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雙橡園」歷史淺談國際法下的「一個中國代表權」問題

法白作者

2015-01-06發佈

2023-03-07更新

從「雙橡園」歷史淺談國際法下的「一個中國代表權」問題

從「雙橡園」歷史淺談國際法下的「一個中國代表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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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中華民國駐美代表處在台美斷交,睽違36年後,於美國華盛頓DC雙橡園舉行元旦升旗典禮。此舉也引起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批評不符合美國政策,中共外交部發言人也呼籲美國嚴守一個中國原則。本文透過介紹雙橡園的小故事,引申背後的「一個中國」代表權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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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雙橡園」歷史淺談國際法下的「一個中國代表權」問題

2015年1月1日,中華民國駐美代表處在台美斷交,睽違36年後,於美國華盛頓DC雙橡園舉行元旦升旗典禮。此舉也引起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批評不符合美國政策,中共外交部發言人也呼籲美國嚴守一個中國原則。本文透過介紹雙橡園的小故事,引申背後的「一個中國」代表權爭議。

雙橡園是美國國家地理學會創辦人赫巴德所建(他也是電話發明者貝爾的岳父),一座新英格蘭木屋建築的豪宅。之後赫巴德家族將雙橡園租給許多重要人士使用,1937年起及後十年間,雙橡園租給了中華民國駐美大使王正廷、胡適、魏道明作為官邸。1947年,顧維鈞大使以中華民國政府名義,以45萬美元向赫巴德家族買下雙橡園,作為我國駐美大使官邸,亦作為大使宴請美國國會議員及各國駐美代表的重要場所。

1978年,美國卡特總統宣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與我國斷交,因而使雙橡園關閉。此行為在國際法上稱為「政府承認」。什麼意思呢?打個比喻,有一間名叫「中國」的公司,過去一直都是蔣先生當董事長,有一次董事長改選,毛先生以較高的票數獲選為董事長,但是蔣先生認為此次選舉有瑕疵,聲稱毛先生當選無效,仍以中國公司的董事長自居,所以中國公司的董事長就鬧雙胞了。對其他外人來看,「中國公司」仍然只有一間,蔣先生並不是要鬧分家另外成立一間「台灣公司」,只是在爭吵誰才是中國公司的真正負責人。這就是所謂的「一個中國政策」:這世界只有一個中國,一山不容二虎、一間公司不能有兩個董事長,因此一個中國當然只有一個負責人,既然蔣先生鬥輸了,我們美國公司自此開始承認毛先生才是中國公司的負責人,之後生意上的問題都會與毛先生聯繫。

這時候就會發生另一個國際法上的問題,就是「政府繼承」。延續上面的比擬,若蔣先生已經不是中國公司的負責人,那麼中國公司的公司印章與文件、董事長辦公室、公司配給的董事長座車蔣先生就不應該繼續享有,改由毛先生接管。但是蔣先生主張毛先生當選無效呀,那至少美國公司承認了毛先生是董事長,那美國公司手上有的中國公司資料,還是會交由毛先生處理。政府繼承也是一樣的情形,美國既然承認了中共政府取代民國政府,則中華民國在美國的財產理應由中共所繼承。

因此中華民國政府擔心在美國的財產被中共繼承接手,趕緊將包括雙橡園、大使館、武官處的駐美資產,以20美元象徵性的出賣給由美國參議員高華德所主持的民間組織「自由中國之友協會」,並完成過戶登記。之後,中華民國政府才再以200萬美元從自由中國之有協會買回雙橡園,目前作為我國的駐美代表處。

不過美國於1979年通過了《台灣關係法》,主張美國承認中共政府不將影響與台灣統治當局在1978年12月31日前以取的的財產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利益,也不影響日後取得的財產。台灣關係法僅只是美國處理中華民國政府在美國境內的權利義務問題,為國內法效力,但也等同否定傳統國際法下政府繼承的操作。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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