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怎麼遲到了?柯洪玉蘭案—保險業務員之死 |白廷奕

白廷奕

2020-08-01發佈

2023-03-01更新

正義怎麼遲到了?柯洪玉蘭案—保險業務員之死 |白廷奕

正義怎麼遲到了?柯洪玉蘭案—保險業務員之死 |白廷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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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裡記載的事實,距離真實有多遙遠?一位女保險員的死,又為何如此不尋常? 今天,讓我們告訴你兩個故事。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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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怎麼遲到了?柯洪玉蘭案—保險業務員之死 |白廷奕

判決書裡記載的事實,距離真實有多遙遠?一位女保險員的死,又為何如此不尋常?

今天,讓我們告訴你兩個故事。

1987年11月24日,一位住在苗栗縣的50歲女性,在開完早上9點半的例行晨會後,離開了公司。而她就此失蹤。

直到再次被人發現時,只剩下軀幹,四肢不翼而飛,連頭也遍尋不著。

這起駭人聽聞的事件,就是「柯洪玉蘭分屍案」

判決書裡訴說的罪行

柯洪玉蘭身高150公分、體重60公斤,人際交往甚廣的她,除了是位保險業務員,也是大家樂簽賭的組頭,在地方上也早已不是新聞。也許就是這樣的身份,讓邱和順起了貪念,計畫強取她的錢財。

身為地方角頭的邱和順,對於押走一個普通的歐巴桑,顯然不太有自信,因為他找來9個男人和2輛汽車。那天傍晚,他們用公用電話打給柯洪,佯稱要簽大家樂,並在竹南鎮上找到她,這才發現車子已經「滿載」,只好讓一個人下車去騎她的機車,而柯洪也不知為何上了車。

一行人將她載到邱和順的家,開始向她索討50萬,柯洪此時身上已有13萬元,又面對10個男人,她竟選擇抵死不從。邱等人沒辦法,又將她載到四處荒涼的「輝煌牧場」,5個人負責把風,另外5個則負責毆打柯洪,逼她把錢吐出來,但柯洪仍然拒絕。

柯洪的奮勇顯然惹怒了邱和順,他拿出至今不知從何取來的繩索,將柯洪勒死。沒想到,她死亡後,因為擠壓到肺部殘存的空氣而發出聲音,讓邱等人誤以為柯洪沒死,另一個人又往太陽穴補了一刀。確認柯洪死後,邱和順才將她身上的13萬元取走。

為了湮滅罪證,邱等人從荒蕪一片的「輝煌牧場」,再開車前往10公里外的山區進行分屍。處理完畢後,一行人卻又沒有丟棄屍體,反而是將裝有屍體及衣物的三袋塑膠袋載回邱和順家,然後再由兩個人騎車去「輝煌農場」丟掉其中一袋屍體。

另外兩袋是邱和順丟的,根據他的自白,丟在距離「人來人往」的龍鳳宮僅200公尺的水溝。柯洪的機車,則在邱和順家被解體,物件材料被賣掉,車牌則被邱和順丟在屍體的「旁邊」。

但那水溝近乎乾涸,從柯洪失蹤起至被發現為止,該鎮也沒有放水紀錄或下過大雨。最後,柯洪玉蘭的屍體,在距離自白棄屍處「2公里」外的青草海邊被發現。

2011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邱和順死刑定讞。

故事到這裡結束。

然而,真的結束了嗎?上面這則故事說服你了嗎?

判決書外的故事

同年12月9日,柯洪玉蘭失蹤的第16天,柯洪的女兒接到一通不知名人士的電話。儘管她在八大行業上班,在外只用化名,對方卻一口叫出她的名字。

「在青草海邊,有個被分屍的人,那好像是妳媽媽。」

三天後,找到柯洪的屍體,以及17公尺外的塑膠袋。依據法醫的檢驗,發現切割屍體的刀工相當平整,懷疑是專業人士所為。竹南鎮警方也在塑膠袋中,發現了動物用注射針筒、殺豬刀、長方形小刀、女用皮鞋及男用內褲。雖然以當時的鑑定技術,無法確定針筒的內容物,而內褲上的血跡,也遭到污染而無法辨識,但柯洪女兒認出該皮鞋確實屬於母親,刀子更是提供了關鍵線索。

原來這把殺豬刀是特製的,上面寫有製刀者的姓名,透過製刀者,警方鎖定了一名從事宰豬業的男子。這名男子被指稱欠柯洪數萬元賭債,柯洪也時常出入男子住處。在柯洪失蹤的這段期間,他曾經身中三刀,自行前往醫院就醫,他向醫護人員聲稱是自殘所致,卻在傷口未好時,就匆匆離開醫院。

租約為期一年的住處,他也僅住了5個月就離開,離開前,還把住處徹底清洗過了一遍。警方在他新家,發現了他燒過東西的殘骸,其中找到一樣物品——一枚鋼印,又被柯洪女兒認出是她母親所有。

當所有線索都指向這名男子嫌疑重大,竹南鎮警方正要收網逮人時,另外一處的台北市刑大,卻搶先宣布破案,犯人是邱和順。

最後,寫在判決書上,那個殺死柯洪玉蘭的人,不是該名男子,而是邱和順等人。

那些在判決內外都找不到的

判決書裡的故事,看似是一個完整的犯罪計畫,然而事實卻是——整個故事都是靠邱和順等人的自白拼湊起來的。

除了在青草海邊的屍體,在判決書上提到的每個地方,找不到繩索、找不到屍體及血跡、找不到車牌、找不到任何證物。有趣的是,那個僅距離屍體17公尺外的塑膠袋,以及裡面所有的東西,卻被判決排除在本案外。

靠著288份自白,人們編織出「陸正案」及「柯洪案」的故事,被告們對於同一事件環節的描述,卻常相互矛盾,就連同一被告對同一件事的描述都前後矛盾。矛盾也就算了,如果是事實,那也許還有幾分可信,更糟的是,有的還與已知的事實不符。

柯洪失蹤那天的穿著,是白衣黑花套衫,下配綠色七分褲,但台北市刑大的污點證人卻說柯洪當天穿著白色連身裙,還說一行人押走的,是一個3、40歲、身高160多公分、體重50公斤的婦女。

邱和順等人每個自白,對於擄走柯洪時間點也都不同,有的是中午,有的卻是下午2、3點,事實上,直到當天傍晚6點,柯洪的親戚還在她家附近看到她,甚至打過招呼。

直到最後一次偵查庭時,邱和順等人才有律師陪同,那天,幾乎所有人都翻了供,表示自己的自白是被警方刑求而來的。好巧不巧,警方的刑求還留下證據,至今仍放在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的網站上,供民眾點閱。1998年,當初刑求邱和順等人的其中4名警察,被判妨害自由及偽證罪有罪確定。顯然,警察沒有放棄為自己的行為辯解。

「刑求,在威權時期是警方的慣用手段。」他們說。

33年後的現在,民間團體仍在為了邱和順案聲援,期待透過阻止邱和順的死,看見不只是這個事件,更包括整個司法界及警界的改變。至今柯洪玉蘭的頭顱仍未被找到,彷彿是在刻意隱藏,對自己不幸遭遇,以及這一切荒謬的辦案過程與判決結果,發出無聲的抗議。

除此之外,還有一樣東西還沒被找到。

正義。

正在看這篇文章的你,在這個事件裡,找到正義了嗎?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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