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私把人燒死的女人,該判死刑了吧?|話鹿讀冊

尖端出版

2022-03-24發佈

2023-03-06更新

因自私把人燒死的女人,該判死刑了吧?|話鹿讀冊

因自私把人燒死的女人,該判死刑了吧?|話鹿讀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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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乃出自尖端出版《無罪之日》 「櫻花正準備綻放的三月三十日凌晨一點左右,JR橫濱線中山站附近的木造公寓冒出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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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私把人燒死的女人,該判死刑了吧?|話鹿讀冊

本文乃出自尖端出版《無罪之日

「櫻花正準備綻放的三月三十日凌晨一點左右,JR橫濱線中山站附近的木造公寓冒出火苗,消防隊救援未果,不久後搬出了三具燒死的屍體。」

 

調查內容很簡單,只有公寓四周的目擊者證詞,以及美香的最後一通電話。

警方在幸乃住處搜走了一本筆記,裡面提及她因強盜罪與傷害罪被送進兒童福利機構的往事,足以做為她犯案的佐證。

 

但最惹人注意的,是她房間裡的幾十本日記簿,裡頭寫滿了她對敬介及其家人的恨意,諸如「不能接受」、「真想殺死」、「無法原諒」等等,其間更頻繁地寫著,「好想死」。

 

幸乃被敬介甩掉之後,每天都會寫日記,但日記內容卻在案發前幾週用這句話作結:「差不多該向自己道別了,今天也要跟這本日記道別。謝謝你喜歡像我這樣毫無價值的女人。再見了,敬介。」

 

幸乃遭到逮捕前,報紙用極大篇幅報導了縱火殺人案的重點,但就在她被逮捕之後,各家媒體競相報導了幸乃的成長背景和外貌。尤其是週刊雜誌之類的媒體,特別喜歡拿幸乃的臉做文章。

幸乃在案發三週前做過大規模的整形手術,有些雜誌甚至斬釘截鐵地指稱,她是為了「掩飾罪行」。

 

幸乃是私生女,母親生下她時,是個年僅十七歲的女公關。

她受過繼父虐待,國中時代加入了不良少年的團體,更因強盜及傷害罪而被送進兒童福利機構。

離開機構後,幸乃重新做人,看似走上了正路,結果又因被最愛的人拋棄而變回猛獸……

 

有人認為,她符合刻板印象的成長背景和被拋棄的事實,能為她爭取到酌量減刑,但大部分的人都覺得,根據死刑判決範本的「永山判例*」來看,她恐怕很難逃過極刑。

 

夏天時有兩家電視臺爭相報導此案,也是這樣的輿論形成的原因之一。不過另一點,則是因為住在案發現場附近的白髮老婆婆的證詞。

她詳細描述了幸乃在事發當晚於附近徘徊的情況,然後握緊胸前的墜子,氣勢洶洶地罵道「竟然連孩子都不放過,簡直不是人,一定要判處死刑!神是不會原諒她的!」

再來則是敬介家的房東草部猛。草部先生在本地擔任民生委員多年,案發一週前,他也在附近的公園制止了一群少年的爭執,深受周邊居民的信賴。

草部先生和死者美香關係很好,還把他們家的雙胞胎女兒當成自己孫女一樣疼愛。他知道這家人被幸乃騷擾,包括案發當晚。當他每次看到幸乃都會主動找她說話,還曾經瞞著美香把幸乃請到自己家好幾次,試著跟她講道理。

 

起初,他只是對幸乃跟蹤別人的行為感到氣憤,但後來卻發現幸乃的孤獨空虛超越了他的想像的程度,而逐漸對她產生了好奇,並在不知不覺間興起想保護她的念頭。

草部先生也是吸進濃煙而被送進醫院的受害者之一,但他出院之後不久,接受了某電視臺的單獨採訪,述說自己複雜的心情。

 

—請問您早就知道田中嫌犯這個人嗎?

「案發前的那陣子,我大概每三天就會見到她一次。她的眼神一直都很空虛,但那天晚上看起來特別憔悴。」

—可以請您描述一下當晚的情況嗎?

「晚上大概八、九點的時候,她拿著一個大袋子在公寓附近徘徊。我真的很後悔當時沒有拉住她,我甚至覺得她會犯案都是我害的。」

—您的意思是?

「我不太會解釋,但我沒辦法跟著大家一起罵她。我這樣說,或許很對不起死去的美香他們,但我在案發之後經常夢見田中幸乃的臉,而且是她動手術之前,那張對大人察言觀色的女孩的臉。當然,無論如何,她做出這種殘酷的罪行都是無法被原諒的。」

 

在幸乃被逮捕的半年後,被時事談話性節目稱作「整形灰姑娘縱火殺人案」的案件依然受到極大的關注。尤其是受害者家屬,每當媒體報導他們說出「一定要讓她判死刑」的發言,往往能得到輿論的支持。除此之外,本案的公審在另一個面向也極受大眾矚目。

 

諸如於裁判員審判制度實施後,第一次求處死刑的「上野按摩師殺人案」、第一次判處死刑的「川崎分屍殺人案」,還有檢方求處死刑,但第一次被市民裁決無罪的「神戶連續強盜殺人案」。每次只要出現跟裁判員審判制度*與死刑有關的「第一次」,媒體都會大肆報導。畢竟裁判員審判制度才剛開始實施不久,每個案件幾乎都是首次出現的狀況,成為話題也是理所當然。

 

可想而知,這樁縱火殺人案和被告田中幸乃再度引發這種現象,讓媒體記者又興奮了起來。這可是裁判員審判制度實施後,第一次對「女性」被告求處死刑,是老百姓第一次想制裁一個自私燒死母女三人的女人,這條新聞絕對具有衝擊性。

 

縱火案公審的第一天,談話性節目的主持人闡述了幸乃的成長背景,並用這句話結尾:

「我們都會成為歷史的見證者。」

 

*永山判例:又稱「永山基準」,一九八三年七月八日,日本最高法院對一九六八年發生之永山則夫隨機殺人案作出判決。雖然當事人犯案時年僅十九歲且身世背景特殊,加上被捕後悔意強烈,但仍因犯行重大而被判處死刑。此判決日後也成為日本刑事判決對於死刑量刑的標準。

*裁判員審判制度:日本的市民陪審制度,於二○○九年正式實施。

(本文由尖端出版授權原文轉載)

 

 

本書作者:早見和真(HAYAMI KAZUMASA)

一九七七年生,日本神奈川縣人。

二○○八年以《108》一書踏入文壇,該書也獲改編為電影和漫畫,成為暢銷作品。二○一四年《我們的家人》改編電影上映,其他還有《小說王》、《悲傷胖胖貓》(繪者:加納果林)等著作。

二○二○年以《雖然店長少根筋》獲得本屋大賞提名、《ザ・ロイヤルファミリー》一書獲得第三十三屆山本周五郎獎。

二○一五年以《無罪之日》於第六十八屆日本推理作家協會長篇及連作短篇集部門中獲獎,改編電視劇,締造熱門暢銷紀錄。

譯者:HANA

全職日文譯者,政大中文系畢業。矢志讀情節更讀情感,譯文字更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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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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