社會結構等重要因素,讓受救助者僅是國家大發慈悲,甚或想要改造的救濟對象,所以高聳的扶助門檻,還有偏低的給付水準,都讓貧困者難以脫離苦痛的循環,也就不意外了。此般措施,無疑徹底忽略憲法或國際規範對於人民生存的保障,更替低收入戶蓋上「逃避自力更生」的烙印,嚴重傷害其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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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鼎棫|社會救助的美麗與哀愁

配樂響起,進入最近非常夯的《小丑》正片,收音機播著收垃圾工人打算長期罷工的消息。主播形容街上惡氣沖天,不分貧民區及高級住宅區,路人紛紛走避。這則消息,反射出高譚市正處於貧富懸殊,從內到外都腐敗到臭不可聞的境地。

主角亞瑟邊聽著廣播,邊安靜看著鏡子,熟練地為自己化裝。在主播若無其事的聲線中,他把兩手食指插進嘴角,勉力拉起臉頰,展現皮笑肉不笑的面容,還有那雙充滿苦情的眼神。

我們這時還不知道的是,亞瑟這個角色,正代表社會安全網破掉後的犧牲者與反動者。

過往一出場就令人心生畏懼的小丑,這次反而從我們身旁常見的弱勢形象出發,也不再因跌入化學藥池匆匆轉性,而是在遭遇生活中的大小不如意之後,面對家庭、企業及社會安全網的逐漸瓦解,在這個冷漠而放任的社會下,一步步走向瘋狂。

 《小丑》的上映,反映了貧窮使人生活困苦、身心疲倦之外,更導致自我認知低落,甚至大量精神疾病產生。回過頭看看台灣,多少人期望能在夾縫中站起,但卻從不是簡單的事。根據風傳媒報導,在萬華經營阿公祖傳三代50年資源回收廠的黃老闆表示:「做這行業,好像在做功德。」他也把資源回收廠稱為「弱勢者的銀行」年老無力的、中風的、手腳與雙眼漸失功能的、失智的,都能在此撿到幾十元、幾百元糊口的尊嚴(註)。

為何進入貧窮的生活模式,黃老闆接著談到:最常見是年過50後失業,年輕時賺的錢都花完了,加上視力衰退、行動不便、中風,想找工作難上加難;有些人想申請低收入戶,卻被重重門檻卡住。他說:「也有個回收的弱勢,他因為祖先有土地不能申請低收,政府沒幫到他,還雪上加霜…。」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本來美好想像中的社會救助

《世界人權宣言》第25條指出:「人人有權享受為維持他本人和家屬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準。」

所謂「社會救助」,正是為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而存在,只要申請者通過資產調查,低於「低收入戶」的發放基準,不論貧窮的原因為何,都可加以領取現金給付或實物給付。且因社會救助所提供的給付,建立在人民的經濟生活已低於「最低生活水準」,是僅在其它社會福利無法繼續發揮相關功能時,才有社會救助進場的餘地,所以社會救助在整體社會福利制度中,處於「補充性」的角色。

那是當人民因貧困,生活急速陷入孤苦無依時,國家除了立即給予支援外,更會考量如何使其不致依賴福利,最終協助人民自立,所以才說「社會救助」,是社會福利制度的「最後一道防線」。

社會救助的財源來自稅收,由政府編列預算支付。一般而言,社會救助是由地方政府提供,但提供前必須先對申請人實施資產調查,確定其是否符合「低收入戶」的資格。此外,也因每年物價不同,各地最低生活消費水準也有所不同,決定申請人是否符合低收入戶的「貧窮線」門檻,也因時因地而有所差異。

實際令人卻步的社會救助

《社會救助法》第4條規定,當申請人家庭總收入除以家庭人口,得出每人每月平均收入高於最低生活費時,就不能領取社會救助。可問題在於:當決定誰可以認作家庭成員,還有如何計算收入之際,規定本身似與現實過與脫節,讓有需要的申請人,難以取得幫助,社會單位也苦於「依法行政」,無法有效伸出援手。

比方說,家庭成員的劃定何以不符生活現況?

在社會中,個人多以組成家庭的方式,來經營生活。也就是說,有關生計維持,是由多人組成共同單位,或在外賺取所得,或在內承擔庶務,互相滿足彼此需求。所以在資力審查上,應該以「生計共同體」為準(看看是否大家都同睡一個屋簷下,同吃一鍋飯),而非簡略以「戶籍形式」作為計算單位

然回顧社會救助法,就可發現一些不通情理之處。例如只要沒有離婚,一律將配偶劃歸同一家庭成員;可是那些受到家庭暴力或遺棄的另一半,顯然無法期待能從加害方,取得完整照顧。此外,現代社會中,常見出於「就業、求學」等原因,產生所謂「籍在人不在」的情形;而那些離開家鄉,前往異地奮鬥的成年子女,在歷經歲月洗滌,往往與父母或兄弟姊妹分居二地,各自經營家庭,在日常生活中也未同財共居,卻因實務規定的緣故,都彼此算入各自家庭成員。最終,那些傷害我們或遠水救不了近火的人們,都可能算進了家庭人口,增添了申請救助的難度

再來,計算收入之際,還會變出忽略市場運作的「擬算」?

所謂擬算,是指當申請人收入過低,且未能證明收入來源或未能就業,就要接受「工作收入的擬算」(用一定標準假裝你擁有這麼多的收入)。這樣的立法目的在於,促使申請人認真投入工作。所以我們可以說,擬算工作收入的基礎是建立在:只要有心,人人都可找到薪資不錯的工作;可是這種措施根本漠視「工作薪資過低」還有「工作機會的排擠」

就薪資品質而言,根據研究,多數低收入戶是由於不可歸責於自身的因素而落入貧窮,且有工作能力的貧困者,多有意願工作,而僅因工作薪資不佳,導致拼了命也無法自力更生,就是俗稱的「工作貧窮」

且就工作機會而言,受到全球化及企業競爭的影響,業者為了尋找生產成本最低的地方,會在全球範圍內遊走。也讓我國勞動市場逐漸向雇主傾斜,開始製造比較「便宜好用」的「非典型就業者」(諸如部分工時、臨時性工作、派遣工作等),而該等工作者往往受到較高程度的剝削(低薪並欠缺勞動保障),讓他們無法累積足夠資產,應付生活所需,甚至因為求職人數眾多、相互排擠,到最後只能陷入彷彿無盡的等待。

拋開以偏概全的認知,甘苦人需要的只是機會

不知大家有沒有想過:家庭成員的劃定,虛擬收入的計算,這麼有爭議,卻乏人改善呢?除了欠約選票之外,規定背後的意識形態的作祟,更是那個說不出名字的影武者。也就是說,藉由給付提供,促使受助者等社會成員能遵從社會規範,達成「社會控制

答案就是,我國政府及輿論多將貧窮歸究於個人不努力,忽略社會結構等重要因素,讓受救助者僅是國家大發慈悲,甚或想要改造的救濟對象,所以高聳的扶助門檻,還有偏低的給付水準,都讓貧困者難以脫離苦痛的循環,也就不意外了。此般措施,無疑徹底忽略憲法或國際規範對於人民生存的保障,更替低收入戶蓋上「逃避自力更生」的烙印,嚴重傷害其自尊。

而我們的立法者,若能再多看一眼釋字第485 號,也許就有另番風景,該號釋字表示:

「有關社會政策之立法,必須考量國家之經濟及財政狀況,依資源有效利用之原則,注意與一般國民間之平等關係,就福利資源為妥善之分配,並應斟酌受益人之財力、收入、家計負擔及須照顧之必要性妥為規定…關於給付方式及額度之規定,亦應力求與受益人之基本生活需求相當,不得超過達成目的所需必要限度而給予明顯過度之照顧。

簡單來說,前述內容不僅強調社福資源應有效運用,更闡明國家有義務滿足「人民之基本生活」!

談起落入貧困之人,他們時常面臨不友善的眼光,三不五時被地方居民與民代抱怨「干擾生活」,雖然有些人看到他們的困難會主動幫忙,但更多時候則是被人們嫌髒,露出彷彿他們全身都有病菌般的厭惡表情。

對於這些不友善的對待,前述報導中的黃老闆不平地說:「不要因為不喜歡就把他們攆走、就改變這些人,他們也是我們生活的一部份啊!你只是比他幸運,多讀一點書。」

這也像電影《小丑》給我們的啟示:我們若不去看見每一個人在苦難背後的心酸,不承認我們世界的運作制度需要改變,並有意無意把問題丟給無助的人們,就會讓一個個亞瑟,在痛苦中逐漸幻化無惡不為的小丑,讓這個世界慢慢永無寧日。

如果我們放任這些失意與憤恨,讓其逐漸累積,豢養人人自行發動暴力的基礎,徹底忘卻法治演化的作用;那麼,規範背後所要維護的秩序終將解體破敗,離大家眼中「高譚市」真實上演的一天,也就不遠了吧。


「貧窮人的台北」是@向貧窮者學習行動聯盟發起的年度活動。今年十月,用9種群眾行動,包含展覽、訪問、講座等,倡議拒絕貧窮歧視。

身而為人,應當擁有選擇,並讓選擇為人帶來自由。

當社會為貧窮者展開更多選項,你我不會再如此不同。

📌 展覽資訊

✔️ 日期|10/17 – 11/03

✔️ 時間|平日 13:00 – 20:30/假日 12:00 – 20:00(*禮拜一配合休館不開展)

✔️ 地點| 剝皮寮歷史街區 Bopiliao Historic Block 展間173-9(台北市萬華區康定路173巷)

✔️ 購票連結|https://reurl.cc/XX6R5e


註:風傳媒報導網址,https://www.storm.mg/article/512219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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