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金還是振興券好?從行為經濟學看政策選擇|白目觀點

主筆室

2021-08-17發佈

2022-11-21更新

發現金還是振興券好?從行為經濟學看政策選擇|白目觀點

發現金還是振興券好?從行為經濟學看政策選擇|白目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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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因為全國人民一心以及落實防疫政策之故,讓肺炎疫情在台灣獲得舒緩。然而由於之前許多人因為害怕疫情不敢上街採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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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金還是振興券好?從行為經濟學看政策選擇|白目觀點

近來因為全國人民一心以及落實防疫政策之故,讓肺炎疫情在台灣獲得舒緩。然而由於之前許多人因為害怕疫情不敢上街採購,也讓許多產業受到很大的衝擊(註)。

就在封鎖國境、人民又不敢出門消費的前提之下,政府也不得不面對如何振興國內市場經濟的議題。於是,行政院早先提出了要比照先前振興三倍券之模式,發行「五倍券」,讓人民可以用繳交1000元的方式,享受到5000元的實質消費金額(現在最新發展則是,改朝「全民免費領取」的方向規劃,預估增加經費約為新台幣200億元)。

不過,此番政策卻引來許多在地議會的批評,認為這樣等同繞了一大圈給人民錢,既然何不直接給人民現金,能更最快補償人民損失?更有學者提出,4000元的利得在每個月攤提之下只剩下300多元,這樣等於是沒有給多少錢,振興經濟的程度也有限。那我們到底該怎麼看呢?

不同觀察角度,決定振興券的好壞

確實,從預期效用理論(Expected Utility)來看,政府與人民的選擇偏好會不同。

站在人民的立場來看,以單純確定獲益的角度來說,人民確實比較容易選擇領現金,而不會選擇振興券,因為現金發放只要符合資格就能領取,不需要付出其他成本;反觀振興券的好處,則是要進一步消費,才能享受到超值的獲利。

而如果改從政府剌激市場經濟的立場來看,似乎振興券才是較為可行的作法。因為振興券鎖定產業的使用方式,較能確保人民能把錢花在國內相關產業,因為如果發放現金,人民可能會把現金存起來、或拿去投資等其他用途,不一定會把錢投入市場消費。

振興五倍卷與發放現金的考量,經由「預期效用損益分析」,分就人民與政府的偏好,用最簡化的方式呈現如下:

 發放現金4000元花1000元得5000元振興券
政府-4000-4000 (5000-1000)
人民+4000(符合資格便可取得、不用消費)+4000(條件:要消費才能獲得)
剌激市場消費有可能,但現金使用途徑較廣,最後不一定流入市場比較能剌激市場,因為一定要消費才能獲得4000元利益

 

還可以用「損失規避」的角度想看看

面對五倍卷與發放現金的抉擇,還可以從「行為法律經濟分析」的論點(註二)來看。 

比方說,由丹尼爾康納曼(Daniel Kahneman)所提出的「損失規避」理論(Loss Aversion)。本理論說明了人只有「有限的理性」,不會在每一次的選擇中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而透過不斷修正實驗,康納曼也將心理學的研究結果導入經濟學的理論當中,並得到「人在獲利的時候會避免從事有風險的行為、而人在損失的時候較會參與涉險的活動」的結論。而這樣的結論,後來也被大量運用在評估法律或政策是否具有實效的討論上。

從損失規避理論來看,人在獲利時會趨向保守,不免緊守自身財物而傾向不願進行交換或投資,並有可能拒絕後續帶來的風險──縱然有機會進一步獲利。

但相反的,若人處於持續損失,甚或一無所有的狀態,正因沒什麼好再失去的,因此更願意參與帶有風險的投資或是交換行為,以求獲取更多利益。回到我國,振興券的運作是透過購買振興券,以換取更多利益的方式來刺激消費。也就是說,人民必須要先付出1000元購買五倍振興券,才可以擁得5000元的購買或是消費金額。在這種情況下,一旦花錢購買了五倍振興券時,行為人就會是處於一種「損失」的狀態(至少付出1000元)。因此從「損失規避理論」來看,行為人在損失的狀態下,便有更大的動機去付出、交換、投資或是採取有風險但可獲利的選項。

 

反觀如果發放現金,除較難確保現金會進入國內經濟市場(如單純儲蓄),藉以促進振興國內經濟產業外,由於不需人民預先付出對價,只須等待政府透過實體或是電子方式,把錢放到口袋,也讓所有受益人彷彿身處不勞而獲的狀態,也就是損失規避理論中的「獲利狀態」。

根據該理論,人處於「獲利狀態」時,會趨於保守而不願意將已獲得的東西交換出去,甚至可能進一步會放大自己持有物品或是金額的價值,而有了所謂的稟賦效應(endowment effect)或是認為改變現狀成本會太高,因而比較願意安於現狀,產生現狀偏誤(Status quo bias)──換言之,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每個人會過於重視自己所持有的物品價值,而導致市場上物品或是現金的交換減少,也就難以有效刺激市場經濟或是消費目的。 

 

免費發放振興券的效果,會跟發現金一樣嗎?

如果真的像行政院所說,改用無償方式來發放振興券的話,是否將發生跟發放現金一樣的問題?首先,若無償振興券也會限定使用用途,例如只能用來購買衣物、餐飲等等,那麼確實也能同樣達到剌激消費的目的。

但又該如何確定,人民在拿到振興券之後會主動出門使用振興券呢?在此理查塞勒(Richard Thaler)提出了另一個解釋這樣消費心理的理論──心理帳戶。

心理帳戶是指個人會在心中將所獲得的收益進行分類,對於辛苦付出努力賺來的收益,在保管或使用分配上,會較為謹慎。然而對於從其他地方取得的獎勵或無償性質的收益,則會抱持較為輕鬆的態度來使用它,也因此這些收益有機會拿去購買平常不會購買的物品或是服務

因此,對於無償取得、又有限制用途的振興券,不少人民應會認定這筆收益是一種獎勵,而可能使用在非日常生活所需的產品或服務上。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發現選擇發放現金或振興券時,政府應如何取捨、如何同時兼顧讓人民樂意花費並讓產業開心的二全政策,自然是一件困難的事。

發放現金固然對許多人是最有感的收益,然而在刺激消費的面向上,可能助益有限。反觀振興券,若透過花費才能取得、指定使用途徑等限制方式,賦予並確保人民有消費的理由,也許會是魚與熊掌兼得的政策。

換句話說,考量振興經濟的政策時,若能將人民的心理反應一併當作參考值,或許更能準確反映人民的偏好,進而確實制定或執行政策。當然,本文只是從行為經濟分析的論點討論,並沒有將民主正當性納入討論,同時也沒有討論到如何避免排擠福利政策的預算等其他面向。

政策的討論方式有許多面相,但每一種角度都能呈現出該政策不同的利與弊,但不變的是每一種討論方法都是希望進一步建構更貼近需求的政策,並逐步修正,讓大家的生活愈趨完善。

(本次主筆:資深編輯 李濬勳)

*本專欄法白主筆室「白目觀點」,每週三更新,給您滿滿時事觀點。

 

註:經濟部在3月23日公布兩項統計──「109年2月批發、零售及餐飲業額統計」及「109年2月工業生產統計」,資料顯示那些受到疫情影響而呈現負成長的產業,包括:機械器具批發業因疫情影響出貨遞延。服飾品批發業則是因疫情影響零售端銷售,加上供應來源減少所致。零售業中的百貨公司,則因購物人潮而減少業績減少。免稅店即因出入境旅客不如以往也減少業績。又餐飲業中以聚餐、宴會為主要客源的業者,營收有明顯下滑。 至於,外燴及團膳承包業,因學校延後開學及大量航班停飛,導致團膳及空廚營收大幅滑落。液晶面板及其組件業,因部分業者的生產進度受到影響,大尺寸面板呈現減產狀況等等。

註二:行為經濟學並不是一門透過心理學否定經濟學價值的研究。反之,行為經濟學是透過心理學的觀察進而修正傳統經濟學「人是理性的假設」,透過這樣的修正,行為經濟學認為可以更清楚、細仔、確實的描繪人類的決策行為,進而可以透過這樣的理論去進一步實現經濟學的最終目的—整體利益最大化。換句話說,行為經濟學與傳統經濟學的目的都是相同的,就是要達成所有人的利益最大化,只是在人究竟是不是「完全理性」這點假設上,有不同的看法。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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